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冽
「想聽聽討論」
1.你覺得人工流產(或者俗稱墮胎)應不應該(或者能不能)合法化?
2.你覺得優生學法中,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有配偶者「需經配偶同意」是否合理?
下面一樓放我的想法。
凌冽
我覺得以身體自主權的想法,女性人工流產應該合法化。意即無論是否符合優生學法目前的法令條件,女性只要有自主意願,就有人工流產的權利。
但我同時認為自主意願進行人工流產的人需要充分了解人工流產的流程與益害之處(例如需接受幾個小時的教育講座),再此確認接受手術。
以及配偶同意才能接受人工流產與結扎簡直詭異……但目前還想不到完整的為什麼覺得詭異的地方。
凌冽
凌冽
今天才意識到在台灣墮胎觸犯刑法覺得太令我震驚哦
凌冽
老實說一開始看到墮胎有刑法罰則第一個想到的是墮胎要不要除罪化
可是後來想想,除罪化後,墮胎犯什麼法
民法嗎?可是並沒有權利的損害關係啊???
凌冽
偏激一點的想法就是墮胎損害了一個國家的活動子宮。
嗯非常偏激非常政治不正確。
凌冽
所以說
為什麼只有女人的子宮不是自己的啊???
紆里❖健康平安
凌冽 : 在想會覺得詭異應該是因為明明是自己的身體卻需要別人才能去做結紮或是人工流產吧?
會犯法大概是「墮胎等於損害那個被墮掉的孩子活下去的權利」,不過這點美國好像有吵過了
紆里❖健康平安
紆里❖健康平安
然後感覺流產要經過配偶同意這點大概也有「孩子/家庭的事不是一個人能決定的」的想法吧......不過結紮就真的???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2這部分男女雙方都是吧?不是只有女人的子宮不是自己的(?)
凌冽
紆里❖健康平安 : 但子宮裡懷孕幾周的胚胎能不能算一個自然人,能有獨立的權利受保障(?
(懷孕後期的胚胎是有意識,但是墮胎都是前期才能做)
凌冽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 但是女人不只結扎,墮胎也要配偶同意喔。
凌冽
但是男人讓子宮受孕沒有限制啊。
紆里❖健康平安
"......法院提出「三階段標準」,認為在婦女的懷孕期間,可以分為三個階段(trimester)。在懷孕前三個月(第1到第12周),由於胎兒不具有「母體外存活性」 (viability),所以孕婦可在與醫生討論之後自行決定是否墮胎;懷孕三個月後,政府得限制墮胎,但是只限以保護孕婦健康為必要;在胎兒具有母體外存活性(第24到28周)之後,政府保護潛在生命的利益,達到了不可抗拒利益的程度,除非母親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險,否則政府禁止墮胎。......"
美國法院對此提出的見解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凌冽 : 1的部分對女性很不公平我不爭,不過2這方面你用這個論點就類似於"紐約市發生車禍的機率比路易西安那州還要高98%",只因路易西安那州路上根本沒車,有點謬論了
凌冽
欸等等我發現我可能也有一個邏輯錯誤。
畢竟男人以目前的科技來說無法懷孕。
可是如果男人有子宮,他們墮胎會受限制嗎(?
