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問一下大家對於同人本被放在租書店的想法><?
附加問題:想問問作者們又怎麼想呢?關於自己的本子被放在出租處,或是有已經放在出租處的作者有甚麼感想
更新聲明:
@moxuan518 - 近日事件後,這應該會是告一段落的最後聲明。並不是刻意的放置偷偷說,而是我私底下...
希望事情能在此告一段落,謝謝。
puppy641
沒什麼想法。
kiwi897
沒什麼想法+1
panda993
好像很容易被翻爛耶
prince53
支持,反正喜歡的本還是會買
cookie37
店主是否同道中人
mule105
覺得挺好
kiwi897
看過租書店放過水泉的套組,倒是真的翻的爛爛的樣子
peanut1
本身不會想借,但對這件事沒什麼牴觸
durian65
看過水o的同人本被放在租書店裡+1,覺得挺好,保存的也很好
caviar65
店主同意就還好
但限內閱吧
只是要嚴格限制
有些人因為是租書店的書都會直接凹.........
deer673
被用來出租嗎?
egg369
需要作者同意吧?這跟商業誌出版社規則不一樣
coral345
我見過蝴蝶自己自費出的外傳小說放在原作隔壁ww
wasabi41
沒什麼想法,搞不好店主就是買來推廣用的
alpaca93
不OK
durian41
需要原作者同意+1
ramen329
沒想法+1
不過覺得限內閱比較好
otter633
入坑晚時,很容易遇到本本都絕版的情況,這時曾很希望有個專門出借本子的地方。
eagle953
台北yaoi會社不就是以這個為主嗎? 有些題材太晚入坑沒什麼新本可以買的時候,有機會可以看到相關舊本很不錯吧
wine913
不ok
taro929
現在居然還有租書店!還有同人本!
感覺台中的租書店都倒光ㄌ
pisces97
沒差吧
而且租書店都快倒光了還問這個?
kitty389
不ok,要經過原作者同意吧(原作同意的話就ok)
beetle49
作者同意的話有何不可 不過我也覺得限內閱比較好
bison769
看作者在不在意ㄅ有些作者特別是畫色色ㄉ是很不喜歡高調ㄉ
python93
有獲得作者同意就ok
taro753
作者同意的話ok
coke761
跟商業漫一樣 很希望有個專門出租同人本的租書店 有些入坑太晚 這就很棒了
jay953
覺得作者同意就沒問題
tako797
之前有跟朋友討論過,主要是如果可以出租的話,那作者本身是否真的有從中得到足夠的利潤?
就算是久遠的絕版品,出借給朋友跟店面盈利還是不一樣的感覺
bacon385
私下給親友沒關係,可是在公開場合覺得不妥
我是作者的話會羞恥到爆炸
mars801
沒想法,幾年前常看到
fairy217
身為讀者不一定會借,但會想翻然後順便看作者
如果自己是作者,不會阻止但不管自己是同人還是商業誌作者都會覺得有點怪
orange37
如果我是作者會羞到爆XDDDD
jujube73
放櫃子鎖著,照租
eagle241
台北的yaoi會社 都是問過作者的哦 。

親友是店長親友 ,剛好有討論過
viper645
作者同意就OK
kiwi897
可是放在租書店的版權書作者也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利益吧
cobra721
只有看過水泉自己出的同人本有出現在一般租書店架上,但其他的就沒看過了
frog25
作者同意之下是沒問題,有同人圖書館這種概念的感覺歐
brandy5
覺得不錯啊~~
mars697
eagle241: !? 但我看過我朋友的書被租 事後問他他完全不知情欸
lord937
從晚入坑的粉絲角度來說會覺得高興,但是對創作者來說還蠻不妥的
olive689
其實一般的商業書也沒從中獲利吧?
caviar37
出版社也不禁止租書店吧???同人作者就更沒立場說不ok了.........
frog25
假如從中可以獲得一點營利的話也許更好
eagle241
mars697: !?那要不要請你朋友去反應啊
frog25
我說作者那邊
tako669
很好啊,當你沒錢買本的時候,去租書店花錢借跟網路上看盜版的。我還是覺得花錢租比較好
king609
身為作者,yaoi會社有來詢問過作品是否願意提供出租。
juice829
多放點謝謝
講正經的
出版社出的同人本就是一般的商業刊物吧
這種放在租書店沒什麼問題啊
作者自印的覺得就還是問一下比較好吧
cookie57
該怎麼說
感覺不太一樣吧 
作者自印的感覺還是要通知嗎
weasel93
商業書籍都沒靠租書店讓作者營利的話,覺得有同人本更不妥。不是說同人本低人一等,但把同人本跟商業誌放在同等的位置上真的好嗎?除非官方有允許二創,且這樣的營利行為不會影響官方收益就好,不過租書店出租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刊物是合法的嗎?
