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歐
奇文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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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進去關一關吧
Hey Man BOT
掰噗~
是阿~
夜天の空🍊@🎀🐾📘💧
原來還有後續
充滿了決心的紳士貓-_-
就一直在強詞奪理而已還 以為自己是在鑽法律漏洞www
小黑眼鏡
把網路的圖抓下來,充當自己的訂單文件
這就是偽造文書
楽しい盜賊⎝(´・ω・`)⎠
沒事 關一下冷靜一下
啊歪
趕快送他進去關一關吧
這樣都還能理直氣壯喔😅
嘎爹米‧亞樂豬華吃雪茄
判例可以用GOOGLE查那律師都要集體失業了
Jensen Lin
之後起訴成功就過來哭哭了
銀色彗星⚓️👿 🙌 🪐
好想看到判決書w
羽修🌿
一定要在法官面前才肯認錯,順便裝一下無辜
Sæm
偽造私文書跟詐欺選一個吧!
都是5年以下,詐欺還可併科50萬以下罰金w
這種腦大概到了被執行或罰金的時候還會在那邊「司法不公」、「恐龍法官」什麼的哀哀叫吧!
路邊攤宅老闆
詐欺加偽造文書這是一起點
滴滴麵
是來求助還是來跟網友辯的?快去買票吧,孩子
puni@サイサイ推し
偽造文書應該是逃不了, 但是詐欺很難說, 因為被害人其實沒有實質損失
螢光筆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怎麼會沒有損失...他可能為了31號要看有訂交通票有訂旅館,就算可以取消也會損失手續費,外加成立要件是讓他人不當處分財產而不是要保證他有金錢上的損失才成立
puni@サイサイ推し
螢光筆 : 但對方有拿到前一場演唱會門票的錢了不是嗎? 也就是說被害人賣票, 加害人只是用掉而已, 這樣算是不當處分財產嗎?
傑歐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損失了進場機會
購票時付出的勞力時間等⋯
雖然不是金錢上但是有實質上的其他損失
以這點下去若判決上應該還是多少有效吧
puni@サイサイ推し
傑歐 : 先說我沒有要護航垃圾的行為, 但詐欺罪的要件就是財產損失, 所以您提到這些在偵辦上不見得會被認可, 畢竟檢察官也是要照法條走...
我覺得被害人最大的敗筆就是給了票收了錢, 所以大概無法像一般單純詐欺的方式來處理, 可能還是要看檢察官怎麼去辦...只是跟大家作些討論, 如果造成不悅也請見諒~
傑歐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對,所以我是說應該沒有說肯定
就是至少有空間可以
但總的來說這件事是因為詐欺而交易,光就先詐欺來說就是確定的了(而且還詐欺方自己不斷跟大家嗆沒問題更多留下證據)
螢光筆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你可以這樣理解,正常情況下他絕不可能用原價出讓這張票,但是因為屁孩使用詐術使得被害人用原價讓出這張票,這中間的價差就是他的財產損失
螢光筆
我用你20年前買房的房價原價,使用詐術騙你把房子賣給我,難道我也可以主張你沒有損失嗎?想想就懂
螢光筆
https://images.plurk.com/22wD6Lnx6XT0qLbrvhhqwB.jpg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他原本可以用原日期的票跟正常人換到他需要的票
但因為對方詐欺說有他要的票,他就換不到他要的票了,這本身就損失了很大一部份的時間成本時間
puni@サイサイ推し
螢光筆 :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 不知道為什麼你們要一直說服我, 說被害人是有損失的, 你們說的我都懂, 但你們可以看螢光筆貼的詐欺罪, 它的要件四不就寫了必須是財產損失? 這也是我覺得詐欺罪不見得會成立的理由, 他當然是詐欺, 但法律不見得可以將他定罪~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好的,你說的我都懂,但是鴿子為什麼這麼大.jpg
雌墮的神緋♥
當然必須是財產損失,你用你原本買票的錢現在生一張可以進場的票出來,那就能客觀地認定為財產未損失。
雌墮的神緋♥
倒也不是要說服你什麼的,說實話,你能用任何理由去說服判決的人,認定被害人原持有票券在演場會進場的當下價值與交易當日相同,那你是對的,恭喜你,金牌辯護人。
puni@サイサイ推し
不對吧, 票券的價值就是其購買金額, 應該是你需要去說服判決的人, 認定被害人原持有票券在演場會進場的當下價值與交易當日不同才對
雌墮的神緋♥
確實票券的價值就是其購買金額,但被害人之所以用原價購買是因對方使用詐術所致,難道你打算告訴我交易當下的門票網路截圖,其價值與真正的門票相同?
