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Tue, Nov 6, 2018 12:23 PM
10
5
講真的,台灣的社會型態已經可以接受婚姻平權了嗎?
請大家理性留言,互相尊重
solar53
Tue, Nov 6, 2018 12:24 PM
我覺得一半一半
brandy81
Tue, Nov 6, 2018 12:24 PM
我認為蠻可以的
newt655
Tue, Nov 6, 2018 12:25 PM
我覺得可以的比例會慢慢增加 如果有正確的性平教育
parrot65
Tue, Nov 6, 2018 12:28 PM
我覺得有個年紀斷層...或觀念斷層?
puff213
Tue, Nov 6, 2018 12:28 PM
不接受的人一輩子都不會接受,如果一直卡在他們根本就不接受這件事上不向前一步,那麼永遠都沒辦法看到同志結婚的一天
goat351
Tue, Nov 6, 2018 12:30 PM
多少人接受稱得上接受?什麼程度的接受才算是接受?問這種問題沒人會知道的好吧。
噗主問這個問題是想解哪方面的疑惑啊?🤔
snake377
Tue, Nov 6, 2018 12:31 PM
我也不接受異男,但他們還是存在啊
fish791
Tue, Nov 6, 2018 12:31 PM
人權這種東西,不是要等待社會進步才來一步一步落實的。
human127
Tue, Nov 6, 2018 12:31 PM
不清楚 不過從現在開始習慣也行
不怕太晚 只怕不開始
pea617
Tue, Nov 6, 2018 12:35 PM
不推動的話意識不會進步
cafe687
Tue, Nov 6, 2018 12:37 PM
如果不先起頭,才會永遠都無法改變吧
goat351
Tue, Nov 6, 2018 12:37 PM
Tue, Nov 6, 2018 12:37 PM
況且從不會有
合適的時候
等著給人發聲,時機從來都是自己創造的。請成為風。
python39
Tue, Nov 6, 2018 12:43 PM
有人贊成 就會有人反對 只是比例的問題而已
大概老一輩的人比較不行吧 但時間過去
他們總會走的
人的觀念也會改變 接受的人會慢慢變多的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12:44 PM
不開始改變永遠不會改變+1
相信如果當初不是直接修法給女性讀書工作權,台灣兩性不會有在這麼開明,
會比現在多更多仇女的,
然後可能現在才過讀書權沒多久,還是專門女子學校,然後立法院擺爛女性工作權修法,反對方辦理公投正在爭吵女性到底能不能工作ing
soup585
Tue, Nov 6, 2018 12:45 PM
我如果沒記錯,現行民法規定一夫一妻也是在一百年前,那個男人三妻四妾很普遍的年代所立下的
另外雖然這個跟法律無關,但是大概也是1920、30年代,「自由戀愛」這個想法,在台灣當時也被保守派罵的很慘,說:戀愛?我看是亂愛!(台語發音
總而言之法律推動社會潮流,我覺得是很OK的,總要先開始,
反正久了反對派也該習慣了
sushi399
Tue, Nov 6, 2018 12:47 PM
不開始改變永遠不會改變+1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2:58 PM
我只是想要了解大家的看法而已
turkey59
Tue, Nov 6, 2018 12:59 PM
我覺得台灣人適應力很強,同婚落實變成無法改變的事實之後,佐以性平教育影響下一代,那反對的老一輩不接受也得接受,不然只有他們會被留在原地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2:59 PM
其實噗主也是有自己主張的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2:59 PM
但是單純想要聽聽不同聲音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2:59 PM
噗主的主張這邊就不多說了,謝謝大家的回覆
turkey59
Tue, Nov 6, 2018 12:59 PM
現在不改變什麼時候改變呢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0 PM
我都會逐一看過跟思考過的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1 PM
Tue, Nov 6, 2018 1:01 PM
問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因為噗主的爸爸有存在這個疑惑,所以我也自己思考一下匯總一下大家的意見可以方便跟他老人家說
pea617
Tue, Nov 6, 2018 1:01 PM
誘惑???
turkey59
Tue, Nov 6, 2018 1:01 PM
疑惑吧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1 PM
疑惑!改過來了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2 PM
jay793: 您聽到的是什麼意見方便說嗎
pea617
Tue, Nov 6, 2018 1:02 PM
國高中是很容易被洗腦的時候
cookie95
Tue, Nov 6, 2018 1:03 PM
年齡斷層 宗教差異的影響還蠻嚴重的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3 PM
噗主是高中生也是生在一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家庭裡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4 PM
所以已經養成習慣想聽很多不同的聲音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4 PM
謝謝大家滿足我也提供我意見跟父母討論
duck711
Tue, Nov 6, 2018 1:05 PM
在風向如此明顯的噗浪問這種問題,你期望聽到什麼不同的聲音?
pea617
Tue, Nov 6, 2018 1:05 PM
噗主這樣是好現象,不過更多的是「思想觀念未發展完全卻認為自己已經成熟」的孩子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6 PM
Tue, Nov 6, 2018 1:07 PM
duck711: 這就跟我站的立場有關了,我即便是同意我現在也站在我父母的不同意的角度去看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8 PM
我認為要去感化一個人也必須先是由對方的出發點開始,而不是一味的只會脅迫對方要聽自己的意見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9 PM
我現在也只是學著怎麼從不同意的人的角度去看。這樣之後才會發現他們真正擔心的點,才能夠逐一的去化解他的疑惑跟擔心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09 PM
所以才會發這則偷偷說,不然我在自己的版上發就好了,不是嗎?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11 PM
pea617: 請問怎麼說呢><
lizard27
Tue, Nov 6, 2018 1:12 PM
很久很久以前女性沒有投票權 如果當時也是等社會型態可以接受才來討論或進行議題 那我說不定現在連公投都沒辦法投
pisces85
Tue, Nov 6, 2018 1:12 PM
可以啊為什麼不行🤔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13 PM
jay793: 我沒有覺得同婚有哪裡不妥的,只是我想從不同的角度去看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1:13 PM
個人認為是可以的,有部分可能因為自己的理由不接受,但是每段文明的進程都是這樣的,當初不是也一堆人不接受放足嗎XD
等到幾年後大家習慣了才會撇除掉偏見或是被誤導的想法覺得好像不錯或是其實也沒什麼區別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17 PM
pea617: 我沒有以為自己已經成熟了,正是因為不夠成熟,才來偷偷說。如果我只是想待在舒適圈的話,其實我也不用冒著被罵的心理來偷偷說,直接在自己版上自己開心就好了。
pea617
Tue, Nov 6, 2018 1:18 PM
ಠ_ಠ:
青春期的孩子大多都非常有自我主張,這種自我主張是建立在他自己本身的周圍環境對他的潛移默化。
他們認為自己已經長大了、可以自己思考了,但是在過往的潛移默化中並不全是正確的事。
pea617
Tue, Nov 6, 2018 1:19 PM
ಠ_ಠ: 所以我說噗主這樣很好啊(摸摸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1:19 PM
噗主不用緊張pea是誇獎你啊XD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19 PM
pea617: 啊⋯謝謝哈哈哈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20 PM
orange37: 我沒有緊張啦!我只是覺得該說的說清楚
viper287
Tue, Nov 6, 2018 1:31 PM
一半一半
但是對性平教育存疑慮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38 PM
同意的都是年輕人多啊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43 PM
認為畢竟現在少子化……這些年輕人還是有反對的,30歲起跳的還是反對的多。
結果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44 PM
今天有同事也在宣言反對……結果是錯誤觀念,開放同志結婚,國外的人治療愛滋用台灣健保,我默默的偷笑。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46 PM
跟這個同事不太好,也不想跟他解釋,那是一個戰鬥母雞……有一個國小三年級的女兒。
我只是默默的跟比較好的同事,跟他說正確的觀念,但是我還是反對同婚(不是反對同性戀)
ಠ_ಠ
Tue, Nov 6, 2018 1:47 PM
lemon535: 能聽聽為什麼反對嗎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52 PM
以後如果自己有孩子我到底是該準備嫁/娶?
孩子會不會跟你玩變變變,媽我喜歡男生,隔年我喜歡女生(當然也有人說這是雙或是同性戀不會變變變來反駁)
沒有一個最基本的判斷標準了
soup585
Tue, Nov 6, 2018 1:57 PM
雙性戀本來就兩種性別都OK呀,我自己也是兩種性別都喜歡過
聘金和嫁妝應該沒差啦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1:57 PM
舉手,反正先存錢或投資到時候確定再買需要的東西怎麼樣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57 PM
再來一個腦洞大開的言論
支持同婚的年輕人,你能確定你的雙親是異性戀?不會因為同婚開放你的雙親鼓起勇氣要離婚
,家庭革命開啟……(腦洞太大)
pea617
Tue, Nov 6, 2018 1:58 PM
lemon535: 您想太多了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59 PM
pea617: 笑……所以才說是腦洞開太大的說法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1:59 PM
您真的想多了,但是作為一個親眼看著父母離婚的小孩來說,我覺得不適合就離婚是好事,不論離婚原因為何
pea617
Tue, Nov 6, 2018 2:00 PM
話說雙親真是同性戀要離婚,那我應該也是表示祝福
他們是在壓迫下被逼著結婚的,現在終於自由了
soup585
Tue, Nov 6, 2018 2:01 PM
如果我父母真心相愛為何要離婚?要離早就離了呀
推橘子37,我父母也是離婚,而且我也認為他們離了更好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01 PM
lemon535:
可是不論是娶還是嫁,都只是共組一個新的家庭,一個新的生活模式,
而且對象性別的改變不是重點吧?