frog25
不過二手同人本販賣本身也是走這種灰色地帶....感覺好有爭議
pizza577
作者同意就沒問題+1
未經同意哪天要是讓作者惹禍上身就慘了,同意過就個人造業個人擔
rum49
租書店有在分錢給作者跟出版社的嗎??仔細思考好像沒聽過
taro929
是說我覺得這種不用過問作者耶
因為畢竟出租書籍出租的不是智慧財產權,是物權
圖書館也是一樣
書這個物品出售之後,擁有者就得到處置「物品」的所有權,借人或是租人都是持有人的自由
rum49
對啊,圖書館進書也沒在告知作者的吧?不然全世界的圖書館都侵權了
owl781
同意樓上上
wine913
合法的租書店
可不是買書而已 有付其他費用給出版社的吧
rum49
沒有吧,以前在連鎖租書店上班,也沒聽過老闆說有給錢,都是他自己出去買耶
peach9
台灣的租書店租商業書也沒有回饋給創作端的機制,同人誌就要回饋應該沒可能
wine913
這噗 大家是真的不知道嗎?
合法出租是要錢的 圖書館也是啊= =”””
peach9
多年前租書店還很興盛的時候這個問題吵過非常多次,就是因為租書店不像錄影帶/DVD出租店那樣有回饋給版權方的機制,法規也沒管
uranus89
我也在想租借權...的確人有購買物品之後的物權,但是拿來牟利好像又是不一樣的情況了耶
rum49
付錢是像買影片公播版的概念嗎?但一般書局也是大家隨便看…這也會再收錢?
shrimp37
沒有喔,跟出版社只有買書,他們物流會送新書來。((以前家裡開出租的
tako749
wine913: 本來不需要付錢啊?龍華科技大學電子報
taro929
全國法規資料庫
著作權法第 60 條
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 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
在國內出版的就是「合法著作重製物」,持有人是可以出租的喔
peach9
出租版的影帶價格跟一般家用版是完全不同的,使用權利範圍也不同
但租書店進的書就跟一般讀者買的一樣
frog25
假如是新刊對於正在販賣作者的銷售不會受到影響嗎.....
olive689
圖書館是非營利事業哦⋯⋯
mars697
eagle241: 我也在想 但他好像不知道如何反應所以挺苦惱的
ox185
我想到日本很多作者出個本(二創)都禁止標語標好標滿,不然就是帳號不公開等等,要是有租書店擅自拿他們禁止散佈的書出借應該會發狂吧。我是沒聽過日本的租書店有出租同人本(出版社的同人本不算)...
沒想到台灣這邊有這麼多人不介意嗎?
peach9
再怎麼生氣,台灣的法規不管,你拿他沒辦法啊
rum49
日本那個應該也只算是道德上約束吧,法律上沒有實質效力,真的有人放也莫可奈何
egg369
ox185: +1,完全無法理解不用過問作者的發言
rum49
出租畢竟也只是個人處分行為,如果出租要問的話,就跟賣掉書還要詢問作者一樣耶
libra13
同人作者賣原創設定自己加筆也沒問過原作意見啊...
fairy537
突然想到換個講法好了,假如今天你買一本同人誌,然後你把他掃到網上,然後用租借放式收錢讓別人看,你也沒通知作者這樣
goji641
只能接受同好間私下推廣的借閱,看不能接受放租書店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
ox185
問題是同人本身是自費出版,跟有規模的商業出版不同,能一概而論嗎?再者,如果又是像二創這樣有爭議的同人本呢?也是能開放在一般有營利店面(租書店)使用的嗎?
拍賣本身也是有爭議問題的,像日本很多同人本其實早不放拍賣而是透過同人通販網站了
prawn641
非常不OK
taro929
fairy537: 這個不一樣喔 光是掃描就犯法了,侵犯重製權
放到網上侵犯公開傳輸權
fairy537
taro929: 原來如此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同人本放租書不OK(關於不過問作者部分(相同犯法
mars697
同人也有原創的啊...我朋友是原創作品被放到出租店所以才覺得困擾XD
mars697
我個人是建議他直接連絡出租店 但就像上面各位說的 如果沒有法律規範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說XDDDD
tako749
法律規範方面的話作者是可以主張出租權要求收取權利金,好像只能這樣
star81
有租過個人誌
taro929
但我覺得有人說到二創有爭議,這點還蠻有趣的
所以前提是要先決定二創同人本是不是合法
但基本上如果覺得二創不合法,根本就不應該支持二創同人的作者才對
如果合法的話,著作權法明確規定是可以出租的
但是大家怎麼覺得是另一回事囉 反正法律只是道德標準的其中一種而已
ox185
二創當然不合法啊..................