所以說到底還是子宮不屬於的問題(話題歪了
凌冽
其實我不是很想聽法條的看法我比較想知道個人的想法哇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凌冽 : 恩,確實就是邏輯錯誤
不說如果男人有子宮,如果人類從一開始就是兩性都能懷孕的體質,整個社會和生理構造都會不一樣的,無從討論
如果是後來的科技讓男人有子宮,這條法律依然適用於男女兩性,除非有男人出來吵,那麼那時女人也能出來吵了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不是說現在女人就不能吵,只是那時吵成功的機率會比目前高65%以上
紆里❖健康平安
我是算支持法條的論點吧,另一方面也是到那麼大了要墮胎也不容易
至於第二條嘛......個人是覺得撇除身體危險外的理由不合理,不過真的會不經配偶同意就跑去墮胎的話感覺已經不是純法條的問題,而是還有其他家庭、個人的問題存在
紆里❖健康平安
*支持法條指剛剛複製的那段
凌冽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 作為一個移動的子宮我覺得很累。(what
為什麼屬於自己的身體自主權要受到擁有子宮而被較大的限制
凌冽
紆里❖健康平安 : 法條複製的那一段,以胚胎在母體外是否具有存活性來討論我覺得也是一個不錯的思考角度。
但這是美國的法律,台灣目前還是不管胚胎週數除了優生學法之外的墮胎都犯法。
家庭因素倒也是真的很常是一個問題例如太太不想生,但是夫家堅持要兒子(ry
凌冽
以及懷孕的女性在職場或是日常生活上都會受到很多影響。
除了生理上的不適,還包括社會中排除懷孕女性的意識。
想到前陣子的麵店排隊事件和有一段時間之前PTT的懷孕就不要出門言論和從來沒吵完真的很少老闆照做的產假育嬰假(ry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站在雇主的立場產假真的是個討論不完的問題......沒辦法目前就是只有女人能夠生育,而一個人(無論性別)的職缺長達數月實在是不小的損失,除非政府有補貼(還要補夠),不然單就雇主的立場來看簡直像是誰請到會懷孕的女性誰倒楣一樣
產假這個應該要男女都能放的我就不說了
綠色乖乖
(未看先答)
1.以保障母體來說,應合法,醫學上20週之內都算流產、出來也沒有存活可能
2.人工流產我覺得合理,畢竟雙方各出半套染色體,婚姻內強暴例外,另外我覺得結紮應為個人決定,配偶不能干預
綠色乖乖
我覺得墮胎必須接受講座很像在說「你墮胎你壞壞你看後遺症那麼多」?這種事情⋯⋯不如說應該要在健康教育就做了?比起這個也該開個保險套正確使用講習。
凌冽
綠色乖乖 : 健康教育比較偏向普及的教育吧,我說的講座是希望能講的更細的例如人工流產的操作方式(藥物/手術等等),以及我覺得讓接受手術的人知道會有什麼後遺症是很重要的,(畢竟要確實理解對身體的傷害,人工流產一定傷身這是無法否認的)。簡單來說講座不帶有主觀批判的意涵,主要還是希望接受手術的人三思吧這種感覺(?
emmmmmm回頭和我覺得我也有點把人性想得太理想化
凌冽
*看
凌冽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 真的要勞資雙方都好果然還是得看社會福利的完善度吧……
之前讀女性主義治療的第一論點就是「性別即政治」,果然很多面向需要不斷討論思考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才發現我上面打錯……男女都該能放的是育嬰假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凌冽 : 應該說「社會即經濟」,經濟才是最重要的東西,政治和其他所有東西都是為經濟存在,社會即經濟,經濟即人性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另外注意經濟並不等於金錢
凌冽
雀彤🌈絕對可憐NeverEnd : 可以懂你的意思
凌冽
啊更正上面
是個人即政治的
社會即經濟的也可以理解
凌冽
以及說一下可能會出現(?)的思維誤區
墮胎合法化不代表說所有懷孕婦女都被支持選擇墮胎
而是提供一個能夠以自我意願選擇的管道
懷孕可以選擇
>想生,願意生→生產
>沒有意願懷胎生育→在評估(個人的、與醫生的、或與配偶的)後人工流產
這之中各選項是平等、不是受阻的通路。
最重要的還是個人的主體意願自由。
凌冽
AND墮胎這個選項當然有風險
選擇了自然就是認同接受這個風險的可能性
but懷胎十月同樣也會有風險啊......生產過後體質大改什麼的,骨骼出問題什麼的。
以及我覺得,嘛,真的非常不想生不想有孩子的孕婦真的生了孩子,親子教養也是一個問號吧。
凌冽
母愛真的,不是天生。
認為生了就會有愛的emmm雖然是大眾通常的想法啦,但,恩。
孕期憂鬱和產後憂鬱雖然成因不只如此但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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