應該是更加專注這個人在生活、目標、未來計劃、個性...等,是不是適合我.
婚姻,永久的陪伴重要的不是這些嗎?
個人想法。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01 PM
嫁娶本身就是傳統刻板印象了……
嫁去別人家/娶回自己家,但真心不懂為啥女孩子就非得被嫁出去,男孩子就是娶回來?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01 PM
賺錢養家煩孩子課業還多了要煩孩子出櫃後她可能面臨的狀況……(異性戀煩惱少一點)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01 PM
不過同妻的問題之前也有討論過,有錯的是周遭逼迫他結婚的那些人吧,
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理由只是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的話之類的就是那個人本身渣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03 PM
所以,說一句比較不好聽的,不管過不過,您也不能確定您的小孩的性向吧
soup585
Tue, Nov 6, 2018 2:03 PM
但如果你家小孩喜歡同性,那能讓他們結婚不就是少了一些他們會遇到的狀況嗎,為人父母的煩惱也就少了一些了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03 PM
大家討論可以但是要互相尊重喔!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04 PM
多一個人支持
孩子出櫃後就會少一個反對的人啊
我始終不懂這種「身為同性戀生活很辛苦,所以我不希望/不支持孩子是同性戀」的論述
pea617
Tue, Nov 6, 2018 2:04 PM
同意橘子37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04 PM
sushi239:
是啊~
可是社會就是這樣啊……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一直會在,連不婚都會被唸何況是同婚……
所以等老年人都走了在說吧
可是年輕人還是有反對的,支持的人請加油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05 PM
婚姻平權就是解決這種煩惱的開始吧?!
當以後任何性別都能在法律的保障下自由的組成家庭,
也不會有這些煩惱了。
還有個人有問過幾個認識形婚的,
他們支持同婚,但對他們本身影響不大,
因為他們是被長輩要求,即是過了,他們家長也不會承認,
只是下一輩路會好走多。
pea617
Tue, Nov 6, 2018 2:05 PM
可是老人都走了還有被老人洗腦的小孩喔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05 PM
orange37: 至少沒開放前,這是不太需要煩惱的事情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07 PM
老實說這種論述可以帶入所有社會上不被主流推薦和鼓勵的職業和人生選擇……
不能放棄名校選擇職業學校,就算孩子在名校念得多麼痛苦
不能放棄當醫生選擇畫漫畫寫小說或其他沒出息的職業,就算他根本不想當醫生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08 PM
soup585: 不會啊,除非社會反同的都死絕,這……好久好久,搞不好你死了都還不會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09 PM
為什麼呢?有點好奇,像我說的,您的孩子不會因為過了就變成同性戀,只會在如果他是的狀況下人生好過很多
不過如果您是在回應我前面的話,我認為如果我的父母其中一方因為是同性戀而想去追尋自己的幸福,我會選擇祝福同時陪伴另一位去找他自己真正的幸福,同婚沒過的話問題仍然存在,就像是化膿的傷口在你割開前他還是存在,只是你看不見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10 PM
BTW我認為對孩子最重要的是家長的支持而不是外界的眼光XD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10 PM
只能說不改變就永遠無法改變
孩子學習的對象還是以家長為主,價值觀的傳承綿延不絕,不可能有什麼死絕的一天
pea617
Tue, Nov 6, 2018 2:10 PM
讚同橘子37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10 PM
Tue, Nov 6, 2018 2:11 PM
覺得橘子比喻的很對,有些問題真的必須得正視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1 PM
orange37: 這是你可以接受的結果,可是相對可能會有被傷害的孩子因此改變想法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2 PM
有些事情不是理想化就好……想好的也要想壞的結果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13 PM
喔對了,就算沒過,會因為自己是同性戀想要離婚的家長就表示他其實在這段婚姻裡或多或少也是痛苦的,難保他就算沒過也不會離婚
pea617
Tue, Nov 6, 2018 2:13 PM
但不可能所有都是好結果啊。
人類不進步只能走向滅亡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3 PM
orange37: 對啊,可是機率加大……可能大概也許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13 PM
如果父母一方是同性戀,選擇追求自己的幸福而離開
我絕對不會祝福他,我為什麼要祝福他
但我絕對支持離婚
就算同性婚姻不存在,維持現況(同妻)一樣是種不幸
這只不過是不幸的異性戀婚姻的一種樣貌,不適合還是分開比較好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4 PM
pea617: 人類不進步就滅亡這說的太過了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15 PM
但是我認為豆子617講的「進步」不太好,這樣有點把自己的想法優勢化了。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15 PM
是的呀我同意要想想壞的結果,這就像比例原則吧,如果好的部分大得多那我們何必去放棄呢?不用法學概念的話用期望值也會得到類似的結果因為最壞結果的機率太低太低了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15 PM
Tue, Nov 6, 2018 2:16 PM
每一個想法都沒有絕對的對錯,所以希望這裡的大家能平等的看待每一個想法,不要有優劣之分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16 PM
同意壽司,撇除祝不祝福的部分只是個人意見XD
pea617
Tue, Nov 6, 2018 2:16 PM
emmm……抱歉,但那是我的真實想法
或許換個說法比較好,但是我還沒找到究竟該怎麼說……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8 PM
但是我自己的看法是壞的結果居多,畢竟現在社會
異性戀>同性戀
反對>同意
所以任何的想法我都會站在同性戀不會好的立場去想
pea617
Tue, Nov 6, 2018 2:18 PM
lemon535: 但就是因為有您這種看法,才會惡性循環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19 PM
就算同過了,只是讓可能是同的人好過一點我能做的這是對他友善一點,但是想法還是會在最好不要是的立場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20 PM
可是離婚不就是不適合,有更好的生活方式所做的選擇嗎?
如果因為同婚過,能讓一些人逃離不適合他們的生活模式,基本上是好事吧?
轉個方向想,假設形婚下的小孩要承受爸爸或媽媽其實不愛對方,外面有伴,但還是要假裝自己是個異性戀家庭?
這樣比較好?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21 PM
pea617: 你又說的過了。
旁觀角度沒伸出手就是加害者(?)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21 PM
orange37: 哈哈我比較心胸狹窄一點
對我來說,那個「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論述實在太常被用來第三者真愛化了
(不管結婚與否,不管性向……
pea617
Tue, Nov 6, 2018 2:22 PM
lemon535: 但那是我的真實想法。所以我該怎麼說您才能接受呢?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23 PM
我想提供另一個切入點,BTW反對同意這個要等公投結果,先抱歉再次擅自假定您的孩子是同性戀的可能,假設您的孩子的確是個同性戀,那麼您想要給他的是一個越來越友善的環境還是如同現今的環境呢?人都是會習慣的,相信您也同意社會上其實中立的比較多,等時間拉長個五年十年,等大家習慣了這件事的存在,所謂的特別就不再特別了,社會在改變是由很多或大或小的事情去推進的,就像蝴蝶效應,所以千萬不要因為目前看起來好像短時間內弊大於利就拒絕去做可以改變世界的事情XD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25 PM
onion847: 離婚代表不適合對啊~
但是我的想法是同婚過了,讓離婚的想法加速發酵
離婚下的孩子,是不是支持同?如果本身不支持是不是讓這孩子加強都是因為同婚讓我父母離婚
當然有人說不合適離婚對孩子也好,或是孩子會祝福的角度
這就是有假設好的立場也要假設壞的立場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28 PM
lemon535: 說起來我真不懂現在女孩子為啥非得結婚不可
連結婚率低都有人說是女生的錯
可是結婚之後什麼責任都是女生的
生孩子很辛苦,但不生不行
生了還要負責教養安排、做家事、伺候婆婆丈夫,說不定自己還有工作
(就算生不出兒子是男生的錯,被怪罪也是女生)
(只要教出來的孩子不被滿意就是女生錯)
不適合還不能離婚,因為「對孩子有母愛」,要給孩子健全的家庭
還有離婚過的女性會影響外人評價
pea617
Tue, Nov 6, 2018 2:28 PM
因為可能有壞處所以要反對嗎?