cola609
因為二創不合法 如果在沒有取得同意的情況下出租,後續若產生版權紛爭就麻煩了
pasta497
二創不合法啊但就是原作者要不要告你就是了
大多數的官方是看在有宣傳作用加上數量不多才不抓,有部分則是非常歡迎二創,不過也有完全禁止二創的
我記得這些東西不是講很久了嗎
pasta497
作者是可以要求對方禁止使用作品的
一切都看原作
noodle65
覺得還好,順便可以當推廣,畢竟同人本過了熱潮,放著不看或被回收也是蠻浪費的
mars697
大家好熱衷討論二創同人... 我真的很疑惑原創同人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就只能像上面 tako749: 說的主張要求收取權利金嗎QQ
ಠ_ಠ
更新了一些問題在噗首,因為大多數回應的似乎是讀者居多
noodle65
如果自己的同人本子被放在那裏也會蠻開心的耶,覺得能增加曝光率,但如果是原創就希望能跟原作者聯繫意願
frog25
我不太希望,很黃又充滿黑歷史....
cola609
之前收到過信件被問能不能放自己的二創本,我是同意了(因為也是少量印所以很快就絕版了沒什麼顧忌),至於原創還沒遇過,覺得這部分比較難辦,有在作同人本出租的店家又少,能夠租借這件事對實體本的銷量會有多少影響就很難估量,說不定擺上架還能增加作品曝光率有正面效應,就是看每個作者的考量了吧,主張收取權利金也是一種可行的做法。
mars697
說實話朋友感到困擾的點是他的書都還沒完售 有點擔心這種開放出租的行為會不會影響到他書本的銷量 如果是已經絕版的可能就沒那麼多困擾了...
goji641
原創應該就沒有二創的那種灰色地帶,是不是能主張聲明自己的權益?
eagle241
mars697: 應該可以寄email 或是直接去他們店 ……?
puff169
在點進來前,覺得如果有同人本出租還挺好的,畢竟有些本子可能入坑晚了或者原本印刷量就比較少
除非等作者本人線上公開,不然也沒有機會看到
以前自己有在租書店借過原創個人誌,二創只有借過出版社出的同人合輯
saturn77
有二創版權問題和出租營利問題 不適合
peach9
上面有人貼過了啊,以台灣的法規來說他買了書就可以拿來租人,沒有向作者付權利金的義務(雖然不合理,但法規就是容許這樣)
如果可以向租書店討權利金,各大漫畫小說出版社早就討了.....問題就是討不了啊
peach9
有人說同人自費不能跟商業比,但以商業規模(銷售/出租量)來說被出租店侵犯的利潤更多更應該討吧......
bread85
很難討吧,而且這樣一來連二手書局賣東西也得跟作者說,哪家老闆這麼閒還會一個一個打電話問作者啊
pasta497
原創的話還是要經過作者同意
不過作者自費印製的本子獲利不比出版社的書,所以經過同意還是比較好
mars625
沒想法 尤其如果同人又是二創
mule105
同...同人二創本身是不是就違法啊.......我記得好像是.......
pasta497
mule105: 對是違法的
pizza577
自己身為作者不管原創還二創被放在店裡都會非常不舒服,如果有人來問也會拒絕
cake481
我記得法國有這樣的咖啡店,以前日本的朋友有看過自己出的合本被放在架上
peach9
同人租書店有很多家嗎? 不覺得租書獲利容易超過作者獲利耶,絕大部分的人看同人本還是都用買的吧,又不是人人家附近都有同人租書店
租書店空間也不是無限的,每場那麼多本子,真正有出租利潤的又會有多少?
真要講減少獲利,網路上的場後掃本才真的恐怖
mars697
咖啡店那種是免費觀看的我反而覺得沒什麼
跟朋友聊過之後其實是他沒有想要有被放在出租店的曝光率XDDDD
我是覺得同人原創本來就很難獲利了
如果還被放到出租店感覺就更少人會去買
有種變相的被拿來賺錢但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感覺
peach9
不過我支持mars697的朋友去向租書店表達作者本人不想被租的意見
peach9
咖啡店的書就算免費觀看,也可以看成被拿來當作找攬客人(賺錢)的工具,如果覺得OK,那計時制的租書店也差不多
ox185
估且不論獲利與否
光是同人本仍然是以個人意願、交流性質為目的出書這點,由別人擅自拿來商營怎麼想都覺得微妙(除非經過作者同意)
wine305
沒差吧?作者有立場禁止???
snail861
書被買走後所有權就是購買者的了,被拿來出租之類的其實作者也不能做什麼吧?最多也只能向店家表示不希望被上架而已
ox185
為什麼沒有立場?只是法律動不動得了的問題而已
我覺得這方面要由懂法律的專家來解釋才比較好
覺得OK的人真的覺得一定沒問題嗎?
