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raku_buy - 【公告/黑單文】 由於近期遇到交易相關的問題,我方會拒絕和2帳號的所有交易並不再...
嘆為觀止的貪仔,那個求償金額實在是酷到不行,請求權基礎都沒有搞清楚就在那邊亂開價,還覺得自己很老大給對方恩惠選擇,真的是有夠優秀。
mule3583
可惜沒有公開帳號不然真想看看是誰的嘴臉那麼難看
panda3002
欸前幾天偷偷說有看到類似的欸
libra7418
那個「回復原狀」感覺定義很不一樣
giant6592
感覺就是看到毀損要恢復原狀的案例之後以為可以套用
ಠ_ಠ
giant6592: 沒有哪個回復原狀的案例是還得幫他升級的吧
taco4095
mule3583: 偷偷說一下
原噗主售票噗沒刪
看一下誰說要自己入金就知道了
taco4095
而且對方有點半威脅語氣是怎樣,
還說什麼提醒你機票住宿比較划算

跟人交易票券要對方求償機票住宿本來就站不住腳了,吃相難看
kiwi8740
吃相難看+1
mantis7643
他想回復原狀的東西是他的玻璃心吧
這個真的超扯,原噗主只是轉讓票券而已,你還把人家當保險公司啊
star8839
到底是從國內線的哪裡起飛要花5-6萬日幣 該不會是把來回機票+路上的一切交通花費都全部灌進去吧
donut439
偷看貪仔的噗,貪仔也有看其他場欸wwwwww
所以他只跟原噗主交易一場演唱會,自己看了其他場
就要原噗主負擔全額機票住宿
存心敲詐嗎wwwwww
donut439
如果他是跟三個人交易三場的票,貪仔就可以跟三個人索取全額機票住宿欸
太賺了吧無本生意😍直接三倍
giant6592
我要想一下別名要設什麼
curry9358
超酷
他是把遇到颱風當成中樂透吧,一有機會就大張口要所有人的住宿+機票錢的臉皮真不得了
cheese8458
在有看其他場次的情況下還跟原噗主索討同行所有人的機票住宿有沒有搞錯啊 蕭貪嘴臉真難看嘔嘔嘔
lord5186
我要是讓票的噗主幹嘛花錢讓別人坐花道席 自己看不就好了😮
gnu744
mantis7643: 被保險公司戳到笑點wwwww
讓票還要被當保險公司真的好扯
kudu6015
真的有扯到
而且發現當事人好像還是有交易的對象,是那個暱稱跟季節有關的我沒弄錯吧
taco4095
kudu6015: 應該就她
cheese8458
kudu6015: 是有季節的沒錯 而且對方還默默把一些意有所指陰陽怪氣的噗刪了
kudu6015
謝謝旅人們,看完原噗開始擔心了,希望交易能順利結束
gemini5434
還在那邊說比照官方賠償 之前有賠住宿的只有JOJO舞台吧 而且狀況差超多
刀音官方退票連手續費都不會退了 找路人讓票想全拿還要加機酒真的很厲害
ミュージカル『刀剣乱舞』 祝玖寿 乱舞音曲祭【北海道公演】演出変更に伴うチケット代金の払い戻し方法に関す...
goose5939
好想知道他的民法老師是誰
kiwi8740
那個人法律系畢業的嗎?
pony850
欸欸欸欸欸WW
沒想到有一天可以吃瓜到追蹤的人WWWWWWW
暱稱季節的那時候還有發噗說32萬而且一直講法條什麼的,還說刀音票沒有本確所以用市價計算
說什麼原噗主說朋友是法律仔很中二

重點是貪仔的噗已刪但我有截圖到-
因為我想問朋友本確是什麼
沒想到變證明,好想把貪仔的截圖放上來-
panda3002
可以投幣小房間讓大家觀賞一下貪仔嗎XDDD
curry9358
好想圍觀wwwww
如果截圖沒包含暱稱的話應該可以不用小房間吧,反正當事人都心虛刪噗了,不相信他有膽跳出來說那是他發的不準截w
ಠ_ಠ
好想看他引用什麼法條作為請求權基礎,怎麼操作法條可以讓自己請求超出自己損害範圍的賠償。
pony850
找到截圖了WWW
晚點打一下馬賽克再放上來WWWW
看完黑單文的所有對話紀錄再看就全部對的上了WWWWWW
我好興奮沒想到我竟然截到精彩的瓜WWWW
kudu6015
pony850: 感謝戰地記者
brandy2274
chick55
pony850
https://images.plurk.com/17dFIoYK717MlSRjTOd6O3.jpg https://images.plurk.com/5axVeqrYR3NwP2NNqhmA4l.jpg
來了WWW
mule3583
這內容看了我都覺得丟臉
curry9358
尷尬到wwwww笑出來wwwwwww
法律仔怎麼刪噗了呢,論述一下你的見解呀🥹
kudu6015
「知道自己沒有錯但圈外人99%看到我講的話會生氣」
看這句瓜主就算有看到黑單文和偷偷說大概也不會反省,八成還沾沾自喜你們這些圈外人都不懂,我最懂法律,眾人皆醉我獨醒呢
整個嘆為觀止
donut439
欸不是,民法638的什麼目的地價值
目的地價值用花道席的黃牛票算從根本上就站不住腳好嗎w 票種不同、黃牛非法
到底為什麼這麼理直氣壯🤡
更何況索取全額機票住宿跟這個法條有關聯嗎
donut439
自己TOYOTA的車要別人用勞斯萊斯換?
