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26 AM
Fri, Feb 17, 2017 12:56 PM
17
1
#碎碎
又是沒什麼空但我這次決定還是想講的趕快講掉免得我等下又忘光光……
總之就是,剛好看到了這噗:
http://www.plurk.com/m/p/l6qjlw
我先說,我不怎麼同意這一噗,特別是在這之中有對我來說很糟糕的舉例失當的時候,但並不是全部很糟XD
.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28 AM
先講因為和友人聊了之後自己的結論:
創作和發表是兩回事。
就是,相關但不相連更不等同,他們就是兩件事。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29 AM
然後把之前的噗撈回來因為反正都是相關的。
[W.M.|KSM☆擬態M02] #KSM 雖然也可以說是Kings...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32 AM
我前一噗所說的,網路以及發表的公眾性,就是我認為首噗那一噗中舉例失當的地方,我無法同意公開發表的任何文字是「在自家的小花園」。
它就是不是
。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36 AM
做為一個創作者,我認為
創作本身
應有絕對自由,針對單一(或任何)題材的道德譴責都可能影響思想自由(當然思想不見得是自由的但那是另一個議題)。
但創作自由我希望它是絕對的、不應該被以任何有形或無形的強制力限制的。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39 AM
可是發表是另一回事
。
發表這個動作就是創作者在和社會(公眾)提出對話要求。
對話的結果當然可能有好有不好、喜歡不喜歡,但那就是發表之後要面對的東西。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41 AM
丟出自己的創作之後認為被譴責了很受傷;但提出這些譴責的公眾在看到的時候可能也很受傷啊?
發表是一個創作者和閱聽者兩方面的事,總不會只有創作者有資格受傷,閱聽眾只能摸摸鼻子走開這回事。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7:57 AM
可是呢,可是。我就是這麼矛盾,我討厭各種形式的被限制。如果發表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成為另一種自我閹割,我也會覺得非常不舒服。(老實說我認為這也不應該成形)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8:10 AM
所以……我想,可能還是在發表的時候可以考慮一下自己處於社會之中做為群體動物,稍微尊重現在的社會價值觀做出足夠清楚的標示和警語──但依然、依然不是把網路當成自己家,公開言論還是要負起責任的,雖然我其實也覺得說出「我準備好要負起責任了所以我要公開說什麼都行」這想法本身也不太尊重公眾領域的其他人。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8:13 AM
然後好像也就是盡盡人事然後其他聽天命(喂),這可能就跟面對歧視是一樣的,只能說……社會盡量建立一個互把對方當成和自己一樣的人看(喂)的普遍共識,盡量不互相傷害或者說把盡量不互相傷害當成一個理想(美好幻想)之類的,相信人類的共善(喂)
W.M.
@Wi1dmoon
說
Fri, Aug 28, 2015 8:13 AM
sky123582
: 啊啊(倒地)
—。阿離。🌕ENJOY🌙—
@Showmustgoon
說
Fri, Aug 28, 2015 8:14 AM
就像很多臉書使用者也有這樣的問題(雖然不一定是跟創作相關)自己覺得之前朋友的比喻很好:很多人覺得自己用臉書發言就像在自家客廳講話一樣百無禁忌,可是你設公開權限的話就等於拿麥克風加擴音器對世界放送啊啊啊
W.M.
@Wi1dmoon
Fri, Aug 28, 2015 8:19 AM
—。阿離。🌕ENJOY🌙—
: 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臉書使用者(當然,更多會聚焦在公眾人物,而我認為這有其道理,因為公眾人物的話語權和一般民眾是不同的)出過是,國內外都各有媒體/公眾人物/社會人士因而下台的例子,這就是社會責任咪。
—。阿離。🌕ENJOY🌙—
@Showmustgoon
說
Fri, Aug 28, 2015 8:29 AM
W.M.
: 幾年前在臉書上輾轉看到母校的老師發超歧視新移民的言論(非常誇張完全踩爆我的線)(因為他設公開)一瞬間我真的在想到底可不可以用這個言論申訴他讓他失去教師資格(臺灣才剛用臉書沒兩年吧,當時還沒有那麼多人因為公開發言而上新聞的例子)
悠@溫泉蛋
@orcas
Fri, Aug 28, 2015 8:43 AM
這件事情也許有些人會覺得事件當時後的反對意見是對創作、言論自由的限縮,但是提出討論的人,很多是針對作品、題材所包含的性別、權力意涵提出討論,這樣的討論是良性的。即使討論過程不見得是討喜的,但卻可以討論的各式角度與內容,讓參與討論的人都再次思考自己的想法。
悠@溫泉蛋
@orcas
Fri, Aug 28, 2015 8:48 AM
我有很多喜歡的Kink是分在guilty pleasure那里的(咳)可以適時地去檢視這些kink實際上代表了什麼,以這些kink為主題的作者怎麼去表達、作者怎麼想、引起了什麼樣的對話,對我來說一直都是很好的過程 XD
W.M.
@Wi1dmoon
Fri, Aug 28, 2015 10:39 AM
悠@溫泉蛋
: 那我也要跟著推推
悠@溫泉蛋
@orcas
Fri, Aug 28, 2015 11:49 AM
W.M.
:
sky123582
: (艸)(倒地)(繼續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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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沒什麼空但我這次決定還是想講的趕快講掉免得我等下又忘光光……
總之就是,剛好看到了這噗:
http://www.plurk.com/m/p/l6qjlw
我先說,我不怎麼同意這一噗,特別是在這之中有對我來說很糟糕的舉例失當的時候,但並不是全部很糟XD
.
創作和發表是兩回事。
就是,相關但不相連更不等同,他們就是兩件事。
[W.M.|KSM☆擬態M02] #KSM 雖然也可以說是Kings...
它就是不是。
但創作自由我希望它是絕對的、不應該被以任何有形或無形的強制力限制的。
發表這個動作就是創作者在和社會(公眾)提出對話要求。
對話的結果當然可能有好有不好、喜歡不喜歡,但那就是發表之後要面對的東西。
發表是一個創作者和閱聽者兩方面的事,總不會只有創作者有資格受傷,閱聽眾只能摸摸鼻子走開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