snail861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啊!因為畫出來就是要給大家看啊XDDD
糾結那個不知何年何月才會超出的獲利幹嘛呢?
fairy145
很高興,看完喜歡的就入手,身邊兩櫃子書都是這樣來的
lizard73
可能店長是同好 還不快點搭訕一把
ox185
snail861: 又不一定是獲利的問題,這串都有人說不喜歡這樣給租借了,還有畫出來也不一定就是要給"大家"看啊
wine305
ox185: 我是沒有很懂啦 也滿想知道是哪裡違法了 商業書籍都在租書店上架了
ox185
wine305: 我也不知道才會無法下定論啊,但是我不會因為"不知道"所以確認這麼做一定沒問題啊
wine305
ox185: 我以為你是知道才到處嗆別人XDD這噗不就是發問說對這件事有什想法嗎?有人介意 有人不介意 不就是如此嗎?
ox185
wine305: 我這樣就叫有嗆?只是因為我提出有疑慮的部份就叫嗆?
介不介意總會有原因吧?我提出來不好嗎?
wine305
ox185: fine~
saturn21
如果是店主自己買的書,他有權租出去吧!?
沒想法+1 其實希望有能租本子的地方~~
cake17
作者可能本身不一定願意作品被放在租書店,認為爭取同意比較好。

雖然以讀者角度會很開心,很多時候入坑晚作品已經不再版QQ
mars697
peach9: 喔喔因為我自己覺得同人誌很難被拿來當咖啡廳招攬客人的手段 但這麼說好像也是有可能⋯⋯
mars697
有些作者畫出來就只是想圈地自萌吧 至少我身邊不少這種朋友 也不是真的想要大紅或是靠這個為生 就只是圈地自萌 被放到租書店上反而會覺得不太愉快 然後我會建議我朋友直接聯絡的 很感謝各方的意見 其實我自己也是屬於會有點開心的那一派 但如果像我朋友一樣不喜歡我覺得還是要尊重原作者的意見
snail861
ox185: 也許我跟這串的多數人不一樣吧?
有人願意觀看、購買、租我的本子,我都非常開心
也不用因為作者是作者所以是神一切要聽作者的,沒有,喜歡作品買了書的你們才是神,謝謝你們買我的書QWQ
總之我總結一句吧!
互相尊重,互相體諒,無論結果是什麼,都是對方的權利
lime777
cake17: 確實已晚入坑的讀者會很開心 但還是覺得經過同人本作者同意比較好
mousse61
對不起 我看到ㄧ些人的言論笑了(而且超級離題
同人本放租書店這件事呢
除了YAOI以外
其他的租書店是不會做這種不會回本的事情
會去用租的讀者 通常他們真的很喜歡才會自己買 覺得沒那麼想要才會去租
也有可能是觀望 租了之後喜歡再買(理由千千百百種)
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窮 然後這個作者就是被捨棄 可以租那我就不買的犧牲品
ox185
snail861: 其實我私心也是希望能夠開放同人本租借,但後來思考覺得這樣做是否有風險?所以才會把問題點提出來,並不是確定租借一定有問題。畢竟這串有太多讀者想看本子,所回答的不一定都有思考過,例如二創本,我個人覺得真的並不妥就是了。
cake17
lime777: 個人有認為應該先爭取作者同意較好哦!
畢竟說好聽而言是推廣,但對於作者而言不見得受利
如同mousse61說的一樣,租書店是不會做不會回本的事情,獲取最大利益的仍然是他們。
bull641
有被yaoi會社問過,但因為剛好是黑歷史本,所以拒絕了……
bread85
感覺純粹是作者觀感問題+1
畢竟不是經過出版社發行,作者出版同人本很多都是想圈地自萌而不是推廣,加上自己印製成本高才會外加不想讓出租再賺一層的感覺
不過這已經跟出租本身無關了吧......同樣的感覺,同人本作者有些也會不想看到自己的書出現在同好圈以外(如二手書店、免費咖啡廳)的地方
所以這就是一般書籍跟自行印製的書本(無論原創、同人)不一樣的地方啊
bread85
不過如果今天是個跟出版商簽約的作者,就壓根不會在意這些事情了,畢竟銷售賺錢都來不及了,哪來閒情逸致給你控制客群
peach9
誰說商業作者不會在意啊?
代理的當紅作品可能賺很多不在意,對於非熱門的作品和本土作品來說有人租就不買對他們是超傷的好嗎...只是無法可管而已
以為所有的商業作都數錢數不完就跟以為所有同人作者都單場千本一樣偏誤啊
bread85
至少租書業者還有買書 我就不說現在網路盜版猖獗本身就對出書業很傷了,他們甚至沒買書呢
而且圖書館或出租業買書來提供給大眾本來就是合法常態了......就算有影響也不能讓這些公共資源消失吧?
