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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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Feb 21, 2025 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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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中共情報員名單詐領千萬獎金 2軍官判刑定讞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上網找資料!假情報詐千萬獎金 軍情局2軍官下場曝光
用「3個中國幽靈情報員」詐走軍情局千萬獎金!2軍官確定入獄
「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 2018年4月起涉嫌和時任軍事情報局女上校蘇永玲合謀,捏造3個中國幽靈情報員,狠詐軍情局上千萬『情協獎金』及工作費等,一審依貪污等罪重判蘇薪名6年、蘇永玲7年,二審改判蘇薪名5年,另考量蘇永玲努力咬出共犯,引用『情堪憫恕』條款從輕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兩人確定入獄。
判決指出,蘇薪名、蘇永玲都是情報員,蘇永玲負責對中國布建及情報蒐集,蘇薪名則隸屬於其他地區。蘇薪名具有資訊專長,但他卻異想天開,想透過這項專長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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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Fri, Feb 21, 2025 2:26 PM
據調查,蘇薪名從2018年4月起,在蘇永玲護航下,開始在情蒐績效表上捏造『梁○』、『陳○』、『林○』等3個『幽靈中國情報員』,再利用虛擬情資向軍情局申請獎金,蘇薪名等人食髓知味不斷犯案,儼然把軍情局當成自己的私人小金庫。
兩人前後犯案時間長達5年,直到2023年才被查獲,兩人總共拿到近1100萬元的工作費及『情協獎金』,其中,主嫌蘇薪名獲取1014萬4724元,蘇永玲拿到的不法所得約為85萬945元。
蘇永玲在檢方偵查時,一度辯稱自己被蘇薪名騙了,蘇薪名則自始認罪,檢方將全案起訴移送士林地院後,蘇永玲才改口認罪。一審重判蘇永玲7年、褫奪公權6年,帶頭的蘇薪名反而只被判6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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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Fri, Feb 21, 2025 2:26 PM
一審判決理由指出,蘇永玲主責對中國布建及情蒐,但蘇薪名並非對應中國,法官認為蘇薪名並非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而是與蘇永玲另成立共犯關係,讓蘇薪名僥倖擺脫重刑。一審認為兩人任職軍事情報機關,而且已經擔任軍職20多年,竟然捏造『假中國情報員』及呈報『假情資』訛詐國庫,行為非常不應該,但考量兩人已經悔悟,因此量處7年、6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考量蘇永玲供出另案共犯,犯後態度極佳,特別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予以減刑,改判她3年2月、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則改判5年、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全數沒收。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兩人確定入獄。
檢方查出,蘇薪名不只犯下一起案件,他不只是自己撈錢,還大方傳授招數給其他情報員軍官一起撈,他另涉嫌與時任軍情局中校江芳瑜、徐之心勾串,以相同手法詐得超過1600萬元。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Feb 21, 2025 2:26 PM
檢方認定,蘇薪名在2016年至2023年間,和江芳瑜共謀詐領約1000萬元,另於2017年至2021年間和徐之心共謀詐領約140萬元;蘇薪名則在2018年至2019年間,自行詐領約190萬元及美金10萬(約新台幣310萬元),有部分犯罪所得透過不知情的他人帳戶洗錢。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應以接續犯論處一罪,並考量蘇女努力供出另案共犯,有情堪憫恕之情,因此撤銷判決,依現役軍人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蘇女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85萬餘元沒收;蘇男5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1014萬餘元沒收。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TMD19748
@EE2012
Fri, Feb 21, 2025 3:13 PM
想錢想瘋了還「情堪憫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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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 2018年4月起涉嫌和時任軍事情報局女上校蘇永玲合謀,捏造3個中國幽靈情報員,狠詐軍情局上千萬『情協獎金』及工作費等,一審依貪污等罪重判蘇薪名6年、蘇永玲7年,二審改判蘇薪名5年,另考量蘇永玲努力咬出共犯,引用『情堪憫恕』條款從輕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兩人確定入獄。
判決指出,蘇薪名、蘇永玲都是情報員,蘇永玲負責對中國布建及情報蒐集,蘇薪名則隸屬於其他地區。蘇薪名具有資訊專長,但他卻異想天開,想透過這項專長撈錢。
兩人前後犯案時間長達5年,直到2023年才被查獲,兩人總共拿到近1100萬元的工作費及『情協獎金』,其中,主嫌蘇薪名獲取1014萬4724元,蘇永玲拿到的不法所得約為85萬945元。
蘇永玲在檢方偵查時,一度辯稱自己被蘇薪名騙了,蘇薪名則自始認罪,檢方將全案起訴移送士林地院後,蘇永玲才改口認罪。一審重判蘇永玲7年、褫奪公權6年,帶頭的蘇薪名反而只被判6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則沒收。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考量蘇永玲供出另案共犯,犯後態度極佳,特別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予以減刑,改判她3年2月、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則改判5年、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全數沒收。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兩人確定入獄。
檢方查出,蘇薪名不只犯下一起案件,他不只是自己撈錢,還大方傳授招數給其他情報員軍官一起撈,他另涉嫌與時任軍情局中校江芳瑜、徐之心勾串,以相同手法詐得超過1600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應以接續犯論處一罪,並考量蘇女努力供出另案共犯,有情堪憫恕之情,因此撤銷判決,依現役軍人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蘇女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85萬餘元沒收;蘇男5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1014萬餘元沒收。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