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口黑🌈
@S_black125
Wed, Jul 29, 2015 2:24 AM
這幾天一直被馮事件洗版,好笑的是,網路上的留言動向就好像,說馮光遠作法不對就是司機無罪,但並沒有人討論司機的對錯,因為在這件事上群眾都有共識是「司機的行為是錯的」
這又回到前幾週中山捷運站傷人事件,李晏榕律師引發的討論。(下收其他廢話)
工口黑🌈
@S_black125
Wed, Jul 29, 2015 2:35 AM
首先我們來回顧一下李律師針對事件的發言(因為當晚她也是這麼說的沒有出入就不放事件新聞了)
整篇看下來我們知道當晚律師她的立場是從被害者出發,前往現場後發現警方違規,點出程序問題,針對司法程序的重要性做發言
工口黑🌈
@S_black125
說
Wed, Jul 29, 2015 2:38 AM
李律師作為人權律師,很好地為我們示範爭取人權的實際行動,照理說我們應該讚揚他並且去了解重視這個問題,但事後我們知道律師被罵得很慘,就因為律師爭取人權的這個行為被解讀為「替犯罪者開罪」,這什麼可笑的結論啊?
工口黑🌈
@S_black125
說
Wed, Jul 29, 2015 2:42 AM
犯罪者被以現行犯逮捕,他犯罪已經是既定的事實了,討論的重點應該是執行的程序問題,跟犯罪行為無關,於是媒體一陣風向球之後!收割全體民眾,司法程序問題再次被忽視,呵呵XD
工口黑🌈
@S_black125
說
Wed, Jul 29, 2015 3:08 AM
兩件事在與論上的共通點就是,論事件的對錯。
但是對錯已經是定論了不是嗎?
中山站傷人事件,犯罪者已經以現行犯被逮捕
馮光遠事件,馮光遠已經客訴司機,司機受到逞處
所以對錯有什麼好講的,甚至還因為這個打結的邏輯表示「如果你說馮光遠作法錯了,那難道司機就沒錯嗎?」這種智障發言。
工口黑🌈
@S_black125
說
Wed, Jul 29, 2015 3:08 AM
啊我剛剛是不小心又罵人家智障了嗎?呵呵
工口黑🌈
@S_black125
說
Wed, Jul 29, 2015 3:09 AM
結論,不管馮光遠到底是政客還是政治,都不代表司機無罪,請不要再有馮光遠做錯=司機無罪的謬論了(被逼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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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回到前幾週中山捷運站傷人事件,李晏榕律師引發的討論。(下收其他廢話)
首先我們來回顧一下李律師針對事件的發言(因為當晚她也是這麼說的沒有出入就不放事件新聞了)
整篇看下來我們知道當晚律師她的立場是從被害者出發,前往現場後發現警方違規,點出程序問題,針對司法程序的重要性做發言
但是對錯已經是定論了不是嗎?
中山站傷人事件,犯罪者已經以現行犯被逮捕
馮光遠事件,馮光遠已經客訴司機,司機受到逞處
所以對錯有什麼好講的,甚至還因為這個打結的邏輯表示「如果你說馮光遠作法錯了,那難道司機就沒錯嗎?」這種智障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