我是指商業作者比較不會有不想把著作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或客群曝光或黑歷史只想圈地自萌的事情發生 賣出去最重要啊
mousse61
第一集租不好 我們也不會買第二集回來(對我是租書店老闆 我就是向錢看齊的人)
再那之後銷量不好就不是租書店的問題了呢
而且同人跟商業的部分整個閱讀層就差超多啊
cola609
好奇問一下 dvd有公播版 書好像就沒有?
rum49
書沒有公播版這種東西,不然各家書局根本不能存在了,隨便都會被公眾翻閱到阿
rum49
蠻好奇希望作者去討公道的人是要教他們怎麼做?叫作者都去買回來?
taro929
cola609: 因為書沒辦法一次給很多人一起看啊XD
實體書出租/出借原本就在著作權容許的範圍了
eagle241
rum49: 是說我嗎www 我是想說作者不想作品被看到的話可以反應 。 但是如果出租的業者不願意撤也是就這樣 。

大概是這樣
prawn641
身為一個作者,很不希望自己的本子被放到租書店就是了......
bison417
所以不希望自己的創作出現在出租店的人,是否都沒去出租店消費過呢?
不然自己可以去出租店看別人的創作,但不希望在出租店看到自己的創作,是否雙重標準呢?
bison417
還是覺得這世界上就不該有出租業呢?
gin801
著作權有所謂的散佈權耗盡理論,意思就是當書被買斷之後,所有權人要出租或是再轉賣都是可以的。
shake949
法律上基本上是合法的。情感上面作者若覺得不妥的話我覺得可以試著去表達一下,雖然店家願不願意接受也是一回事,這可能就是現實面的問題吧。

我剛入租書店行業的那幾年,店內都是請工讀生去FF或CWT排隊買本的(有給薪水),但近年會來店裡租借同人本的客群也越來越少了,所以這一兩年來也就沒有再更新了,除非客人詢問度夠高。(像是樓雨晴之類的言小大手XD)
fairy145
不喜歡的,不如就在販售頁面加上注意事項吧
會購買的人多半是對這圈子有一定了解程度的
應該會體諒
puma301
pepper73
公開處刑ww
cheese89
沒收錢要怎麼借都沒差,但有收錢就覺得好像應該問我一下吧....至少讓我知道...雖然被喜歡很高興啦
mule105
同意fairy145 喔 不然作者自己加警語吧!這樣我想店家會了解 要是再被拿出來借,就連借閱ㄉ人都會看到了
hen601
不覺得同人刊物未完售放在租書店就會影響銷量,對刊物有興趣的讀者未必找得到/方便去該租書店租閱,而且這個問題某種程度上跟網上公開或場內試閱看完整本是否影響販售是一樣的,就是有人因此會買、有人不會。

還有個人是覺得印量幾百本還賣到拉隊伍,要說是只想圈地自萌好像有點微妙吧XD
monkey37
同人誌租書是在說mangasick嗎@@
saturn93
作為一個讀者,看完樓之後還是不是很確定作者在意的點在哪裡...?有人說商業誌跟個人(同人)誌不一樣...可是如果理由是作者觀感問題的話,那商業誌跟個人誌都是一樣的吧...
(已知現有法律無違法的情況下)
wasabi93
覺得至少得知會作者一下
要不然人家未完售的本子就已經先被看光,或多或少會人降低部份人購買的慾望
(如:被劇情虐到爆而不買之類的,或是本來想買但租來看完才發現口味不合就不收了)
tomato25
又不是自費出版就比商業出版"需要被通知"XD (租書店都是買一本書隨便租 並沒有付錢給出版社的) 要通知或是要給使用費就是一起都給(通知)或一起不給(通知) 個人傾向討論租書店本身算不算合法這件事
tomato25
還可以延伸討論到個人誌賣到一個量是否需要繳稅的問題
tomato25
用作者觀感跟"被看過之後可能降低購買慾" 基本上可以套用到所有正常繳稅印刷創作的商業誌上
fairy537
tomato25:
(Plurk Paste)
這已經有討論過了
tomato25
感謝連結 來看一下XD
cock737
想說一下,
堅持合法就認為無所謂的,
首先,同人誌本身的存在就是因為同好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並不是為了獲利才出的。
而且噗主只是在詢問意見吧。
如果所有合法途徑都是合理的,就不會有人總在爭取權益了。
合法不等於合理,
而著作權人明明只是希望有一聲通知,
也要被拿出來公審嗎?
