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真田幸村
永遠的真田幸村
新加坡「月收4500新元以上者,不受法律休假制度之規定。」: P
richard
十萬台幣…
neil5789
La Isla Bonita
綜合公司裡老美跟老歐的看法,台灣的國定假日比較多,可請的假別也比較多且雜
沙米
問題新家坡沒八萬台幣ㄧ個月怎活呀 難怪幫傭沒有想去那邊
桜花蝦天丼は話せない
美國管這個都在州層級啦 不過昨天我有查 加州的規定是可以連續上班12天的
水鏡神威
現在改法我沒意見阿 只要政府真的落實勞檢和加班費
jyuriko
這上面美國的規定只限於 non-exempt, 對於多數 professional position 來說是屬於 exempt, 沒有工時限制, 沒有任何的加班費或補休之類的, 基本的收入跟合約走,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拿...
AFUN9999
其實我還蠻認同薪水一定金額以上可以不受勞基法限制
大概就薪水都可以打死小餐廳/公司老闆收入的那種
自己出來創業的話,也都是自家人最不受勞基法限制
路邊攤宅老闆
別扯了這裡是台灣光是勞資協商就打臉了根本鬼扯
THEO
不知道有沒有人整理歐洲的。
虼蚻_cmchao
要比外國的資料連個reference link 都沒有..
~大白~
我同事米國郎之前在亞馬遜上班,他說每周工時70個小時,就算錢再多他也不爽幹了,所以跑來德國 XD
neil5789
neil5789
~大白~ : 你朋友肯定是人才.................在台灣,人才都被當奴才用
YChao
落實勞檢和加班費 ++ 這個沒做好,放寬條件只是更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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