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ball ´_ゝ`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
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Re: [新聞] 婦搭公車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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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ball ´_ゝ`
不過免責是免責....救人還反被告又是另一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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