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完美,至少不虛偽
赴陸遊海參崴 回來被當中國人除籍 擅自無簽証,自己用中國給的護照跑去俄羅斯,回台灣被查到除籍.1.旅行社隱瞞會被除籍可能性. 2.自己明知這樣做是不合台灣法律.辯稱離開中國後,中國的的護照回台就失效不用了...騙誰阿!? 3+1好,這樣也要投訴媒體
掰噗~
人生嘛
我不完美,至少不虛偽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除非經過有關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不然就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選舉、任軍職公職及因為戶籍而產生的權力都得取消 ...快點把黃安們除籍,還在拖!
笨蛋的jo
一日支那人, 終生支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