那假設我今天要都更,那我到底該不該進行?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30 PM
我只能說這個叫陣痛期,雖然對您假設的孩子來說或許會是一個壞的結果,但,數量會有多少呢?而且這段轉換的時間過去了,這個假設將不復存在,同時不能跟自己性向相符的人結婚的數量跟機率也會同步下降很多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30 PM
形婚根本是同性戀不被社會接受+傳統家庭包袱+女性被深植刻板價值觀/「應有母愛」束縛,同時造成的鬼故事……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30 PM
orange37: 我知道你想表達的,但是我不會站在樂觀的角度看社會真的演變成同志非常正常的角度看,我能做的只有自己對他好
看看已經開放同性戀結婚的國家,都已經開放多年還是時時刻刻有歧視情況發生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31 PM
當然對於這種受到傷害的孩子在其他家人端甚至學校都可以且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懷,但台灣每天離婚的父母那麼多,這只是其中一個離婚的理由或許可能是特別少的那種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32 PM
大家要冷靜喔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32 PM
我只能說就連現在美國白人也是有人會歧視黑人:)
我們不能完全消弭歧視,但是我們可以努力讓歧視不要蔓延,或是讓歧視的源頭「異常」變成「正常」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33 PM
噗主可愛
檸檬大已經是非常理智的反方了不會吵起來的XD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33 PM
sushi239: 這問題我也很納悶,所以我是選擇不婚寧願被唸到臭頭我自己承擔就好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33 PM
ಠ_ಠ: 我一直很冷靜QAQ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34 PM
不要蔓延+1
確實同婚過後還是會有歧視,
但已經通過的國家,都比沒有通過時更加包容,
至少在法律上是有基本保障的。
pea617
Tue, Nov 6, 2018 2:35 PM
等等,我先問個喔
這次公投過了之後,無論是挺是反贏
同婚都會在明年合法……吧?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36 PM
pea617: 對啊XD態樣不一樣而已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36 PM
不要吵起來就好
我在旁邊看也真的是學到很多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36 PM
其實這串挺和平的,
噗主和大家都很理智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36 PM
只要有人就會有歧視
只是可以被容許表現的歧視程度不同罷了
在一個人人都認為歧視理所當然的氛圍下,那種壓迫是很可怕的
(為什麼霸凌有時會演變到致死,因為沒有人事物或任何價值觀可以阻止)
但如果知道這是一種不那麼好/適當的行為,人們自然會收斂自己的表現
光是如此就能減少壓迫和傷害了
我還是想舉女性為例,女性迄今依然飽受歧視和限制,但至少現在女性出外工作拋頭露面、甚至擔任主管擁有管理權限,已經不是一件那麼怪異的情況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36 PM
檸檬大我知道你很冷靜
pea617
Tue, Nov 6, 2018 2:37 PM
orange37: 我放心了
ಠ_ಠ
Tue, Nov 6, 2018 2:39 PM
好了!噗主吃了安眠要先睡了
小夥伴們記得要互相尊重,情緒起伏也不要太大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39 PM
現在雖然一樣有各種刻板印象包袱,但中性打扮、非陰柔氣質的女性已經慢慢見怪不怪
許多人其實很容易習慣的XD
說回同性戀,光是過去同性戀被視為一種疾病
到現在許多人即使反對,也承認同性戀是一種存在的性傾向
就證明了改變並非不可能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40 PM
噗主好好休息~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40 PM
感謝我們的大法官,我們歷任的大法官大致上都很棒棒喔,都是很專業又勇敢的人,正在學憲法的我強烈跟大家安利XD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40 PM
噗主晚安~
onion847
Tue, Nov 6, 2018 2:40 PM
只是專法衍生問題的可能性大,
因為目前沒有專法版本,
不說立法成本,
就釋憲748是基於婚姻自由和平等權,認定目前民法沒有保障同性違憲,
也就是專法保障不能小於修民法,
不然就有違反平等權的可能,
同時婚姻定義排除同性伴侶,那婚姻自由是否違憲?
總之,專法延長戰可能性太高了。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40 PM
豆子……惡性循環是指跟孩子說同志是不對的,我的看法啦。
我自己的話我不會覺得我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我是覺得我會冷血的旁觀不支持不同意。(真心覺得冷血旁觀不代表加害,就像路上看到被撞的人騎過去當沒看到)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至少我選擇的接受事實而已。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46 PM
lemon535: 我覺得這邊會有個有點尷尬的困境
除非您直說自己的孩子您會選擇接受(包括接受同婚嗎?),不然在孩子聽來就是您反對同婚=不能對您說
有時啊,父母其實很愛孩子(也願意接受孩子的性向),可是覺得事不關己所以會把同性戀當成別人來討論,所以態度很冷漠或說無情
殊不知此時就已經傷害到「並非別人的孩子本身」了(儘管孩子真的說了,父母並不一定會反對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51 PM
sushi239:
接受同婚,可能像你說的孩子會覺得我是反對但是我是孩子大了你自己選擇的路自己走跌倒對我哭是沒用……(孩子就覺得受傷媽媽不愛我這樣)類似
pea617
Tue, Nov 6, 2018 2:52 PM
lemon535: 好吧,您的話成功說服了我。我能夠尊重您的觀點,但並不表示我完全認同您的看法。
老實說我還是極力思考要如何和您對話,但發現這都是徒勞。我們站在不同的地方看著不同的風景。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2:56 PM
雖然我覺得程度上不大一樣,但是就像pea說的,我們站在不同的地方看不同的風景,但是還是希望當有一天這個世界變得更加友善,您也可以記起這件事並不是一蹴可及的,而您也能成為成就這個美好世界的一份子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2:58 PM
lemon535: 可能我聯想比較多吧XD
今天性向可能還算可以說的
可是,如果換做同樣難以啟齒的性侵或霸凌
我會聯想到類似的情景可能是聽到家人事不關己的說類似「被霸凌/性侵的人一定也有問題」或「只要怎樣就不會這樣啦!(暗指被害人沒做好)」
於是,只能沉默,永遠沉默,無從求救也沒人能夠依賴,這會是一輩子的傷痕,而不是孩子哭哭家人不愛我的程度
同性傾向常常也會是他人霸凌和傷害的藉口之一,若是如此,就更痛苦了啊……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2:59 PM
pea617: 支持方觀點我看到很多,我也是尊重你們,但是我保守不想因為規則的破壞產生一堆奇奇怪怪的事情,所以我站在反對方。
所以你們看的是前進的路,我是保持不要有額外的事情發生就好,維持現狀。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03 PM
因為身邊同性戀朋友真的聽過父母對同性戀各種惡毒的詛咒和嘲諷
光想像就覺得毛骨悚然
縱使他是父母非常疼愛的寶貝,只因為父母很保守,只因為父母完全不認為同性戀與他們有關,所以同性戀再慘又關他們什麼事,甚至幸災樂禍嘲諷,誰讓你要跟別人不一樣
(不是指您,只是提出有很多人是這種狀況,他們不見得對同性戀本人有那麼大的惡意,只是因為是虛無縹緲的別人,所以可以盡情放話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05 PM
如果因為破壞可能造成的陣痛,就選擇不從法律、教育這種制度面開始改變
(合法不代表什麼,但是一個可以說服人「並不奇怪」的好理由)
無異於默許那些我們看得見看不見的既有傷害持續進行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06 PM
因為不改變你們不是也這樣過嗎?
是啊,因為過不去的都不會再開口了。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17 PM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那個案子
在那之前,家暴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女性只能忍,必須忍
管家暴是干涉別人的家事,是破壞規則
直到被傷害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才用命案迫使人們面對了這個「現實」,催生了對家暴防治的關心與法律
因為我們很幸運不是被傷害的標的,就要默許那些傷害持續發生嗎……感覺有點遺憾啦,又不是真的一直一無所知
當然,只要一輩子沒有親眼目睹或被求救,那麼可能就稱不上加害者或幫助者吧……哎
不過啊,就公投來說,我覺得如果真的很冷漠,可以不必領公投票XD
因為當我們選擇投票支持某一方的同時,就不只是冷眼旁觀了
soup585
Tue, Nov 6, 2018 3:22 PM
覺得冷眼旁觀就是默認結果的發生,不論好壞,而我想到的是那個有名的詩《沈默的代價》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34 PM
soup585: 我受夠那首詩了
任何議題任何立場都喜歡用那首詩來「威脅」非支持者
彷彿他們的主張必然是絕對正確的真理,但活在當下的人們如何論斷真理
反同也相信他們是對的,才拚命號召宣傳啊……
不管哪一方,若執意把沉默方當成反方來評價(你們是加害者、幫助犯……)
我只能說,那麼永遠不可能成功對話
既然任何立場我都有罪,那我為什麼不繼續沉默?
我是這樣覺得啦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3:52 PM
現在沉默方數量很大,真的不要懷疑,據我了解我周遭的同事大多不知道公投的事情(題目?),如果有人也因為這樣被打成加害者?
另外提一件事情,很多支持的人是因為了解事情才變成支持。
經過遊說支持成功的真的是少數。
萌萌有錢宣傳打廣告,可能導致沉默的接受萌萌的消息來投反對票(我同事),但是支持方的,個人認為真的不是幾秒中的廣告就可以讓沉默的人轉向支持,太多沉默的一直以來看的都是萌萌方的論點,所以萌萌很好挑動沉默人士。
有些支持的覺得沉默的人都不知道不要投就可以直接變成民法就好,我覺得失敗率會很高。
該睡覺了,大家晚安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3:55 PM
萌萌真的,太有錢了(痛心疾首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3:56 PM
檸檬晚安~
有時候希望乾脆不知道不要投也很不得已XDDD
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能夠這樣對話啊XDDDD支持需要花太多太多時間、耐心,去理解彼此和對話了.......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4:01 PM
很高興可以好好的跟檸檬聊過XD
平常遇到的反方都不太能理性對話覺得很難得
我母親就是選擇不知道乾脆不去投票,雖然他不投很多年了,他是聽到公投有十案就嚇到說我怎麼搞得懂的那種
soup585
Tue, Nov 6, 2018 4:02 PM
sushi239: 我能理解你的看法,但我個人認為沈默的人有時難辭其咎,尤其事關人權的時候
確實有的問題是有灰色地帶的,但也有問題就是確實的二分法
雖說這次同婚怎樣都會過,是民法專法之差,但是阻止、不讓人們結婚本就是一件違反人權的事情,而讓這群人結婚並不影響到他人,歷史上、外國都有例子,我著實無法理解就這麼多證據攤在眼前,為何有人執意反對
且,人們都有可能遇到困難,已經見到對方的困難,自己有能力卻不出手相救
他日自己有難,不也希望有人挺立相助?
