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自在的ken
新華社新禁詞過半粗口 視乎情況可用「佔中三醜」?
香港奉行「三權分立」,官媒亦禁用,認為「香港實行行政主體的政治體制,不得寫成『三權分立』」。在寫「佔中」時,要加上「違法」或「非法」,在寫「佔中三子」時,明言「開展輿論鬥爭時可視情稱為『佔中三醜』」。
對於台灣用語,官媒不能寫「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亦不提「中華民國」,台灣總統要改為「台灣地區領導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認為,頒用新聞禁用詞正凸顯中國壓制新聞自由,限制中國人民思想。
掰噗~
太棒了!! (app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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