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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你們「兩個人」有法律上的承諾,決定承擔某些法律上的義務,並且有某些法律上的權益。但是嫁,就是她是夫家的人,你爸媽就是她爸媽,至於她爸媽是不是你爸媽,那就看良心了,有人的良心會被狗吃了,有人則是覺得我家就是你家,你家就是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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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嫁」的思維裡,她做的事情都要為你家著想,那是義務,但是你做的事情也只為你家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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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把她從媳婦的角色轉職成為女兒的角色,但是僧侶不能轉為武士,這件事你也知道。你媽打你一巴掌,明天就忘記,她媽打你一巴掌,明天就公祭,你怎麼能期望她把你媽當做自己的媽媽,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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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生理性別,如果要孩子,她就是得要承受這些痛苦,縱然她心甘情願,你也不能理所當然
ㄛ巴桑
這篇寫得真好。
但若是富豪男結婚,對象又是普通女生,通常這女孩會心甘情願接受這些「不平等條約」,因為一切都給錢(安逸享樂生活)擺平了。
ㄛ巴桑
不過有錢人資源也多,少奶奶忙是忙,幫手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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