就這件事情,我無法贊成沈默方,這首詩我也是看議題才丟的
以上個人淺見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4:10 PM
我想癥結在於
愛家公投的主題是很聰明的
1.民法婚姻是一夫一妻→並沒有排除同性締結類似婚姻的關係,他們大可以用其他名義,如現在的伴侶登記等等來稱之,不必硬要比照民法婚姻這個名詞
2.同志教育那個先略過,畢竟在討論同婚XD
3.專法保障同性戀伴侶→同1.,排除「婚姻」這個名詞,不涉及「民法(我們既有狀況)」變動,只要你們用其他名義「結合」就可以
你說1.3.叫做反對同婚恐怕尚有疑義(雖然我們都知道他們就是反對XDDD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4:13 PM
因此,這時候把民法「婚姻」上升到違反人權的程度XDDD
就很容易讓人覺得小題大作
再說,就算是異性戀「婚姻」,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人權保障XDDDD純粹就是一種「身分契約關係」而已XD看在並沒有把婚姻看得那麼神聖的人眼中,「結婚是人權保障」這種說法也是挺微妙的XD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4:19 PM
婚姻神聖化本身,就是傳統價值觀當中對於人到一定年紀就該「成家」立業的規則XD
同性戀本身就在挑戰傳統價值觀,但執著於「婚姻」,某種程度上又是受到傳統價值觀而對婚姻/成家產生浪漫美好的想像與嚮往(那種「無關性別他們只是相愛、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結婚」的浪漫論述,有時候我覺得挺奇妙~
(如果是基於夫妻財產共有、配偶遺產繼承權、手術同意書簽署這類很現實的理由就另當別論
soup585
Tue, Nov 6, 2018 4:36 PM
會說是人權問題,主要是因為醫療、疾病等部分,有人會說:嗯?反正有伴侶登記啊
但是正如支持民法的大家常說的,如果這是大家都一樣就能搞定的事情,為何他們被排除在外?要用額外的法?
並非把婚姻神聖化,好比當一群一樣的人,做一樣的事,有人可以吃飯,有人不行,所以有人被區別對待了
人們可以「選擇」不吃飯而餓死,但是不能因為「被禁止」吃飯而餓死
人權不僅止於和性命相關,被平等的對待也是基本人權
以上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4:41 PM
話說,等同婚真的通過幾年後,陣痛可能也不會那麼大(想像會放大恐懼,未知讓人害怕
人們發現「啊原來那根本不干我的事」(假設他家孩子/家人不是同性戀),喔好吧可能是紅色炸彈變多了這點讓人心煩
啊還有教小孩很難教,天啊以後怎麼管早戀問題wwwwww男的女的都是會把自家寶貝搶走的敵人(誤
真的沒那麼多人有閒情逸致去在乎別人要跟男的女的交往還是結婚
不反對也不支持的沉默方,多半是冷漠的,忙著活在自己的世界就已經用盡全力
orange37
Tue, Nov 6, 2018 4:47 PM
想提一下可能有點出入的部分,婚姻的確說是基本人權有點錯誤,但是「婚姻自由」我想可以算是自由權保障的一環
sushi239
Tue, Nov 6, 2018 4:49 PM
如果啦,如果我的孩子是同性戀
我希望他能活在對同性戀相對友善的環境中,世界並不美好,但也沒那麼壞
我不必害怕他受到不友善待遇而否定他的性向(因為我愛你所以希望你不是),不必以愛之名行傷害之實
我沒辦法無時無刻保護他,但我希望他知道,他不必因為性向而害怕或以為自己被傷害理所應當
我希望他不會跟戀人相伴到老之後,因為沒名沒份沒有法律身分關係,連繼續住在兩人的屋子都不被允許(萬一是掛他方的名字),只能流落街頭自求多福甚至潦倒而死(當然最好是自己保有自己的財產以策安全啦唉......QQ有法律保障也不代表什麼,看各種悲劇的異性戀婚姻就知道,可總是聊勝於無
不管同性戀異性戀,要搶走我千辛萬苦養大的寶貝我都((((森七七
lime261
Tue, Nov 6, 2018 6:04 PM
大城小事-Big City,Little Thi...
想到這篇漫畫,希望大家都能讀讀看。
cake133
Tue, Nov 6, 2018 7:11 PM
單指離婚率會增加這點,台灣的離婚率一直都很高呀,何況他們離不離婚和同性戀結不結婚有什麼關係?都是他們自己的事,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對自己負責就好了。
pasta381
Tue, Nov 6, 2018 7:13 PM
lemon535: 「因為無法改變歧視,所以繼續維持現狀不要改變,才不用傷害既得利益者」是這個意思嗎?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1:47 PM
pasta381: 覺得你太極端的說既得利益者
每個朝代一定都有普通人民跟推翻時代的革命者還有領導者
我覺得無法改變所以我選擇維持原狀當個普通人民因為我覺得在這個統治下我可以繼續過日子,所以你稱叫既得利益者,你也是既得利益者,只是多了一個革命者的稱號
lemon535
Tue, Nov 6, 2018 11:50 PM
cake133: 那是一個舉例,同婚通過後還有很多事情會產生……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11 AM
【即時論壇】同志醫療權益未曾被剝奪 | 蘋果日報
mint117
說
Wed, Nov 7, 2018 12:28 AM
感情生活一直以來都是個人的想法
我管它社會喜不喜歡
我是絕對不會像個北七攤在眾人面前說自己的感情的喔!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12:40 AM
lemon535: 不對,我不是在說你,我在說你想像中「因為異性婚姻的限制而導致同性戀父母不離婚的孩子」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12:41 AM
不過,你、我,的確也是既得利益者沒錯,我並不否認這點,不要以為既得利益者等於「壞人」。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12:42 AM
既得利益者,就是在現行結構限制下,有意無意過得比別人舒心的罷了。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12:54 AM
那誠然,可以認為既得利益者也需要保護,但不要忽略我們享有的利益一直都是建立在傷害他人的前提上獲得的。
pomelo59
Wed, Nov 7, 2018 12:56 AM
美國社會也沒有人人都接受婚姻平權,而且還有龐大的教會勢力,人家還不是通過同婚了。我覺得用能不能接受判斷太弔詭了,女性在迎向平等的過程中也一堆打壓、嘲笑,難道就因為別人不能接受而不追求平等或平權嗎?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04 AM
早安!小夥伴們發言記得互相尊重,然後要心平氣和喔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1:10 AM
pomelo59: 按照檸檬的邏輯,對,不能,因為追求平權在「還不能接受平權的年代」有傷害到男性的可能。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1:24 AM
同志遊行一年比一年盛大、大法官釋憲、支持同婚的公投能聯署成功,這在十幾二十年前都是無法想像的事情吧?我覺得台灣的社會已經改變了很多喔!每次看到反同方發表
反智
言論讓我覺得對台灣人失望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想鼓勵自己,要對我們有信心!
cake133
Wed, Nov 7, 2018 1:27 AM
lemon535: 同婚過或不過,會離婚的還是照樣離婚啊。可以提出你覺得通過之後的很多事是什麼嗎?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15 AM
cake133: 我是覺得沒必要追求問到底可能發生什麼事情,這樣想吧,一個已經滿出來的杯子你們要加有顏色的水進去,一定會導致水滿出來,就需要去擦拭流出來的水(我不想擦拭所以站在反對你加水進去)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4:17 AM
lemon535: 問題是同婚不是要加新的東西啊?
是把原來應該在那裏的東西放回去
喔!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19 AM
viper415: 有點偷換的感覺,因為社會眼光這杯水本來沒這顏色(他雖然存在但是多數人看不到)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4:24 AM
水的比喻對我而言有點難理解,所以讓我換回主題說明好了,多數人看不見同志/性少數,但他們一直在那裏啊,假裝看不見我覺得沒有什麼幫助?而且現在的情況是
同志是一定可以結婚的,只是專法跟民法的差別
,已經無論如何都會改變現狀了不是嗎?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37 AM
viper415: 所以還是有人站在我不想看到的立場所以反對啊…這種立場說真的沒需要在辨。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39 AM
你們想讓他們被看到,沒看到的人還是不想看到,雙方都是死胡同,你們能做的是走出去跟不是那麼堅定的人說他們其實不是想像的可怕而已。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4:41 AM
我覺得如果拿水做比喻的話比起加水比較像是在一杯透明的水中加入指示劑,裡面的內容物本來就存在,只是有外在的力量讓他顯現出來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42 AM
或是等待你們也可以上位政府,而且社會是你們的多數時候……反過去制衡而已。
今天又了解一個同事一樣是反對,至少他的觀念不是錯誤的,他也有孩子……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43 AM
orange37: 是的,就是試劑可能比較符合吧,所以不想讓試劑加進去有化學反應…………
ಠ_ಠ
Wed, Nov 7, 2018 4:49 AM
大家要心平氣和喔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4:50 AM
嗯...這就像是透明奶茶跟奶茶,長得不一樣可是都是奶茶,你可以選擇不喝透明奶茶但是你不能阻止透明奶茶的上市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50 AM
ಠ_ಠ: 摸頭,心平氣和,只能說我現在想法是你們只能讓錯誤觀念的人把想法導正確,但是導正確不代表支持。
ಠ_ಠ
Wed, Nov 7, 2018 4:51 AM
lemon535: 當然,我尊重任何人有任何主張,但是觀念錯誤就必須糾正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52 AM
orange37: 所以同婚是一定過現在是上市的方法而已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4:54 AM
orange37: 萌萌現在其實也沒辦法阻止上市,他說讓奶茶不能跟正常奶茶上市方法一樣而已
不~用奶茶比喻我想笑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4:57 AM
是的~
欸我好不容易用期中被摧殘的腦袋想出這麼好的比喻方法說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5:33 AM
抱歉可能看起來有點兇,但我只是想搞清楚對方在想什麼而已Orz
也謝謝大家願意理性溝通>"<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5:35 AM
可能剛剛說得不太好,因為我看到反對方的說法都比較偏向不能接受同志結婚,個人好奇的部分是
既然已經不能阻止同志結婚,對反對方來說,專法跟民法的差別在哪裡呢?