那同意法律觀點不就形同我花錢我最大了嗎xD
goose673
限內閱且有讓作者知道且同意就行w
bun273
作者同意的話覺得是好事
tomato25
所以才說是要往整個租書業體系來討論 光是說商業誌可以個人誌不行是沒啥結論的 (就照法條走 所以要討論更改法條 法條不太可能區分那麼細)
earth981
有看到原發噗者的發文原因跟詢問書店的結果了
...書店超沒禮貌的啊WWWWWWWWWWW
shark393
身為作者覺得無所謂,推廣給更多人看到很好啊。這年頭就是會買的就會買,不買的怎麼樣都不會買
tomato25
雖然有點離題 大概就跟有些作者不在意有人不問過自己就畫自己作品的二創 因為覺得多少有帶到推廣效果 但有些作者不爽 可是大勢所趨也反抗不了類似吧 就灰色來灰色去...
cock737
tomato25: 同意,但這點真的很難,國人版權意識本就不重,加上若法條更改,對政府基本上有害無利……
otter97
有自己雷或是口味的作品本來就不會想買了吧?
常跟親友們交流本子和漫畫有些看一看原本有興趣的就滅火,不過也還是有更生火的作品
除了互相交流手上的作品之外,他人讀後心得也會影響一個作品的銷量吧?(例如直接點名內容含有3P、骨科之類的)
grape201
雖然說自費出版跟商業出版要分開討論,
不過這噗想要談的應該是類似這個問題?
公共借閱權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租閱所造成的對創作的潛在損失,政府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補貼創作者。
tomato25
也希望政府可以早點解決網路盜版漢化盜掃這塊.....比起租閱這塊損失大到相關行業感覺都要倒光了....
pitaya89
幾年前曾聽說過自己的二創本被放在出租店裡,同樣未經過任何詢問,總之感覺是不ok
solar81
小小分享一下。個人曾在二手書店打工過,也碰過有人拿同人誌來賣,但前輩以不在我們的販賣範圍內為由,並未收購。不過我們店裡是有賣漫畫,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前輩是依據什麼原因認定同人誌不可以,漫畫可以…
pita425
不支持。二創本本來就遊走灰色地帶,而且租書店拿別人自費出版的本子來反覆營利的話感覺不太好。
原創的話,作者如果同意作品上架的話倒是無所謂
lime777
earth981: 我也看到了哈哈哈哈書店莫名一種"我在幫你宣傳你還不領情哦"的感覺 書店要是姿態放低的話我相信作者絕對不會不舒服
horse105
感覺都是個人觀感問題,前面也有噗友說了物權問題以及出租與網路盜版的差異
硬要說的話更要糾結的點是同人不合法,放在出租店不妥的點是可能會被人誤會是原作(路人)
vodka553
同人裡不合法的只有二創 原創是合法的喔
tako749
同人這個概念也包含了原創喔
tomato25
提個問題 今天小手A:投稿了出版社幫出書 大手B:自己自費出版印刷出書 兩者賣量差不多或是大手賣得更多 這兩本在租書店可不可以出租?
tomato25
一樣為自創小說的情況下
tomato25
覺得有些人在講原創有些人講二創(沒經過原作同意下出的二創誌)混在一起說 大概要分開來會比較清楚XD
wine481
書店姿態到底要多低==......
非常抱歉,真的很對不起,諸如此類的嗎?北七
cock737
出租書這部分在台灣是不違法的(所以出版社和出租業其實關係很尷尬),這噗主要是在主張「禮貌」上一般有通知會比較好吧。
(看到噗主澄清噗,出租店的回覆真的滿「沒禮貌的」)
cock737
(因為法律沒有保護這部分,所以換做用「禮貌」說。)
turkey53
覺得租書店可能覺得自己又沒有違法為何要被這樣詢問吧(也的確是這樣)……只是感官給人不是很好,可是其實租書店沒什麼錯……
turkey97
看到有人在討論出版品出租/進圖書館的部分,不用給作者回饋,是因為作者已經把版權給出版社了?
早期出版社其實是不喜歡出租店的形式,因為很多人租書又減少購買,但現在閱讀率不這麼高的時候,反而這樣可以增加讀者看到書再去買書的機會,感覺像是出版社退而求其次的感覺?
