獠牙‧百式
今天早上在新店的水保局參加水土保持法修法公聽會,這個案子爭議至少兩年。其中最具爭議的是,現行水保法條文規定只要是水庫的集水區,都應該被劃入特定水保區,而水保區對於開發的限制相當嚴格,但目前水保局提出的修法版本,卻改成「水庫集水區需特別保護者」才需要被劃入特定水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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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被水保局定義為「需要被特別保護」的水庫集水區,只佔目前水庫集水區總面積的一半不到。引起了長期關心國土保育、水資源的前輩與夥伴很大的疑慮,擔心一旦修法,將會開啟另一道山坡地恣意開發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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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水保局回應,因為水庫周遭,甚至在蓋水庫、攔河堰之前,當地就已經存在住宅、產業與公共設施,若依照現有的水保法,把所有水庫集水區都劃入特定水保區,會令當地居民難以生活,也導致只要水保局有意劃定特定水保區,就會引此當地居民反彈,目前實際上被劃入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只有烏山頭與白河兩座水庫,只佔目前水庫集水區總面積的 0.4% ,形同一事無成。
獠牙‧百式
也說明雖然修正版本會減少特定水保區的面積,但同時也會更嚴格限制特定水保區的開發,更引用表格對照,強調如果依照新版本,將至少可以有佔全台 16% 面積的水庫集水區劃入特定水保區,會比目前的 0.4% 還要多很多。
獠牙‧百式
然而這樣看似有理的對照,很快就被點破:既然已經確認可以有 16% 面積的水庫集水區可以被劃入特定水保區,為什麼不現在就趕快做?這不論是否修法,都是可以馬上做的事情,根本就與修法無關。而且對於現在台灣已經有許多水庫將在10年內徹底淤積,這麼迫切的問題,水保局竟然不優先處理,反而把大家找來談目前仍然有很大爭議、與解決眼前問題無關的水保法修法。
獠牙‧百式
雖然水保局的「接待規格」越來越高,但對於核心問題的處理,幾乎仍然是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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