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比奇
火速槍決鄭捷 羅瑩雪:給崇拜的人警戒|Next Magazine
「但她強調,事前不能通知律師,不然律師就會提非常上訴或再審,這樣就不用執行死刑了,死刑就徒具形文,沒有意義。」
真的太狂了,刑事訴訟法其實是形式訴訟法吧?
希比奇
不想多談鄭捷的事,但這發言實在太狂,各種意義上的。
希比奇
完全否定法律救濟外,法務部長再次毀壞人民對司法體系的信任,謝謝吼。
希比奇
看到討論噗有人發言:「其他人大概沒體驗過被帶到警局那種看到律師等於看到神一樣的心情。」本想衝動附和舉例,但又覺自己只是在添亂。
希比奇
沒要講什麼實質有內容的話,在下只是被這等狂妄炸出來憤而發噗。(扶額)
苗哥!
超越訴訟法的LIS
希比奇
苗哥! : REALLY! 超越訴訟法的LIS!
ASSD🌈幻
這次真的看到各種秀下限的超狂發言。
Mues
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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