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崎
最近NPA署長室發了一系列介紹維安特勤的文宣,搞得好像在宣揚暴力,還不如不要介紹比較好。
這種創意,將暴力精簡化是很要不得的,台灣大部分是非暴力犯罪,要攻堅的情況也很少,就算有也幾乎用不到致命性武器,除非對方火力強大,為了防止人民或警察的生命及身體產生危害,才能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排除危害。
短短幾個字內,其實是包含很多合法程序在內,這樣的宣傳,是否會給民眾帶來錯誤的觀念?(最好每個人都可以分辨啦)。今天若廣為流傳,搞不懂正當程序的民眾下次看到一般警察在處理事情時,不做同樣的事情,認為警察怠忽職守,倒楣的是誰?
有人說維安特勤本來就是要兇猛,我也認同,可是台灣社會目前需要這種文宣嗎?台灣的重大刑案有多少?恐攻??確定這是要嚇阻暴力犯罪?恐嚇人民不要犯罪還比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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