❤草莓❤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不是有給21號的票錢就算沒有損失耶,雙方合意的履約包含後續31號的門票買賣,合約只履行上半部分,後半未履行的就是損失。
❤草莓❤
如果匿名成員本身有31號的票還能凹說是民事的契約不履行,但是他從頭到尾用虛假的訂購截圖去欺騙對方達成交易,這就是妥妥的詐欺罪了。
夕嵐
前後文答辯以及最後一張圖基本就是答案。
1.行為人有主觀不法意圖
2.行為人有主觀的心態故意
3.行為人傳遞不實資訊
4.被害人誤信不實資訊處分財產
5.取得財產和損失財產有關連
❤草莓❤
用比較簡單的例子舉例,
今天A跟B說,我賣你一顆肉肉幣 10元,十天後我用20元買回,B相信A的說詞保證所以買了。
但10天候A根本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買回,然後說B跟我買時雙方合意了所以B沒有財產損失。

puni你覺得這種行為不算詐欺嗎?
❤草莓❤
然後社會科老師的學程沒有法律的,與其問社會科老師不如去問地方法院的法扶
波爾狄雅
詐欺跟偽造文書肯定有的
puni@サイサイ推し
❤草莓❤ : 我前面不就說了, 這當然是詐欺, 但到了法庭上, 法官就會要你舉證你的財產損失, 請問你要如何向法官說明呢?
咖哩星人
無住生心
(p-goodluck)
Timshan
反正當事人之後自己去跟法官解釋就好了wwwww
倉庫廚@本丸想粗器玩@
可以上法院問問法官的意見
Timshan
如果今天當事人沒有傻到上網PO文大概沒事啦,但現在文章已經被這樣傳來傳去了XD
Sheng
這種不被社會鐵拳修理一下真的不行欸,細漢偷牽牛,長大不知道歪成什麼樣
波爾狄雅
在學的年齡真的,走歪沒人制止或是沒有學到教訓,出社會會誤入歧途都是有根據的
𝔄𝔯𝔞𝔰𝔥𝔦𝔯𝔞𝔳
關一關吧,這沒救了XD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ㄟ那個,票卷價值不是上面標價啊XD
要不然寶可夢卡牌一包50,然後你能主張拍賣價達1.6億的皮卡丘插畫家卡牌一樣只價值10元嗎XD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當然他還是有要舉證財務損失的義務,也就是"在12/21以後,原價已經買不到,買的到的價格是多少、那麼價差即是損失",他如果開價100萬然後有人願意賣,能說服法官這就是當下的票卷價值,那就陪吧XD
螢光筆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只要能舉證任何一張在原po跟被害者日期以後成交的票的價格大於原價那價差那就是財物損失,哪怕只差一塊都是損失,另外這種屬於常識性判斷,法官自由心證認可即可,具體損失多少錢那是民事求償的問題,刑事法官只認定有沒有滿足構成要件
puni@サイサイ推し
對, 如果是之前我認為可以這麼主張, 但現在那些成交價格大於原價的票都是違法的, 所以很微妙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1 條第2款、第3款:「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傑歐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這件事不能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來看
因為那是屬於販賣
但這件事是交換
❤草莓❤
puni@サイサイ推し : 法官不是法盲,直接陳述過程法官就懂這是詐欺了。
Geoffr
有點好奇,照螢光筆的圖來看,財產移轉、變動(票→錢)就算了,不用損失呀?
傑歐
Geoffr :
有些附加的檯面上看不到
像是買票時可能是花錢去網咖開台搶、外縣市已經先訂好住宿這些
傑歐
而且售票日是平日,可能還得先請假幾小時來搶票
存在的替代役
是說,中間有三張的螢幕截圖上面有潛水者的大頭貼照片,這樣會不會不太好?
傑歐
存在的替代役 :
那些截圖都是轉傳並非我截的
我是可以把噗首的去做一些處理,但已被轉傳出去好幾手老實說現在處理沒多大意義了...
音羽✿姉
開未來支票騙票,是政治奇才啊
梔春Bossy
我為了這天訂的飯店,請的假, 無法進場的期待落空
這樣還不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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