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月刊】在發展台灣生醫產業之前,請先喚醒「學術良知」
研究工作者的「學術良知」(integrity)為學術工作的基石,當「學術良知」不存在時,造假的論文不但無用,而且對以這些研究成果為基礎的各種應用層面有很大的負面影響。一個造假案件的責任,不能單只是把責任推給造假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學術單位必需要擔負更積極監督的社會責任:不僅要提供研究者清楚的學術倫理規範資訊,也要有公正透明的調查程序與嚴明的賞罰機制。
S. Pe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