cake133
Wed, Nov 7, 2018 6:00 AM
lemon535: 如果沒有辦法提出幾個實質會發生的事的話,lemon你有點杞人憂天憂國憂民了。任何改變都會有陣痛期,正反意見一定存在,但也不能代表能把離婚率生育率之類的問題怪給同性戀啊。
cake133
Wed, Nov 7, 2018 6:07 AM
通過同婚後的未來會發生什麼是現在是未知的。現在很多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在以前也是新的未知的,當然也產生過反抗。不嘗試就認為不行不太對吧?
puff213
Wed, Nov 7, 2018 6:37 AM
其實有些國家都已經有同婚合法了,甚至已經合法十年去了,去看看那些國家有沒有因為同婚合法而產生什麼嚴重社會問題吧?比如說加拿大有嗎?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7:24 AM
欸斗,其實根據法務部之前的調查(方法有無瑕疵先不論),同意給同性伴侶婚姻保障者佔社會多數啊。
現在的狀況,也有可能就是反對者比較大聲營造了反對多數的印象罷了。
ಠ_ಠ
Wed, Nov 7, 2018 7:26 AM
大家在這裡討論要尊重彼此,態度跟用語都要注意喔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7:27 AM
ಠ_ಠ: 噗主覺得哪些句子不尊重呢?
ಠ_ಠ
Wed, Nov 7, 2018 7:28 AM
pasta381: 沒有沒有,只是看到有新的朋友進來討論,所以提醒一下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7:33 AM
lemon535: 「他也有孩子」為什麼會是一個證明同事沒錯的根據?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7:49 AM
回到上面那個「同婚通過增加離婚率導致破碎家庭的孩子對同性戀者反感」的擔憂。
首先推論就缺乏根據了。再者,現今社會因為外遇關係而離異的家庭一樣存在,所以這些家庭的孩子會因此厭惡異性戀關係?
或者,設想一個多數視同性伴侶為正常的環境,就不會有仍然不能接受的人?在這個環境,父母離異,孩子就完全不感到受傷?
您的擔憂完全是站不住腳的。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7:54 AM
無論在什麼樣的時代,已經產生依戀的對象離開了自己,人就是可能會產生怨恨、傷痛等等情緒,此乃人性不可解之處。
這與家長是否因為同性戀情而離異毫無關係,任何原因的離異都可能造成,但人們可以去限制家長為了孩子留在痛苦的婚姻關係之中嗎?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9:39 AM
pasta381: 我是只說這位同事反對的原因不是觀念錯誤的反對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9:40 AM
lemon535: 嗯,那加一句他有小孩的意義何在?
pasta381
Wed, Nov 7, 2018 9:41 AM
而且不說出來,根本也無從檢視您同事的觀念是否錯誤(因為只是您單方面認為沒有錯誤),所以才有了前述解讀,誤解莫怪。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9:46 AM
cake133: 就像你說的杞人憂天,但是我覺得你們也想的太美好化。
每個地方的國情不同,你們有考慮進去?華人本身相對美國就是比較保守的地方,美國比台灣開放都還會有事情發生何況更保守的地方。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0:06 AM
文化不同的地方執行相同的事情,只能用借鏡,你們說暫不住腳的擔憂,但是你們也無法保證完全不會發生,就是因為有擔憂所以人才會不前進。
如果撇開我們討論的同婚等只是一個生活上的普通事情,你們是否有因為擔憂所以不去做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0:09 AM
viper415: 同樣請問同意的覺得專法跟民法你們覺得差別在哪?難道真的只是覺得用專法是歧視而已嗎?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0:12 AM
cake133: 還有我真的覺得你一直覺得我把離婚怪罪在同婚上,我一直說了這是一個假設也是因為同婚可能產生的問題,你何必一直往這上面撞。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10:22 AM
說到專法跟民法我又要跑出來說說話了XD
第一,現實面,資源及效率問題
首先專法目前還在蛋裡精確一點是連個蛋都沒有,而重新擬定一部法典跟修正幾條法條在資源的使用上和效率上都是比較差的
第二,若是專法保障的比民法婚姻編少,則有違憲疑慮且這就是赤裸裸的不公平
第三,如果專法反而給的權利比民法親屬編多,那麼對異性婚姻亦然不公平
最後,綜上,若是要公平起見最後還不是會照抄民法,既然如此為何要浪費人力時間各種資源去修一部拷貝的法典呢?
BTW以下可能有一定的偏見,我不認為萌萌不會利用他的影響力跟金錢在專法上動手腳
另外通姦罪與重婚罪目前仍在刑法裡頭,假設使用專法那麼勢必會如同萌萌的期待不會使用配偶及婚姻名詞,那麼是否適用這兩條也會是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在擴張婚姻定義後可以直接得到解決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0:29 AM
orange37: 專法/民法解釋的理由我可以接受,但是無法排除我的擔憂,所以我理解你說用法的理由,但是還是不同意用民法。
繞到自己都有點暈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10:41 AM
Wed, Nov 7, 2018 10:41 AM
補充,歐洲國家之所以先立伴侶法,是因為他們有基督天主相關的宗教背景,宗教對社會的影響是大的,台灣的主流宗教還是佛教道教吧
以德國為例2001年通過伴侶法去年正式通過同性婚姻,中間呢?不斷的因為權利有落差而進行釋憲與修正,這些都是司法立法成本,而最後的結果,還是回到了婚姻,就如同很多人說的,台灣有很多等著處理的法了,台灣的司法立法資源是有限的,而立專法非民法在這個決定做成的當天就注定了會有更多資源的浪費,都有前車之鑑了,為何不能一步到位呢?
curry135
Wed, Nov 7, 2018 11:04 AM
到底有哪一點需要討論「接受」啊,我才覺得台灣的社會形態超級不能接受異性戀婚姻的勒要不要理性留言互相尊重討論一下這一點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1:20 AM
curry135: 咖喱135,您不需要這麼激動,可以先把我們整串討論都看完
kudu821
說
Wed, Nov 7, 2018 11:26 AM
我覺得超可以的啊,都有有錢人娶了三房,死後分家鬧新聞鬧很大;還有宣傳愛家的宗教團體外遇生女。只不是過是「兩」個「人」結婚,小case啦
onion847
Wed, Nov 7, 2018 11:34 AM
lemon535: 想問,其實你的擔憂在現行只有異性戀婚姻的制度下,一樣會遇到,
那你是否否定整個婚姻制度呢?
就像前面有些小伙伴說的,離異的家庭一樣存在,所以這些家庭的孩子會因此厭惡異性戀父母,
onion847
Wed, Nov 7, 2018 11:37 AM
沒打玩就按出去(倒地
為什麼變成同性戀,就這麼恐慌婚姻制度?