不過自己出二創,沒有經出版社,又有法律灰色地帶的問題,其實滿危險的欸
kudu553
作者同意就OK
ox185
tomato25: 其實我個人覺得跟賣量沒有關係,有些人賣量好還是不想出道,或是有些人畫得不怎樣但仍以出道為目標,這些都表示人們心中商業和個人誌本質上的差別,現在是因為同人越來越普及,有些本也趨漸商業化,所以才會有兩者上無差別的錯覺,真的要是一樣也不用區分了。
我覺得以個人誌來說,最好還是要作者本人同意比較好。
mole281
我是個很不紅的小作者
老實說曾經看到在某家租書店被放過一本自己少量印的本
我非常開心的跑去問老闆租得怎麼樣,是不是老闆自己買的......(然後沒有承認是我的本)
老實說,看到時的心情真的是像發票中頭獎那種欣喜啊QQ
hen601
對大部分租書店來說應該不知道所謂的商業跟同人的差別吧?對租書店來說就都是書,在他們的認知裡書就是要盡可能被閱讀,可能還真的沒遇過有人出書但不想要被推廣出去。一直提及同人的規則是怎樣怎樣,但不見得所有人都在這個圈子的默契裡啊......
cock737
turkey97: 同人不等於二創哦,同人誌定義
tomato25
我個人覺得在強調同人(二創+原創)的特殊性下 是只有二創需要特別區分(因為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就二創出版 也有被作者告的可能性 出版社把二創書作出租 變成讓作者本人得知這書的機率變大(好啦我知道很牽強XD) 但原創書跟商業出版覺得就沒有二創書籍這種特殊性
tomato25
上面不少人提出商業可以 同人(可能是指二創+原創)不行 看起來就會產生很多疑問 為啥只有原創可以被尊重被通知 商業不用?XDDDD 我的重點放在"商業不用"上XDDDDD 覺得出商業誌的好可憐 好像這樣被對待是理所當然
ox185
hen601: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也有些作者不想被出租店拿來租的關係,因為作者們的販售範圍在圈內,但一般租書店的客群是包含圈外人的。不過如果有專門出租同人原創的租書店那可能會是另當別論....
tomato25
會提出銷量也是有人覺得商業誌是拿來"賺的" 好像賺比較多 實際上現在的市場就是不一定呀XDDDD 所以才會提出這點作平衡點
tako749
那個租書店的回覆我看到了,雖然我是租書店沒錯派但他這樣超沒禮貌的……
ox185
tomato25: 商業我個人覺得也需要啊,如果出租店有這樣的禮貌我會很讚賞,但問題是一般沒有,而且租書店本身是有公司的,自然在個人誌上兩者可能有點衝突,我覺得和商業誌區分討論沒有什麼不對
cock737
個人認為不是沒提及就是不需要,只是要讓人有這個意識不容易
horse105
那就完全只是奇摩子的問題而已啊,就是有想圈地自萌的作者不想,但是出租店會覺得你毛這麼多幹嘛出書,他們不懂什麼叫做圈地自萌,不人看為什麼要出。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介意...但既然很介意的話就在版權頁打好打滿吧?
bagel273
但這不就是自己花錢買書本(生財工具)來營利嗎?如果書店本身有經營許可,好像沒什麼告知的義務吧@@?不太懂法律,不確定這種情況有沒有規範。
yam213
同人誌其實不算正規出版品(無書號)覺得可能會有些差異……
kudu265
出書了就是自由流通的世界,圈地自萌是你們自己在幻想而已
rabbit9
圈地自萌到底是甚麼www 都印出來發行了 萌萌們腦袋真的很天真耶
tako749
rabbit9: 萌萌有另外一種意思還是不要混用吧?
cod373
到底什麼時候才要認清出同人誌/個人誌本質上也是商業行為啊,沒什麼錯覺不錯覺的好嗎WWW 一天到晚為了愛,那出商業誌的都是為了錢嗎WWW
就只是作者奇摩子的問題啊,而且出商業誌的人背靠大出版社所以他們的權益就不該跟同人作者相提並論嗎為什麼要一直切割(笑死
gin801
同人圈很複雜的 有的作者只是想要把書印出來 不想賣
gin801
會想印出來的理由大多是滿足自己的妄想 但不想被人看見
yam213
真的看過作者印32P彩封漫本當無料送……同人圈很複雜的
而且有些作者少量印製+場內販售限定其實就是不想廣泛擴散
saturn93
所以依照上面認為需要詢問和尊重作者的人的觀點,不管商業誌同人誌、熱銷不熱銷都需要詢問作者才能出租?這樣才沒有道德瑕疵?(因為現有法律不構成違法,所以以道德問題討論)
saturn93
就單純的疑問而已...因為不懂商業誌跟同人誌被區別討論的理由...
