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佛羅多
實施於民國42年的「耕者有其田」政策,也是當權者強制掠奪土地的作為。那時有14萬多甲的農地被徵收並放領給現耕佃農,最嚴重的錯誤乃是因蔣介石為了強硬實施這個政策,不惜擴張對於「地主」的定義,將共有出租耕地的所有權人全部拉近來,認為他們也是剝削佃農的「地主」,刻意予以懲罰,完全剝奪其所有權。但事實上,他們絕大多數都僅是擁有一甲以下的土地所有權人,他們與富甲一方的土地所有權人絕對是無法類比的,這些「地主」的戶數有87,149戶,而其被徵收的土地面積則大約是10萬甲,而這些被掠奪的土地全部都是位於台灣西部,台灣東部是不包括在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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