其實照你邏輯我思考了整整一天,取消離婚制度才可能免除你的擔憂。
viper415
Wed, Nov 7, 2018 11:37 AM
lemon535: 不要用問題回我啊QAQ 我的理由基本同 orange37: ,但看完你的回應還是不懂你為什麼支持專法不支持民法,某種程度上立專法的效益不是更不可預測嗎?(目前連草案都沒有欸?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1:39 AM
onion847: 不是否定婚姻,請看完整串啊(崩潰)
舉例婚姻只是其中一個擔憂罷了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1:43 AM
還是呼籲一下大家如果有要討論的話爬完全部文再一起來討論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00 PM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你們在怎麼說服,都無法消除這些擔憂,所以我寧願從根本上消除同婚出現。(是消除出現同婚,不是消滅同性戀我怕有人誤會)
沒有改變就是跟之前一樣就不會有多餘的問題產生
沒同婚合法至少我遇到小孩跟我說他喜歡同性機率小(因為不是被教導喜歡的性別可以流動,所以他會壓抑,會在三確認才說他說同性戀,請不要在鬼打牆一直問假如你孩子是同性戀…他會活的更美好…,老實說孩子活的好不好不是我思考的,我思考的是社會規則改變受到的無法預測的影響,所以我拒絕冒出同婚)
老實說你們覺得我鬼打牆,我也會覺得你們鬼打牆,不管怎樣說,有改變就是代表有未知數發生
在說下去我也很崩潰,至少大家不是激進派,你反同你是萌萌這樣(莫名看到很多這種人),你支持同性戀你也是同性戀
以上……over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01 PM
再來就是,這邊很多都是學生,祝福你們可以成長到主宰這個社會規則為主,至少我出社會接觸到的是現在這個社會規則所以我選擇遵守現在這個規則就好,希望你們主宰這個社會時候還沒忘記你們的想法。
kudu821
Wed, Nov 7, 2018 12:06 PM
Wed, Nov 7, 2018 12:08 PM
lemon535: "孩子活的好不好不是我思考的,我思考的是社會規則改變受到的無法預測的影響" 哇,長了見識。那應該去禁止所有科技發展、大學實驗室、中研院、立法院修法、新型態的商業活動、新的3C與知識傳播媒介,因為這些也是社會規則的改變。
對我在滑坡,但是反正都有人滑坡到不管小孩活得好不好只要任何讓社會改變都要消滅的滑坡
kudu821
Wed, Nov 7, 2018 12:08 PM
PS. 我不是學生,出社會好幾年了,我超級感謝科技帶來的新工具讓我的專業可以更安全操作,我也超級感謝社會跟時代在進步,所以我們有黃國昌而不是郝柏村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11 PM
kudu821: 移花接木,偷換概念,希望你的想法可以將這個世界反同都換成支持=D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12:13 PM
對不起,我個人認為光是需要「壓抑」自己的性向本身就是一件很可憐的事情
kudu821
Wed, Nov 7, 2018 12:18 PM
lemon535: 反正別人活得好不好不是你思考的、你只在意世界不可以改變,那既然講什麼都不會讓你改變想法,那我當然就想用我樂意的口氣講我想說的話囉~
orange37
Wed, Nov 7, 2018 12:19 PM
我覺得目前沒有可能改變您的想法,畢竟您看起來是個不喜歡風險的人,可能改變會對你帶來焦慮,但,請記得,不是所有改變都會影響到您現在擁有的所有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2:21 PM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主張,我們話能說到點到為止即可。太超過就會變做是在強迫對方了喔!請各位小可愛稍稍注意一下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23 PM
orange37:是啊,老實說821就跟我看到某一個奇裝異服串的偏激挺挺同人士後面說話都是因為你們覺得這是情緒,他乾脆一直(消音)你們反同有病這樣……
只是一個讓你們了解反同想法
反同了解挺同想法的抒發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26 PM
orange37: 壓仰性向是可憐,偷換概念變成難道你買任何東西做任何事壓仰都是可憐
至少我不想變成對你們這樣做
這邊是一個抒發想法的地方而已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2:27 PM
是的!就像檸檬535說的!我只是開了一個討論串供大家抒發想法
ಠ_ಠ
Wed, Nov 7, 2018 12:27 PM
雖然有人很激動,但是也非常謝謝理性抒發的人。學到了很多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2:36 PM
國外的專法針對他們國家發生的事情來修正成適合他們區域的
專法也會借鏡民法,在依照台灣發生的修正
這就像你們在說都有陣痛期,現在同婚是一定執行所以陣痛產生,用專法也是陣痛產生
不要在問我現在專法連個基礎都沒浪費資源什麼的……(攤手)
onion847
Wed, Nov 7, 2018 1:05 PM
Wed, Nov 7, 2018 1:21 PM
以下個人想法XD
我覺得某件新事物、制度的誕生本來就不會只有好的一面,
但通常它誕生都是為了解決目前現有的困難和問題,
我不太認同因為假設遇到可能的問題就放棄改變現有的困難,
因為這本來就是改變所必需的,也是所謂的陣痛期,
就比如明初改革女權,也是直接先立平等的讀書權、工作權,改變然後遇到問題不斷解決進步完善
比如女子學校、女子工廠→男女共讀共工而產生性別平等工作、性騷擾防治、性別平等教育,
假使當初因為假設或未知的擔憂而放棄改變,今天的男女會是什麼樣子?
而同婚就是解決同性相愛卻無法保障相守,法律沒有保障而產生,
不論是用專法還是民法,至少能往前走我認為就是好的。
嗯,當然我個人是希望直接民法,希望陣痛短一點,減少時間資源成本。
onion847
Wed, Nov 7, 2018 1:05 PM
還有國內國外民情不同,確實如此,
目前通過同婚多是基督教國家,甚至是將宗教納入憲法的,
台灣比起來反而多元,也沒有同志在路上就被恐怖攻擊,
但是要提出一點,有人會拿出某國的專法回歸民法的例子,
是因為這個國家是德國,
而我國民法體制是參造德國民法而立,
法務部每次要修法都是優先查看德國,
個人認為要比較國內外法律體系,在運行、司法處理,德國確實是優先的且能夠參考。
lemon535
Wed, Nov 7, 2018 1:14 PM
onion847: 說的很好
這就是能推動改革的人跟我這不想推動改革的人的差異啊
(不想出頭所以我跟著走就好,改革成功我就跟著走沒成功我還是為持原樣就好)
不想在看到偏激人士出現
falcon41
Wed, Nov 7, 2018 2:41 PM
可以把再跟在打對嗎
kudu837
Wed, Nov 7, 2018 2:55 PM
施捨給同志人權 跟還給同志人權
永遠有人搞不懂 ㄏ
ಠ_ಠ
Wed, Nov 7, 2018 2:57 PM
Wed, Nov 7, 2018 3:04 PM
kudu837: 希望可以把語氣稍微調整一下
walrus77
Wed, Nov 7, 2018 2:58 PM
「開放同婚的話,被他們收養或因為這樣父母離婚的小孩會很可憐,會被歧視。」「比方說誰?」「我!」
以上是我看到的隱藏台詞謝謝
kudu837
Wed, Nov 7, 2018 2:58 PM
我才第一次留言 你記錯人ㄌ
ಠ_ಠ
Wed, Nov 7, 2018 3:04 PM
kudu837: 好的不好意思😂
lime901
Wed, Nov 7, 2018 3:05 PM
1860年你在美國問社會可以接受黑人是人類了媽
很多人會告訴你不太算
gemini99
Wed, Nov 7, 2018 3:16 PM
很受不了大家把滿嘴幹話但語氣和緩當作理性發言,一針見血直指錯誤卻被打成不理性
clam335
Wed, Nov 7, 2018 3:27 PM
之前只是消極地想說就成人之美以積陰德以利來生。
現在是擔心一旦讓這種「我不接受所以你不被允許」的概念得逞了,天曉得下一步會是什麼人事物被毀掉?講真的,那你期望台灣應該是什麼樣的社會型態?
fish71
Wed, Nov 7, 2018 3:43 PM
消滅同性戀
lime901
Wed, Nov 7, 2018 3:44 PM
消滅魚71
ಠ_ಠ
Wed, Nov 7, 2018 3:47 PM
gemini99: 是不是理解錯誤了?我認為一針見血指錯誤並沒有不理性,但是語氣上還是要注意。這是對彼此基本的尊重
lime901
Wed, Nov 7, 2018 3:48 PM
樓主,我想g的意思是,「可以接受婚姻平權了嗎」這個問題背後隱含的就已經是對同志的歧視和不尊重?
lime901
Wed, Nov 7, 2018 3:48 PM
如果我曲解g大的意思,在這裡說對不起m(_ _)m
kudu837
Wed, Nov 7, 2018 3:49 PM
想像自己的基本人權被這樣談論 還理性 真的是踐踏自己的尊嚴
載入新的回覆
請大家理性留言,互相尊重
噗主問這個問題是想解哪方面的疑惑啊?🤔
不怕太晚 只怕不開始
大概老一輩的人比較不行吧 但時間過去
他們總會走的人的觀念也會改變 接受的人會慢慢變多的相信如果當初不是直接修法給女性讀書工作權,台灣兩性不會有在這麼開明,
會比現在多更多仇女的,
然後可能現在才過讀書權沒多久,還是專門女子學校,然後立法院擺爛女性工作權修法,反對方辦理公投正在爭吵女性到底能不能工作ing
另外雖然這個跟法律無關,但是大概也是1920、30年代,「自由戀愛」這個想法,在台灣當時也被保守派罵的很慘,說:戀愛?我看是亂愛!(台語發音
總而言之法律推動社會潮流,我覺得是很OK的,總要先開始,
反正久了反對派也該習慣了等到幾年後大家習慣了才會撇除掉偏見或是被誤導的想法覺得好像不錯或是其實也沒什麼區別
青春期的孩子大多都非常有自我主張,這種自我主張是建立在他自己本身的周圍環境對他的潛移默化。
他們認為自己已經長大了、可以自己思考了,但是在過往的潛移默化中並不全是正確的事。
但是對性平教育存疑慮
結果
我只是默默的跟比較好的同事,跟他說正確的觀念,但是我還是反對同婚(不是反對同性戀)
孩子會不會跟你玩變變變,媽我喜歡男生,隔年我喜歡女生(當然也有人說這是雙或是同性戀不會變變變來反駁)
沒有一個最基本的判斷標準了
聘金和嫁妝應該沒差啦支持同婚的年輕人,你能確定你的雙親是異性戀?不會因為同婚開放你的雙親鼓起勇氣要離婚 ,家庭革命開啟……(腦洞太大)
他們是在壓迫下被逼著結婚的,現在終於自由了
推橘子37,我父母也是離婚,而且我也認為他們離了更好
可是不論是娶還是嫁,都只是共組一個新的家庭,一個新的生活模式,
而且對象性別的改變不是重點吧?
應該是更加專注這個人在生活、目標、未來計劃、個性...等,是不是適合我.
婚姻,永久的陪伴重要的不是這些嗎?
個人想法。
嫁去別人家/娶回自己家,但真心不懂為啥女孩子就非得被嫁出去,男孩子就是娶回來?
