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
我想攝影愛好者,或只是一般的「拍照狂」,
也都知道整個世界往往要因為你的喜好,
而因此「暫停」來配合,或是在權利上有所退讓;
攝影者當然可以主張他幫大家創造了共享的美學價值,
但前提是對方要先同意,而且是「欣然同意」,
不能是被迫配合,
不然就成為「我是為了你好哦!」的自我膨脹。
 
人渣文本:愛拍照的人比較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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