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訊帶著走
@t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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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Sep 29, 2014 1:39 AM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 將10月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開徵對象為租賃車、遊覽車、貨車、貨櫃車等營業用車輛,如未收到稅單者,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此外,從今年10月開始,稅單上多了個好用的QR-Code,只要《嗶》一下,就可以直接連結到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不用再輸入銷帳編號等一脫拉庫的資料,只要輸入您的信用卡卡號或銀行存款帳戶等簡單欄位,即可輕輕鬆鬆繳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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