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今天早上正好拿The Parole Officer(假釋官;2001)的電影預告出來回味(當年看每週英國電影排名常看到卻一直沒看ww 我姊在新加坡買到VCD回來我也還沒看,最近發現時已經因白蟻蛀附近片子包裝而毀損了QQ),突然想到:如果犯人將證據藏起來(像是帳本、影像[《假釋官》])但被人偷出來,即便可以證實有罪,但法庭上能用嗎?(記得有些作品好像是偷出來後丟去給司法單位之類的。)還是說只要無法證明是偷來的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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