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理由只是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的話之類的就是那個人本身渣孩子出櫃後就會少一個反對的人啊
我始終不懂這種「身為同性戀生活很辛苦,所以我不希望/不支持孩子是同性戀」的論述
是啊~
可是社會就是這樣啊……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一直會在,連不婚都會被唸何況是同婚……
所以等老年人都走了在說吧
可是年輕人還是有反對的,支持的人請加油
當以後任何性別都能在法律的保障下自由的組成家庭,
也不會有這些煩惱了。
還有個人有問過幾個認識形婚的,
他們支持同婚,但對他們本身影響不大,
因為他們是被長輩要求,即是過了,他們家長也不會承認,
只是下一輩路會好走多。
不能放棄名校選擇職業學校,就算孩子在名校念得多麼痛苦
不能放棄當醫生選擇畫漫畫寫小說或其他沒出息的職業,就算他根本不想當醫生
不過如果您是在回應我前面的話,我認為如果我的父母其中一方因為是同性戀而想去追尋自己的幸福,我會選擇祝福同時陪伴另一位去找他自己真正的幸福,同婚沒過的話問題仍然存在,就像是化膿的傷口在你割開前他還是存在,只是你看不見
孩子學習的對象還是以家長為主,價值觀的傳承綿延不絕,不可能有什麼死絕的一天
人類不進步只能走向滅亡
我絕對不會祝福他,我為什麼要祝福他
但我絕對支持離婚
就算同性婚姻不存在,維持現況(同妻)一樣是種不幸
這只不過是不幸的異性戀婚姻的一種樣貌,不適合還是分開比較好
或許換個說法比較好,但是我還沒找到究竟該怎麼說……
異性戀>同性戀
反對>同意
所以任何的想法我都會站在同性戀不會好的立場去想
如果因為同婚過,能讓一些人逃離不適合他們的生活模式,基本上是好事吧?
轉個方向想,假設形婚下的小孩要承受爸爸或媽媽其實不愛對方,外面有伴,但還是要假裝自己是個異性戀家庭?
這樣比較好?
旁觀角度沒伸出手就是加害者(?)
對我來說,那個「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論述實在太常被用來第三者真愛化了
(不管結婚與否,不管性向……
但是我的想法是同婚過了,讓離婚的想法加速發酵
離婚下的孩子,是不是支持同?如果本身不支持是不是讓這孩子加強都是因為同婚讓我父母離婚
當然有人說不合適離婚對孩子也好,或是孩子會祝福的角度
這就是有假設好的立場也要假設壞的立場
連結婚率低都有人說是女生的錯
可是結婚之後什麼責任都是女生的
生孩子很辛苦,但不生不行
生了還要負責教養安排、做家事、伺候婆婆丈夫,說不定自己還有工作
(就算生不出兒子是男生的錯,被怪罪也是女生)
(只要教出來的孩子不被滿意就是女生錯)
不適合還不能離婚,因為「對孩子有母愛」,要給孩子健全的家庭
還有離婚過的女性會影響外人評價
那假設我今天要都更,那我到底該不該進行?
看看已經開放同性戀結婚的國家,都已經開放多年還是時時刻刻有歧視情況發生
我們不能完全消弭歧視,但是我們可以努力讓歧視不要蔓延,或是讓歧視的源頭「異常」變成「正常」
檸檬大已經是非常理智的反方了不會吵起來的XD
確實同婚過後還是會有歧視,
但已經通過的國家,都比沒有通過時更加包容,
至少在法律上是有基本保障的。
這次公投過了之後,無論是挺是反贏
同婚都會在明年合法……吧?
噗主和大家都很理智
只是可以被容許表現的歧視程度不同罷了
在一個人人都認為歧視理所當然的氛圍下,那種壓迫是很可怕的
(為什麼霸凌有時會演變到致死,因為沒有人事物或任何價值觀可以阻止)
但如果知道這是一種不那麼好/適當的行為,人們自然會收斂自己的表現
光是如此就能減少壓迫和傷害了
我還是想舉女性為例,女性迄今依然飽受歧視和限制,但至少現在女性出外工作拋頭露面、甚至擔任主管擁有管理權限,已經不是一件那麼怪異的情況
許多人其實很容易習慣的XD
說回同性戀,光是過去同性戀被視為一種疾病
到現在許多人即使反對,也承認同性戀是一種存在的性傾向
就證明了改變並非不可能
因為目前沒有專法版本,
不說立法成本,
就釋憲748是基於婚姻自由和平等權,認定目前民法沒有保障同性違憲,
也就是專法保障不能小於修民法,
不然就有違反平等權的可能,
同時婚姻定義排除同性伴侶,那婚姻自由是否違憲?
總之,專法延長戰可能性太高了。
我自己的話我不會覺得我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我是覺得我會冷血的旁觀不支持不同意。(真心覺得冷血旁觀不代表加害,就像路上看到被撞的人騎過去當沒看到)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至少我選擇的接受事實而已。
除非您直說自己的孩子您會選擇接受(包括接受同婚嗎?),不然在孩子聽來就是您反對同婚=不能對您說
有時啊,父母其實很愛孩子(也願意接受孩子的性向),可是覺得事不關己所以會把同性戀當成別人來討論,所以態度很冷漠或說無情
殊不知此時就已經傷害到「並非別人的孩子本身」了(儘管孩子真的說了,父母並不一定會反對
接受同婚,可能像你說的孩子會覺得我是反對但是我是孩子大了你自己選擇的路自己走跌倒對我哭是沒用……(孩子就覺得受傷媽媽不愛我這樣)類似
老實說我還是極力思考要如何和您對話,但發現這都是徒勞。我們站在不同的地方看著不同的風景。
今天性向可能還算可以說的
可是,如果換做同樣難以啟齒的性侵或霸凌
我會聯想到類似的情景可能是聽到家人事不關己的說類似「被霸凌/性侵的人一定也有問題」或「只要怎樣就不會這樣啦!(暗指被害人沒做好)」
於是,只能沉默,永遠沉默,無從求救也沒人能夠依賴,這會是一輩子的傷痕,而不是孩子哭哭家人不愛我的程度
同性傾向常常也會是他人霸凌和傷害的藉口之一,若是如此,就更痛苦了啊……
所以你們看的是前進的路,我是保持不要有額外的事情發生就好,維持現狀。
光想像就覺得毛骨悚然
縱使他是父母非常疼愛的寶貝,只因為父母很保守,只因為父母完全不認為同性戀與他們有關,所以同性戀再慘又關他們什麼事,甚至幸災樂禍嘲諷,誰讓你要跟別人不一樣
(不是指您,只是提出有很多人是這種狀況,他們不見得對同性戀本人有那麼大的惡意,只是因為是虛無縹緲的別人,所以可以盡情放話
(合法不代表什麼,但是一個可以說服人「並不奇怪」的好理由)
無異於默許那些我們看得見看不見的既有傷害持續進行
是啊,因為過不去的都不會再開口了。
在那之前,家暴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女性只能忍,必須忍
管家暴是干涉別人的家事,是破壞規則
直到被傷害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才用命案迫使人們面對了這個「現實」,催生了對家暴防治的關心與法律
因為我們很幸運不是被傷害的標的,就要默許那些傷害持續發生嗎……感覺有點遺憾啦,又不是真的一直一無所知
當然,只要一輩子沒有親眼目睹或被求救,那麼可能就稱不上加害者或幫助者吧……哎
不過啊,就公投來說,我覺得如果真的很冷漠,可以不必領公投票XD
因為當我們選擇投票支持某一方的同時,就不只是冷眼旁觀了
任何議題任何立場都喜歡用那首詩來「威脅」非支持者
彷彿他們的主張必然是絕對正確的真理,但活在當下的人們如何論斷真理
反同也相信他們是對的,才拚命號召宣傳啊……
不管哪一方,若執意把沉默方當成反方來評價(你們是加害者、幫助犯……)
我只能說,那麼永遠不可能成功對話
既然任何立場我都有罪,那我為什麼不繼續沉默?
我是這樣覺得啦
另外提一件事情,很多支持的人是因為了解事情才變成支持。
經過遊說支持成功的真的是少數。
萌萌有錢宣傳打廣告,可能導致沉默的接受萌萌的消息來投反對票(我同事),但是支持方的,個人認為真的不是幾秒中的廣告就可以讓沉默的人轉向支持,太多沉默的一直以來看的都是萌萌方的論點,所以萌萌很好挑動沉默人士。
有些支持的覺得沉默的人都不知道不要投就可以直接變成民法就好,我覺得失敗率會很高。
該睡覺了,大家晚安
有時候希望乾脆不知道不要投也很不得已XDDD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能夠這樣對話啊XDDDD支持需要花太多太多時間、耐心,去理解彼此和對話了.......平常遇到的反方都不太能理性對話覺得很難得
我母親就是選擇不知道乾脆不去投票,雖然他不投很多年了,他是聽到公投有十案就嚇到說我怎麼搞得懂的那種確實有的問題是有灰色地帶的,但也有問題就是確實的二分法
雖說這次同婚怎樣都會過,是民法專法之差,但是阻止、不讓人們結婚本就是一件違反人權的事情,而讓這群人結婚並不影響到他人,歷史上、外國都有例子,我著實無法理解就這麼多證據攤在眼前,為何有人執意反對
且,人們都有可能遇到困難,已經見到對方的困難,自己有能力卻不出手相救
他日自己有難,不也希望有人挺立相助?
