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凡/毛澎澎╰皿╯
[小七日記]有一位人客,來領拍賣網站的包裹,付了錢後在旁邊收拾東西,然而他晃神地把包裹留下來,把別人要寄出的宅急便包裹帶走了,歷經了一天一夜還沒來門市交還他弄錯的包裹。
其實認真地思考要跟對方求償的問題。
#不要逼我報案啊死小孩。
#上次逼我的差點要進調解委員會啦
#刑法不好玩,千萬不要亂玩=_=#
掰噗~
那ㄝ阿捏!? (p-doh)
天凡/毛澎澎╰皿╯
明天放假,希望星期四進門市可以收到好消息,否則就真的要開始翻代位求償(民法)跟侵佔的相關法條。
公司雖然有法務,但現實是除非必要否則不會出手的狀態,只會叫人用個人名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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