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黃某被判了死刑
關了12年之後
被賴清德政府執行槍決
問題來了:法官當初只判他死刑,沒有多判他12年有期徒刑欸
我們號稱人權法治立國
難道國家可以沒判的刑卻把人民抓去關嗎
是不是該賠償黃某家屬12年冤獄賠償金
死囚黃麟凱伏法 受害者家屬:等了12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cookie8361
蝦?
duck1998
蠢 他的刑是死刑
關12年是羈押 確保行刑順利的流程之一
nori403
冤獄的前提是冤耶
moose3675
sushi81
噗主不是台灣人吧
讀書沒犯法
fries1387
lark2708
duck1998: 一般刑案羈押後來沒判要關的
也是要給冤獄賠償
以罪行法定原則來說
噗主說的其實不無道理
只是現在大逆風
不會有人想處理這種小瑕疵
duck1998
lark2708: 確實 以罪刑法定原則來說 噗主的核心是可以討論的
olive3837
可以懂噗主在說啥 但別種思考邏輯 不就是 為啥死刑不快點執行 還要消耗12年由國家養死刑犯這樣的方向 黃某家屬是否該賠償國家12年監獄費(? 突然一切都荒唐了起來
fries1387
實務上就做不到呀,關的時間不夠久就執行死刑的話,未來如果出現新證據怎麼辦????
這種左膠找麻煩的模式就很對岸
lark2708
其實有解
請立法院修《刑法》或《監獄行刑法》
規定死刑一律附贈無期徒刑
讓法官連附贈的一起判
就符合罪行法定了
wine9244
至少殺人現行犯立即執行死刑是OK的吧?除非預設都是有影武者在背後主導,要找出藏鏡人,可以放久一點調查
但動手殺人的也該重判無期或死刑吧
duck1998
死刑確定才能執行啦
wine9244
不過目前的死刑犯裡,多數可能可以重新來過,變成不是死刑犯了?如果關的比新判的久,這樣他們是不是真的有可能可以冤獄賠償?
lamb9597
對啊
為什麼不能放他出來等需要行刑時再打通電話就好
稅金就是這樣浪費掉的
virgo1127
wine9244:
鄭性澤殺警案
現行犯當場逮捕判死刑
十幾年後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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