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
Alice☆
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以上是勞基法規裡面的文字,這些公司還有北市勞工局中文程度是否不好?這樣看起來有『每七天』嗎?
Alice☆
每七天的意思正常解釋應該是『連續工作七天要排一個休假』,而不是『七天的工作工周內要有一個休假』,政府的法規不夠紮實是一回事,但起點就是這樣,大部分的公司也是這麼認為。而勞工局卻任由資方鑽漏洞啊?
Alice☆
還達成協議端午節排班咧~~支持全部罷工啦 @_@///
Alice☆
反正新制服很醜~~~ 不要遷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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