咧囉🦁️💰
@okita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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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May 2, 2015 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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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不能讓醫糾惡法通過
【總】
@tsungzone
Sat, May 2, 2015 1:18 PM
超級心寒。
咧囉🦁️💰
@okitakaede
說
Sat, May 2, 2015 1:34 PM
一分鐘了解衛福部醫糾法草案
一分鐘了解醫糾法草案,
口說的聲音基本上聽不到所以當ppt看吧
,重點不是金錢,而是跟其他國家比起來,
沒有除罪化
(刑法可以繼續告喔),其他國家的核心是
無法避免的傷害、自然老化死亡、疾病病程就不受理。
老實說,我很懷疑民眾+臺灣的法官能不能判別什麼叫做自然病程(像是之前那個自己開車去撞樹然後叫神外醫師賠三千萬的例子)
咧囉🦁️💰
@okita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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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May 2, 2015 1:35 PM
這個國家恨醫師嗎?應該全民互助的醫療事故補償,卻要醫界出七成
這篇寫的很詳細
咧囉🦁️💰
@okita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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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May 2, 2015 1:38 PM
貼一下~~
關於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的陷阱如下:
(1) 讓虛無飄渺的「醫療常規」入法。
(2) 所有醫療人員沒錯也要負擔30%以上的補償金。
(3) 病家領到補償金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
(4) 只要誠意、不求真相,並非不責難補償。
(5) 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會更嚴重。
咧囉🦁️💰
@okita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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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May 2, 2015 1:41 PM
【總】
: 看到有人留言說:政府真聰明!沒有醫療人員就沒有醫糾了呢,是說,要付費的30%除了醫師還有
護理師
,要一起繳沒過失但家屬就是要錢的賠償金XD
暗闇鍋@亞迪
@yamihell
Sat, May 2, 2015 2:22 PM
::Plurk Frontpage Promotion::
卍反叛的大熊貓卍
@yrei
Sat, May 2, 2015 2:52 PM
雖然我只是路人,但是身為醫療從業人員,每看必次!
溯羅P
@kurukurukuru
Sat, May 2, 2015 3:03 PM
看到這種真的很心寒
§〃璃櫻〃§ ORV中毒ing
@rita10927
Sat, May 2, 2015 3:56 PM
政府你是對台灣醫療體系趕盡殺絕嗎? 那全民健保也不用辦了 沒醫生可以救人啊腦包喔((譏諷笑死←欸欸這樣送醫救不回來是不是也要怪醫生?((#
§〃璃櫻〃§ ORV中毒ing
@rita10927
Sat, May 2, 2015 3:56 PM
政府你是對台灣醫療體系趕盡殺絕嗎? 那全民健保也不用辦了 沒醫生可以救人啊腦包喔((譏諷笑死←欸欸這樣送醫救不回來是不是也要怪醫生?((#
malinda
@nsmalinda
Sat, May 2, 2015 5:01 PM
台灣醫療已經沒救了...
不菸不酒醫森🦷Rin
@libra1006lin
Sat, May 2, 2015 5:19 PM
不好意思看到轉文回一下
不菸不酒醫森🦷Rin
@libra1006lin
說
Sat, May 2, 2015 5:20 PM
我覺得撲首的圖不太恰當
畢竟立法的是立委,跟法律界沒有關係
這張圖把法界抓進來可能比較令人反感而造成反效果
將焚之虹🌟幽靈
@aronatislan
Sat, May 2, 2015 5:25 PM
诶....冤獄是指誤判或是因為法界的賄絡之類的事件導致的不該執行的刑罰
將焚之虹🌟幽靈
@aronatislan
Sat, May 2, 2015 5:25 PM
應該算是類比而不是抓進來吧(?
Shin_K.T(螃蟹大將軍)
@spiderlilynight
說
Sat, May 2, 2015 5:31 PM
痾... ...法界有權力判定法條違憲,醫師能跟神爭生老病死是個不公平的機制嗎?
艾利斯
@elisiz
說
Sat, May 2, 2015 6:36 PM
因為白癡老百姓以為醫生有能耐跟神爭生老病死。
スライム焼き
@suraimuyaki
Sun, May 3, 2015 12:26 AM
不菸不酒醫森🦷Rin
立法的是立委沒錯
但是造成冤獄的是使用他的恐龍法官阿
teaclub
@teaclub
Sun, May 3, 2015 12:54 AM
反對 神代*Rin的見解...判刑的是法官...不僅僅是立法的問題而已
藤原⎝(ΦωΦ)⎠♧燒☆毀♤
@MystiaLolelei
Sun, May 3, 2015 8:47 AM
立委都是精神病患,應該先把他們送進精神病院才對
photo_iso
@photo_iso
Sun, May 3, 2015 1:57 PM
你的照片沒有EXIF資訊歐 OAO
照片大小:720 * 540
Allon琪-y
@chi810926
Sun, May 3, 2015 3:07 PM
刑求的是警察,呈上證據的是檢察官,法官只依證據判案,樓上認為誰才是造成冤獄的?
噗首的圖說是類比,但我只覺得在指責法界不用為冤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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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的聲音基本上聽不到所以當ppt看吧,重點不是金錢,而是跟其他國家比起來,沒有除罪化(刑法可以繼續告喔),其他國家的核心是無法避免的傷害、自然老化死亡、疾病病程就不受理。老實說,我很懷疑民眾+臺灣的法官能不能判別什麼叫做自然病程(像是之前那個自己開車去撞樹然後叫神外醫師賠三千萬的例子)這篇寫的很詳細
關於衛福部版本醫糾法草案的陷阱如下:
(1) 讓虛無飄渺的「醫療常規」入法。
(2) 所有醫療人員沒錯也要負擔30%以上的補償金。
(3) 病家領到補償金後,仍可繼續對醫療人員提告。
(4) 只要誠意、不求真相,並非不責難補償。
(5) 醫病關係更加惡化,防禦醫療會更嚴重。
畢竟立法的是立委,跟法律界沒有關係
這張圖把法界抓進來可能比較令人反感而造成反效果
但是造成冤獄的是使用他的恐龍法官阿
照片大小:720 * 540
噗首的圖說是類比,但我只覺得在指責法界不用為冤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