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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
看到社團貼文的賣貨便寄丟
就知道總有一天會遇到這種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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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每一次貼文都寫只賠償賣場金額,或是物流寄丟不負責,但有給店到店選項
都寫了不負責,結果買家還是會去吵
cock718
所以我買賣都只用取貨付款,甚至換物也一定開物品原價以上的賣場保障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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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給店到店 自開寄件編號 留賣貨便20賣場 幾個選項
如果對方選賣貨便,會再次確認不賠償能不能接受
wizard9310
如果是買家自己選擇留20的話那確實不能算賣家的問題
wizard9310
但如果是說昨天社團那篇文....賣家有沒有寄都不好說
snack8949
昨天社團那篇文,賣家自己本身是店員又拿不出寄件的證明就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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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zard9310: 有沒有寄出這一點各說各話,最準確就是去調閱監視器
不過單純論「留20」這件事,我覺得有標注清楚,買家就沒什麼站得住腳的理由了,畢竟當初就是自己接受對方不賠償的事實,當然前提是賣家順利寄出但物流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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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各位記得收據要留著,不管你有沒有誠信,留著是保護自己,以免真的剛好衰遇到類似的事
cashew48
如果賣家先要求匯款,這樣代表買賣交易成立,雖然有說不負責真要吿法律上站不住腳吧 ,我也都開全額貨到付款,這樣就沒爭議了
fox313
最好還是取付,如果買家選擇直接報警的話,就算賣家站理還是會有被凍結帳號的風險 調查完到解除凍結不知道要多久
bee3356
僅貨付+1 即使寫寄丟不負責,但真的能不負責嗎,實在不這麼認為
bacon7617
不能取付的話我都會看能不能交貨便
前陣子跟了一團要先匯款全額的代購,商品單筆金額都在一千以上
然後其他跟團的旅人都選賣貨便我都覺得心臟好大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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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有人說,看能不能商量賣家負擔1/3~一半的賠償金額
但原買家似乎想要對方全出,就
看後續他們怎麼處理吧,樓上幾位旅人說完也覺得有道理,要買/賣家任何一方全出都不太合理
bun1186
但將物品送達至買家手中好像是賣家的責任欸?就算是物流搞丟也是買家對賣家,賣家對物流,不是寫一句免責就能完全撇的一乾二淨的吧
goat7653
guava9303
我(賣方)其實不喜歡先匯款這動作、
主要還是不喜歡給對方我的帳戶資訊,
所以一律開全額貨到付款

身為一個金融人員,真心覺得跑單比帳戶糾紛好處理太多了。
guava9303
而且不是寫了免責就真的可以免責;
寄丟的時候賣方還是有一定的賠償責任。
guava9303
同理,我是買方的時候也不喜歡先匯款這動作、會優先選擇全額貨到付款的方式。
但對方實名代購的時候,先匯部份訂金是完全沒有問題~
loquat4782
剛剛才看到原貼文,是之前一直買趴趴又出趴趴的那位嗎?
walnut3971
不是寫那句寄丟了就能免責,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本不要開這選項,而且你還有人質(帳戶號碼)在買家手上,只要買家去報警詐騙你帳戶被凍結就夠麻煩了
https://images.plurk.com/50O3MI0DSP1MStPX9tkDl6.jpg
bun1186
講一句難聽一點的,直接報警詐騙不管是不是真詐騙,最麻煩的還是賣家(還有第三方匯款的風險),想先收錢就是會有相對應的風險
peanut7430
有些人就貪又愛盧,想省22塊運費又不想負責,建議不要開留20賣貨便的選項,不然直接報警賣家站不住腳
cashew48
這樣看下來都貨到付款就好了,完全沒爭議,寄丟賣貨便也會負責賠錢,買家不領貨被退回就算了,只要多跑一趟還比較不會出問題,也沒第三方的問題
cock718
賣家不太愛用貨到付款通常是因為急用錢或怕被棄單吧(通常是急用錢居多),畢竟賣貨便都是固定時間撥款,買家比較晚取就會很晚拿到錢
bun1186
沒辦法,現在詐騙太多只能先保護自己,帳號真的請視同身分證字號好好保護,沒人會知道得到賣家帳號後買方會拿去做什麼
bun1186
急用錢可以壓日期/面交/改賣貨便的對帳日期(賣貨便是能手動修改的,沒修改就是按預設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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