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4 AM
Thu, Nov 22, 2018 7:04 AM
3
本來有點懶得引發爭議
但是看到這麼多懶人包實在是有點賭爛
所以決定還是要把自己的分析跟決定講出來
同性婚姻相關的議題 我全部都不會領票
(下收)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5 AM
一方想要用民法專法的界線來劃清自己心中的疙瘩
一方想要完全排除專法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6 AM
但真正合理的做法 應該是要先釐清各種異同點之後
再來決定各點要用怎樣的法條描述、分別放在怎樣的位置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6 AM
我贊成同性婚姻 不排斥同性婚姻進入民法
但我同時也堅決反對「專法」這個詞被污名化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6 AM
既然雙方都沒有要好好討論的意思
那就都別成案 等願意冷靜分析的專家來處理吧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7:06 AM
(同性戀相關教育進入中小學我會投同意)
福利蛋~
@Freedombuster
說
Thu, Nov 22, 2018 7:25 AM
你說的沒錯,這就是公投的缺失點。
二選一,沒有第三種可能。
不過當時釋字748僅提到要保障婚姻權利,但要用哪種具體方式來保障,就是讓立院自己決定(專法、修法都OK)。當然也可以有第三種方式就是不動,讓同婚依現有規定進行辦理。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33 AM
你的這個想法其實點出了公投的問題 (也是公投常引起的誤解):這些題目其實本質上都很複雜,幾乎都沒有辦法二選一解決,也沒有唯一或最佳解。我個人想法仍認為戰場在行政院和立法院,公投的結果是輿論壓力,迫使我們的政府需朝向多數人認同的方向修正或保持原本的政策。不表態當然也是一種選擇。
然後其實在台灣公投若過了,依法兩年內行政院需要提報草案送進立法院審,但有可能審過、或審不過、或被改得完全不是原本的樣子、或行政院就是擺爛不送草案 (然後下次選舉「理論上」會丟掉政權,這個「理論上」是依公民素質決定它的實際狀況)。總之無論公投結果如何,都不會對現有的世界觀有立即影響。不然我們來發起個「政府應每年無條件發放每人五百萬」公投吧 XD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33 AM
不過就樂觀的角度出發,無論公投結果為何,這些議題能引起社會討論,就已經是某程度的達成目標了,正反方皆然。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34 AM
(我不回FB是因為你那篇設公開,我回了擔心會有些回文回到你浪費時間 XD)
WT@elecocktail
@mwt
Thu, Nov 22, 2018 8:39 AM
Camus
: 你果然是我的靈魂伴侶(喂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45 AM
但請你不要忘記,政治的成功這件事情有很大部分是不需要理智的,講白話就是帶風向,如何讓說詞看起來很合理、不引人起疑細究細節、讓人贊同你的理念,你就會得到選票、然後權利。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48 AM
多數人喜歡二選一,因為那對人生比較輕鬆。有的人忙著工作賺錢養家養小孩打掃家裡安撫老公老婆男友女友爸爸媽媽情緒煩惱東煩惱西多睡點覺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別人家的事情他們覺得管不著,沒有利害關係就是最舒服的選項,這件事情本質上並沒有錯,但是可能會被利用;而利用得巧妙,就是政治上的成功。
Camus
@CamusSenkrad
Thu, Nov 22, 2018 8:53 AM
舉實際的例子來說,馬英九蔡英文柯文哲一干人等不論藍綠,都有被強迫對某些爭議議題表態。為什麼大家都要逼政治人物表態?表態是不是就是種二選一?如果他給了個稍微模糊點的回答 (仔細回想柯文哲、朱立倫、蘇貞昌其實都有做過類似的事),社會是怎麼評斷這些人的?
多數人都喜歡二選一,因為這比較簡單、又輕鬆。(再次強調)
所以我前面才會寫,就樂觀的看法、公投引起討論,基本上已經成功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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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到這麼多懶人包實在是有點賭爛
所以決定還是要把自己的分析跟決定講出來
同性婚姻相關的議題 我全部都不會領票
(下收)
一方想要完全排除專法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再來決定各點要用怎樣的法條描述、分別放在怎樣的位置
但我同時也堅決反對「專法」這個詞被污名化
那就都別成案 等願意冷靜分析的專家來處理吧
二選一,沒有第三種可能。
不過當時釋字748僅提到要保障婚姻權利,但要用哪種具體方式來保障,就是讓立院自己決定(專法、修法都OK)。當然也可以有第三種方式就是不動,讓同婚依現有規定進行辦理。
然後其實在台灣公投若過了,依法兩年內行政院需要提報草案送進立法院審,但有可能審過、或審不過、或被改得完全不是原本的樣子、或行政院就是擺爛不送草案 (然後下次選舉「理論上」會丟掉政權,這個「理論上」是依公民素質決定它的實際狀況)。總之無論公投結果如何,都不會對現有的世界觀有立即影響。不然我們來發起個「政府應每年無條件發放每人五百萬」公投吧 XD
多數人都喜歡二選一,因為這比較簡單、又輕鬆。(再次強調)
所以我前面才會寫,就樂觀的看法、公投引起討論,基本上已經成功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