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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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憲法訴訟法修法是「#報復性修法」?
為什麼翁曉玲的惡修法會讓 憲法法庭 沒有辦法運作?

時間點如下

1、藍白推動的立法院無限擴權、違反權力分立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6月26日生效。

2、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分別聲請釋憲。

3、113.7月翁曉玲提案憲訴法第4條,直接把「現有員額」(現在總共幾個人)改成法定員額(法定15個人)!爭議最大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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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釋憲就提案修法!報復性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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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7.19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暫停施用立院職權行使法。
掰噗~
Hmm....(p-stare)
~龜苓膏~
5、113.8.30賴清德提名大法官人選,因為有7位大法官113.10.31屆期滿,到時候只剩8個大法官。

6、113.9月翁曉玲提案提高表決門檻(至少10個大法官出席)逕付二讀。113.10月翁曉玲提案憲法訴訟法惡修「一公佈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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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暫時處分出爐、言詞辯論以後就提案!報復性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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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10.21翁曉玲提案的憲法訴訟法惡修法排審。

8、113.9月和10月立法院完全 不排審大法官人選!!!🚫🚫🚫

9、113.10.25憲法法庭做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大)部分違憲的判決。
~龜苓膏~
🔥113.11.1起大法官只剩八個人,如果依照現行的憲法訴訟法,還是可以開庭判決,但如果憲法訴訟法惡修通過,藍白又不審新的大法官人選、或惡意杯葛不通過,大法官不到10個人、就沒辦法開庭了!!!

拒絕報復性修法
拒絕憲法法庭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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