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ノ鳥|Φ|安娜〉
醫學史與靈性史對照的話,是「身心(或靈肉)哪個層面可以被合法地客體化」的拉扯。

古代認為身體是神靈的住所,是靈魂的容器,不能被外人隨意割裂。麻醉、開刀——在很多上古或中古文化裡都曾被視為褻瀆。

而精神、靈魂的「操作」反而常常被允許:祭司、薩滿、巫醫、夢師、驅魔人,都能進入他人心靈進行「手術」。那時候人們相信,讓靈魂暫時被他者引導,是救贖而非侵犯。

現代卻完全反轉。我們以身體為公共財(可被手術、捐贈、替換),卻把精神變成私有財(絕不可被介入、操縱)。

「麻醉的可接受性」從靈轉移到肉,脫胎成所謂身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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