hen601
不想被人看見但又要參場賣給同好?這個邏輯我真的不懂。
可以理解只想跟圈內同好一起同樂,但事實上是作者自己無法審核購書的人的身分,也管不著讀者購買刊物之後的借閱、贈送、轉賣行為。一直強調圈地自萌,是希望圈內圈外的人都配合不同作者的不同心態嗎?互相尊重很好沒錯,但是這邊看不到作者對讀者的尊重歐
saturn93
hen601: 有看過要證明你對這作品/配對的愛才能買的複雜銷售方式......不過離題了
peach9
要問就全問,哪有什麼好分商業同人的,對作者來說都是奇檬子問題,出來賣就都一樣。
扯一堆心情觀感什麼的,作者個人賣書的出發點干買了書的讀者什麼事? 人家書店一樣有花錢買,也沒做不法的事,還要被公審一下觀感問題一下禮貌問題
tako749
hen601,你的想法我有部分贊同,但是如果你是想和平討論而不是單純想嗆人,我建議言辭可以溫和一點
gin801
因為作者都認為讀者既然會想買他的書
當然也會尊重他的看法
不過也不能排除有的讀者只是喜歡作者的畫風或劇情而已
fries793
問不問作者完全是道德的問題,跟著作權無關,租借書籍是民法上的租賃契約,只牽涉到出租者跟承租者間的物權關係,原作完全沒有置喙之處
gin801
然後參展的原因很簡單 就是想要推廣自己的喜好
可是不想讓全台灣都知道 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很丟臉
peach9
喜歡尊重體貼作者是好事,但也不用雙重標準到這種程度,不管商業同人作者都一樣人生父母養,努力創作來的
yam213
日本作者很常在版權頁註明不可上網拍轉售,原因也是不想被非二創圈內人或版權方看見…認為租書店也是一樣性質吧。或許擔心的可以註明禁止租書店使用在版權頁,發現了多一個主張基礎
saturn93
yam213: 註明了也沒什麼用啊
tako749
註明了也依然只能主張出租權,不能禁止人家出租
yam213
二創作品要限縮擴散範圍是作者需要自保,畢竟原本就是違法的。
原創個人誌覺得還真的和一般印刷出版品要求相近了
orange33
同樣是原創,商業出版收入是出版社給一定金額的稿費(後續銷量影響沒個人誌這麼大),個人誌是看作者自己的銷量直接影響收益,如果還沒絕版/還在販售/甚至是新刊的狀況下,被拿去租閱而影響銷量.....越小眾的創作者越可能受影響吧....
gin801
說真的
商業創作作者的確是不太受到讀者尊重
從網路上層出不窮的漢化組就能看出來
yam213
我覺得主要是租書店沒想到版權風險吧?如果知道這不是合法出版品或許他們也會有不同想法
gin801
而且商業創作也會影響銷量 只是讀者看到作者被腰斬也只會喊一句 好可惜喔而已
tako749
除了盜版品,所有出版物都是合法出版品
saturn93
台灣不是中國......嗯,出版自由啊
donut825
蠻好奇有些人說出租店回信不禮貌,但是要怎麼回才算有禮貌?
rabbit9
https://images.plurk.com/2oOV742CBgHOl16zbO9zPk.png
這樣不禮貌在哪裡?
saturn93
donut825: 大概是幫你宣傳這個邏輯太讓人???
rum49
老實說收到這封信,就好像我買了書我要借給朋友結果被作者發現還被質問你為什麼借別人一樣,奇怪我買了書欸你管我,出租店沒上網黑你就心很大了,不覺得態度差啊
rabbit9
補原po的詢問信 https://images.plurk.com/6YnPOieWTwjH9SMnzdb0wj.jpg
turkey53
其實個人覺得沒到很不禮貌,他只是說明了他的意圖,也詢問了意願,只是個人感官不同既然作者本人覺得不舒服那就是不舒服了
monkey37
店家回覆滿有誠意的耶,還問可否轉為寄賣,如果是我我就答應了(順便問有人知道這是哪家租書店嗎?)
yam213
覺得租書店的回復算可接受耶,畢竟算基本尊重作者意願並給予提案吧(雖然對該作者而言有先斬後奏事實
sun101
看到書店回應...只能說文字沒有語氣要怎麼解讀是個人認知,我是覺得書店的回應蠻親切的???口氣輕快不見得就是不尊重人,也有可能是希望不那麼嚴肅的進行對話,畢竟書店也已經表達他很喜歡你的作品,雖然也是可能會有人說[喜歡就可以隨便對待作者喔?]...
不過我常覺得任何話題只要發到偷偷說氣氛就很肅殺就是了...
tako749
前半還ok(但特地加上了「秉持著推廣的心態」我有點不高興),後半我覺得很雷,主要是有種語氣很輕浮的感覺而不是內容問題
更精確的說法可能是這封信很不正式
crepe161
主要是第三段落吧,因為店家回應一切是幫作者<推廣>,才問作者要不來寄賣,身為作者當然心情複雜,如果當初要推廣就這樣寫信問可能還沒那麼微妙
gin801
話說作者的看法是 沒經過我的同意 就出租我的書給其他人看 這樣不太妥當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