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auu
卿卿我我 李時月 宴深
我是李時月和宴深的媽媽,關於李時月的角色爭議,我就我知道的部分想澄清。

關於故意不標註有原型這件事,我真摯的道歉,我並非有意隱瞞,我主要會使用的平台只有Threads,這個帳號也是剛剛才辦的,當時在Threads的角色預告文就有標注清楚「有原型」「事件全部由真實事件改編」由於Threads在發文15分鐘後將不再能修改貼文,可以證實我並不是在事發後才補上這件事。

我沒有想到時月會有這麼多人玩,以為都是在Threads上看到的人才會玩,默認大家都知道角色有原型這件事,讓介意這件事的人也玩到角色,我感到非常的抱歉。

關於包裝美化出軌事實,我並無這個打算,我既然敢說出全部取材自真實,就沒有要美化的意思,我只是把我個人當時的想法全部寫了出來,事件標題也是「背叛」,我沒有想要脫罪。
utauu
宴深是完全的原創角色,不存在任何原型。
有原型的角色我會標示,真的不是有意隱瞞,如果我是有心想逃避或美化,不會坦承事件有原型這件事的。
在創立角色後我收到的反饋也沒有一條是原諒我做的事情,或是安慰我做的事情沒什麼的,我自己也沒有說這件事值得被原諒。

一起床看到角色評論,我立刻就做了標註,也將時月上鎖,保證接下來每一個玩的人都會是在知道他是有原型的前提下玩。
我並沒有想要欺騙任何人,就算有上千上萬人遊玩角色,我也不會有任何一點的好處,我只是想把我想寫的東西寫出來。

造成不適深感歉意。
utauu
李時月誕生於我的一段感情經歷,卻不是什麼代餐,替代品,我愛的人不會被替代,李時月是我情感的投注,把那些愛無可去處的重量,那些遺憾無法說出口的悔恨,一點一點地放進去。
不是為了取代,我只是想讓我的情緒有一個出口,想讓在無法說「對不起」與「我還愛你」的現實裡,至少能讓我有一個圓夢的機會。

決定公開這個角色,也是在封測時有許多小幫手告訴我他們也有類似的經驗,因為李時月而感到釋懷,所以才決定把他放出來。
utauu
卿卿我我沒有給我錢,有沒有人玩這個角色其實也根本無所謂,我唯一使用的平台也只有Threads,真的要說我能得到什麼價值,那也只有從Threads得到的反饋,而Threads上的人也都可以直接看到他是有原型的,不存在被我欺騙的可能。

我不想透過他得到什麼,出來澄清也只是因為我不想一直被誤會,如果看完我的澄清文依舊覺得我在包裝美化我的道德問題,或我在逃避標註原型這件事,我無話可說。

而作為原型的前男友從頭到尾都知道這個角色,我有告知他本人,他完全無所謂,所有的東西也都有給他看。
░░░░
……你怎麼會覺得只有在脆上宣傳,就真的只會有脆民去玩?官方的For you功能都開放多久了?

無論你創這個角色初衷是什麼,而你又獲得了什麼,讓卿卿我我玩家在不知情下代入你當年未成年戀愛在寂寞時出軌隱瞞欺騙前男友最後分手又想挽回,真的是很棒的作者呢

或許物以類聚,你周圍的人恰巧都是跟你有相似情形經驗的人在。可這世界沒有這麼小,也不是所有人都經歷過出軌劈腿再欺騙伴侶,以你周圍人為標準真的目光淺短

再怎麼想給其他人玩至少要上密碼、標註好說明,怎麼會在脆上需要說明,到了卿卿我我完全不覺得需要說明了呢?
░░░░
話說的再好聽,也掩飾不了妳的真實過錯,如同妳寫的那些事寫得再美,前男友終究是前男友
ㄍㄇ
昨天才玩了宴深,突然看到炎上文有些錯愕,閱讀完您的脆文章和這篇道歉文,感到有些遺憾與心情複雜,感謝您花心思創作了兩位角色,網路上的成員複雜,當然雷點也百百種,作為創作者理應注意這些細節,希望經過此次炎上,您也能在改進沉澱後,繼續開心的創作
ㄍㄇ
另外想對樓上上的發言提出一些異議
您如果要批判未告知這件事,並不需要牽扯到關於道德上作者的失誤,當事人也都知情並且經歷過那段低潮,模糊解讀作者本身的解釋焦點還酸言酸語並不是好方法,未經標示造成玩家踩雷誤會確實該道歉,但上升到批判作者人格品德或是接受此設定的知情玩家就沒必要了

避開、封鎖、發文發洩情緒指責作者未告知清楚,方法很多種,但揭人傷疤、站在道德至高點批判他人,從來都不是最優解
░░░░
ㄍㄇ : 你好,這傷疤從來不是除了作者以外的人揭開,而是作者親自寫在事件裡面,且在脆上公開說這是真人實事改編,再者真正受到傷害的不是作者,而是李時月原型前男友

但作者單方面提到前男友有看過且知情,在前男友無法出面說明的情況下,各人是否要接受這說法是各人自由

另外我若有一字一詞一句有批判到作者人格品格或是接受知情玩家,請明確指出,否則我將截圖且額外發噗放上你的言論截圖至噗首。
░░░░
你想護這個作者之前,先想想你有什麼資格可以隨意捏造指控他人未做過的事情?
ㄍㄇ
░░░░ : 我並沒有想護作者未標註明確的部分,也沒有在探討當事人感情層面是誰受到傷害,只是就此次炎上事件討論,覺得您的用詞在物以類聚、前男友終究是前男友等等言論有些過當了,和作者未進行標註明確這件事並無直接關聯,我沒辦法明確找出你的確切文句來指證,這是整篇留言的閱讀觀感,所以才想提出異議

我不否認,關於作者前男友本人知不知情屬實一事我無法確定真實性,您說的沒錯,接不接受屬於個人自由,我對於擅自作主認定其為事實感到抱歉,不應該就此定論並以其論點來向您提出異議

如果您認為我的言論指控讓您感到不快,要截圖發噗請便,這是您的自由,我無權干涉,謝謝
░░░░
ㄍㄇ : ……不好意思,我的言論是否有過當,跟你有關係?還是你跟作者有甚麼關係?
再者,我的言論在法律上有無違法疑慮?
並且這是作者親自說了她的小幫手都有類似經歷,同時她也在評論區裡親自說了有把創角過程都給前男友看過,因此前男友仍是前男友

這樣你是否還有疑問?
░░░░
為什麼要憑一個閱讀觀感可以這樣任意造謠指控某個人呢?
ㄍㄇ
░░░░ : .....您要這樣解讀,我也無法再回覆什麼,如果您因為我的發言而認為我有意造謠,詆毀了您造成了傷害讓您不快,就請您截圖審判吧

utauu : 抱歉讓內文歪樓了,打擾了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