樹皮松林
[香港] 昨天在電視上看到「不斷打電話罪」,一開始以為只是說笑,但是實際上真的有.....節目中的情況是打了幾百次,但之後補充意見說如果打3次,主要是令被害人覺得滋擾就有可能入罪,總覺得有點微妙,於是找了一下。
樹皮松林
第228章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第20項的確有列明:
樹皮松林
與電話、訊息或電報有關的罪行
任何人有以下行為,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2個月 ——
(a)使用電報、電話、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或任何不雅、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或
(b )使用上述方法傳送任何其明知是虛假的訊息,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旨在令他人產生不必要的憂慮;或
(c)無合理因由及旨在達致任何上述目的而不斷打電話。
樹皮松林
(由1935年第36號第2條增補。由1991年第90號第28條修訂)
[比照 1935 c. 15 s. 10(2) U.K.]

出處:
Hong Kong e-Legislation
樹皮松林
比較多的例子是情變分手之後不斷以電話及訊息騷擾前度、或是以不雅字句及照片等等資料滋擾對方那種,也貼一下警訊的相關集數,正是類似的例子:
Podcast: 警訊
2013年大家最熟悉的吳良榮!!XDDD
樹皮松林
本來想著用來應付公司經常收到的cold call,但看來….嗯……
不過如果大家有需要的話,一定要錄音和cap圖,記錄日時做證明喔!

啊啊啊那集警訊的第2節「案件重演」那個交收的,偷龍轉鳳好可惡啊~~~!!!
第3節又是吳良榮!!XDD
JOHNNY哥超爆笑(rofl)

另,警訊真的好好看
樹皮松林
雖然都知道大家要搵食,但有時同一日同一間公司不同人打N次來,不停打斷工作真的很煩(抱頭
樹皮松林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還有不少有趣的條例可以慢慢看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