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納
記得20多年前在報紙看過一篇投書,內容是某法官在講他用電腦打判決書後,常常覺得想不起自己近期經手過的案子,卻可以清晰記得多年前用手寫的判決。 因此他結論為「手寫是好東西,可以幫助記憶!」
如今自己也從醫10多年,幾乎病歷都是用打字的 但即便是實習時的case, 如果是自己治療多次印象深刻的case,至今都還是能有記憶。

因此會不會問題其實不在於手寫與否,而是那位法官大人老了記憶力不如從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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