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姊姊
[一直的疑問]
在民主國家中,一個多數政黨有沒有辦法用內亂外患罪或諸如此類的名目把另個團體的人送去綠島唱歌或穿鐵絲下基隆港,沒收所有財產全家族下獄,直接關掉為匪宣傳媒體把造謠的人和國內內奸送去金瓜石礦坑?
近幾年在歐陸和美加等國家有沒有類似的例子啊?
所以很多人常說DPP無作為,換句話說臺灣可以合法地做這些事嗎? 不過我確實也很痛苦,用民主法治自由來毀滅民主法治自由是共產獨裁一貫的手法,到底要如何防治這種無賴戰術? 你叫他不要講謠言他就說你東廠傷害言論自由你告他他就說司法迫害綠色恐怖,所以最終原因還是在於民眾啊,民眾有多無知,就會爭先恐後拿石頭幫惡魔拿石頭丟人啊
PS: 我知道中國北韓和菲律賓東南亞各國都有類似關媒體殺人的例子啦,所以這是目前台灣最好的方法?真的很讓人苦惱啊....
硬硬
德國好像有以違憲為由解散納粹政黨的例子
🎮🌸章魚燒🎈🌟
為什麼要送基隆港QQ我們不想要
虹ちゃん🌈
基隆港很小我每天通勤都經過不要這樣TAT
雖然也很想把他們推下去但是每天都經過嗚嗚嗚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章魚燒🎈🌟 : 你查穿鐵絲、基隆港,就知道為什麼
WUFI-Taiwan(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章魚燒🎈🌟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 我知道這個事情啊,但是不代表要送基隆港啊QQ各地都有類似的地方吧(然後我剛剛回的時候,海姊姊還沒寫那麼多啦XD不好意思回太早
臭口水怪獸
公民教育很重要,現在開始有點晚
( ゚д゚ )後藤だよ
這就像看到作惡多端的屁孩就很想蕊死一樣的心情,我懂。
但是一個國家要被認為是正常的民主體制就必須要尊重三權分立,沒辦法只憑感覺就認定一個人是叛國賊直接「處理」掉。而證據必須由法院認定。即便是當年米國麥卡錫主義風行的時代也只能用社會輿論以及國會調查權去把所謂(還有很多冤枉的)左傾份子逼成邊緣人,而沒有一個行政單位有權直接不經公開審訊逮捕處決。
( ゚д゚ )後藤だよ
所以我們只能不斷的發聲與對抗那些跟我們同樣都有一票的蠢蛋,不能陷入沉默螺旋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章魚燒🎈🌟 : 喔喔,原來是這樣
路邊攤宅老闆
實施麥卡錫好了
ξ*'∀')ξ建二
釋字644號,「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違憲
( ゚д゚ )後藤だよ
ξ*'∀')ξ建二 : 當初這條是拿來對付獨派而非統派啊...
現在的規定 (憲法增修第5條)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政黨法第26條)
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ξ*'∀')ξ建二
( ゚д゚ )後藤だよ : 所以他們當年拿掉很開心啊

現在看到老共分支跑去鄉下種田,然後還可能種輸他們才開始著急
中共統戰有多深入台灣?統促黨默默在做這些事
( ゚д゚ )後藤だよ
如果我是總統,當我提名的大法官佔過半時就會叫內政部長用危害國家存續的罪名起訴統畜黨
總統蔡英文核定 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6委員就位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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