就這件事情,我無法贊成沈默方,這首詩我也是看議題才丟的
以上個人淺見
愛家公投的主題是很聰明的
1.民法婚姻是一夫一妻→並沒有排除同性締結類似婚姻的關係,他們大可以用其他名義,如現在的伴侶登記等等來稱之,不必硬要比照民法婚姻這個名詞
2.同志教育那個先略過,畢竟在討論同婚XD
3.專法保障同性戀伴侶→同1.,排除「婚姻」這個名詞,不涉及「民法(我們既有狀況)」變動,只要你們用其他名義「結合」就可以
你說1.3.叫做反對同婚恐怕尚有疑義(雖然我們都知道他們就是反對XDDD
就很容易讓人覺得小題大作
再說,就算是異性戀「婚姻」,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人權保障XDDDD純粹就是一種「身分契約關係」而已XD看在並沒有把婚姻看得那麼神聖的人眼中,「結婚是人權保障」這種說法也是挺微妙的XD
同性戀本身就在挑戰傳統價值觀,但執著於「婚姻」,某種程度上又是受到傳統價值觀而對婚姻/成家產生浪漫美好的想像與嚮往(那種「無關性別他們只是相愛、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結婚」的浪漫論述,有時候我覺得挺奇妙~
(如果是基於夫妻財產共有、配偶遺產繼承權、手術同意書簽署這類很現實的理由就另當別論
但是正如支持民法的大家常說的,如果這是大家都一樣就能搞定的事情,為何他們被排除在外?要用額外的法?
並非把婚姻神聖化,好比當一群一樣的人,做一樣的事,有人可以吃飯,有人不行,所以有人被區別對待了
人們可以「選擇」不吃飯而餓死,但是不能因為「被禁止」吃飯而餓死
人權不僅止於和性命相關,被平等的對待也是基本人權
以上
人們發現「啊原來那根本不干我的事」(假設他家孩子/家人不是同性戀),喔好吧可能是紅色炸彈變多了這點讓人心煩
啊還有教小孩很難教,天啊以後怎麼管早戀問題wwwwww男的女的都是會把自家寶貝搶走的敵人(誤真的沒那麼多人有閒情逸致去在乎別人要跟男的女的交往還是結婚
不反對也不支持的沉默方,多半是冷漠的,忙著活在自己的世界就已經用盡全力
我希望他能活在對同性戀相對友善的環境中,世界並不美好,但也沒那麼壞
我不必害怕他受到不友善待遇而否定他的性向(因為我愛你所以希望你不是),不必以愛之名行傷害之實
我沒辦法無時無刻保護他,但我希望他知道,他不必因為性向而害怕或以為自己被傷害理所應當
我希望他不會跟戀人相伴到老之後,因為沒名沒份沒有法律身分關係,連繼續住在兩人的屋子都不被允許(萬一是掛他方的名字),只能流落街頭自求多福甚至潦倒而死(當然最好是自己保有自己的財產以策安全啦唉......QQ有法律保障也不代表什麼,看各種悲劇的異性戀婚姻就知道,可總是聊勝於無
不管同性戀異性戀,要搶走我千辛萬苦養大的寶貝我都((((森七七每個朝代一定都有普通人民跟推翻時代的革命者還有領導者
我覺得無法改變所以我選擇維持原狀當個普通人民因為我覺得在這個統治下我可以繼續過日子,所以你稱叫既得利益者,你也是既得利益者,只是多了一個革命者的稱號
我管它社會喜不喜歡
我是絕對不會像個北七攤在眾人面前說自己的感情的喔!
反智言論讓我覺得對台灣人失望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想鼓勵自己,要對我們有信心!今天又了解一個同事一樣是反對,至少他的觀念不是錯誤的,他也有孩子……
不~用奶茶比喻我想笑
欸我好不容易用期中被摧殘的腦袋想出這麼好的比喻方法說
也謝謝大家願意理性溝通>"<
現在的狀況,也有可能就是反對者比較大聲營造了反對多數的印象罷了。
首先推論就缺乏根據了。再者,現今社會因為外遇關係而離異的家庭一樣存在,所以這些家庭的孩子會因此厭惡異性戀關係?
或者,設想一個多數視同性伴侶為正常的環境,就不會有仍然不能接受的人?在這個環境,父母離異,孩子就完全不感到受傷?
您的擔憂完全是站不住腳的。
這與家長是否因為同性戀情而離異毫無關係,任何原因的離異都可能造成,但人們可以去限制家長為了孩子留在痛苦的婚姻關係之中嗎?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每個地方的國情不同,你們有考慮進去?華人本身相對美國就是比較保守的地方,美國比台灣開放都還會有事情發生何況更保守的地方。
如果撇開我們討論的同婚等只是一個生活上的普通事情,你們是否有因為擔憂所以不去做
第一,現實面,資源及效率問題
首先專法目前還在蛋裡精確一點是連個蛋都沒有,而重新擬定一部法典跟修正幾條法條在資源的使用上和效率上都是比較差的
第二,若是專法保障的比民法婚姻編少,則有違憲疑慮且這就是赤裸裸的不公平
第三,如果專法反而給的權利比民法親屬編多,那麼對異性婚姻亦然不公平
最後,綜上,若是要公平起見最後還不是會照抄民法,既然如此為何要浪費人力時間各種資源去修一部拷貝的法典呢?
BTW以下可能有一定的偏見,我不認為萌萌不會利用他的影響力跟金錢在專法上動手腳
另外通姦罪與重婚罪目前仍在刑法裡頭,假設使用專法那麼勢必會如同萌萌的期待不會使用配偶及婚姻名詞,那麼是否適用這兩條也會是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在擴張婚姻定義後可以直接得到解決
繞到自己都有點暈
那你是否否定整個婚姻制度呢?
就像前面有些小伙伴說的,離異的家庭一樣存在,所以這些家庭的孩子會因此厭惡異性戀父母,
為什麼變成同性戀,就這麼恐慌婚姻制度?
其實照你邏輯我思考了整整一天,取消離婚制度才可能免除你的擔憂。
舉例婚姻只是其中一個擔憂罷了
你們在怎麼說服,都無法消除這些擔憂,所以我寧願從根本上消除同婚出現。(是消除出現同婚,不是消滅同性戀我怕有人誤會)
沒有改變就是跟之前一樣就不會有多餘的問題產生
沒同婚合法至少我遇到小孩跟我說他喜歡同性機率小(因為不是被教導喜歡的性別可以流動,所以他會壓抑,會在三確認才說他說同性戀,請不要在鬼打牆一直問假如你孩子是同性戀…他會活的更美好…,老實說孩子活的好不好不是我思考的,我思考的是社會規則改變受到的無法預測的影響,所以我拒絕冒出同婚)
老實說你們覺得我鬼打牆,我也會覺得你們鬼打牆,不管怎樣說,有改變就是代表有未知數發生
在說下去我也很崩潰,至少大家不是激進派,你反同你是萌萌這樣(莫名看到很多這種人),你支持同性戀你也是同性戀
以上……over
對我在滑坡,但是反正都有人滑坡到不管小孩活得好不好只要任何讓社會改變都要消滅的滑坡只是一個讓你們了解反同想法
反同了解挺同想法的抒發
至少我不想變成對你們這樣做
這邊是一個抒發想法的地方而已
專法也會借鏡民法,在依照台灣發生的修正
這就像你們在說都有陣痛期,現在同婚是一定執行所以陣痛產生,用專法也是陣痛產生
不要在問我現在專法連個基礎都沒浪費資源什麼的……(攤手)
我覺得某件新事物、制度的誕生本來就不會只有好的一面,
但通常它誕生都是為了解決目前現有的困難和問題,
我不太認同因為假設遇到可能的問題就放棄改變現有的困難,
因為這本來就是改變所必需的,也是所謂的陣痛期,
就比如明初改革女權,也是直接先立平等的讀書權、工作權,改變然後遇到問題不斷解決進步完善
比如女子學校、女子工廠→男女共讀共工而產生性別平等工作、性騷擾防治、性別平等教育,
假使當初因為假設或未知的擔憂而放棄改變,今天的男女會是什麼樣子?
而同婚就是解決同性相愛卻無法保障相守,法律沒有保障而產生,
不論是用專法還是民法,至少能往前走我認為就是好的。
嗯,當然我個人是希望直接民法,希望陣痛短一點,減少時間資源成本。
目前通過同婚多是基督教國家,甚至是將宗教納入憲法的,
台灣比起來反而多元,也沒有同志在路上就被恐怖攻擊,
但是要提出一點,有人會拿出某國的專法回歸民法的例子,
是因為這個國家是德國,
而我國民法體制是參造德國民法而立,
法務部每次要修法都是優先查看德國,
個人認為要比較國內外法律體系,在運行、司法處理,德國確實是優先的且能夠參考。
這就是能推動改革的人跟我這不想推動改革的人的差異啊
(不想出頭所以我跟著走就好,改革成功我就跟著走沒成功我還是為持原樣就好)
不想在看到偏激人士出現
永遠有人搞不懂 ㄏ
以上是我看到的隱藏台詞謝謝
很多人會告訴你不太算
現在是擔心一旦讓這種「我不接受所以你不被允許」的概念得逞了,天曉得下一步會是什麼人事物被毀掉?講真的,那你期望台灣應該是什麼樣的社會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