beer1525
法律人看了就覺得好尷尬啊
kudu6015
所以本確是什麼有人能幫解釋一下嗎
pony850
kudu6015: 那時候我朋友說是確定本人身分??什麼入場會看身分證之類的🤔
beer1525
民法念成這樣,哪所學校的我好想提醒一下他教授要多講解一下
brandy2274
還要用市價算好好笑
kudu6015
pony850: 感謝,剛剛Google沒找到
toast8626
平靜的定義 (rofl)
mule5223
我覺得作為一個法律仔最雷的不是以法律仔自居
而是你沒唸書還大聲嚷嚷,深怕全世界不知道你是個沒唸書的法律仔
cheese8458
https://images.plurk.com/4F2kNYZ377X6jugCmKq9A6.jpg
clam5730
本確=日文「本人確認」=實名制
lord5186
天啊WWWW這樣一看雙方的對話都不知道誰才是真正法律仔耶 賣家講話合理多了吧
star8839
說個笑話:解讀法條全靠望文生義的法律仔
donut439
而且對方很堅持取票不是天災還拿來說嘴
賣家就已經說了她會先取票、她提早提供郵寄、台灣面交,真的是同意規則又反悔欸🤡
ಠ_ಠ
第638條是物品運送契約⋯為什麼直接就定性你們的契約是物品運送契約了⋯你們只是約交付地點的買賣契約吧⋯好尷尬⋯他財產法老師是誰⋯
ಠ_ಠ
還是完全沒看到他的請求權基礎和金額計算式為何耶
230只是債務人不負給付遲延責任而已。
然後請求權基礎到底要用哪個啦可以都列一列啊 我想不到哪個請求權可以請求超過自己受有損害範圍的,能不能請這位法學大師指點迷津
hen7314
不是讀法律的但只看懂上面物品運送契約這幾個字 買方把賣家當LALAMOVE喔
cat6880
邱乙己一到店,所有噗民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邱乙己,你又跟別人討賠償了!」他不回答,對櫃裏說,「共四張票,市價三十二萬。」便排出四張黃牛票。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把人家當保險公司了!」邱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汚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發噗抱怨,亂引法條。」邱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法條沒有亂引……民法638條!……前法律仔的事,能算亂引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圈外人99%會生氣」,什麼「我其實蠻平靜」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donut439
瘋掉XDDDDD catXDDDDD
brandy2274
說起來票券是能運送的嗎,就台灣的法律來看
撇除官方直寄的立場下
gemini5434
原噗主下面有提到他跟其他人交易都是用報值郵寄🤔感覺這樣應該可以?
waffle775
孔乙己ww
ಠ_ಠ
brandy2274: 可以,現金都能寄了
libra7418
希望這個法律仔沒有通過國家考試,不然真的有點懷疑自己(?
lynx9848
太好奇所以去問了在法院上班的家人用這種法條合不合理
家人好有氣勢(rofl)
https://images.plurk.com/3OgZwDYAHlliho70hrFG3o.jpg
hotdog4378
樓上要被邱乙己氣噗噗酸說你中二病幻想出法律仔家人了
ಠ_ಠ
lynx9848: 是這樣沒錯,只要他訴之聲明寫得出來,要衝去法院也是沒有問題,程序過了再審實體,實體法有沒有理由就是法官在決定的,不是她決定的。(如果真的打訴訟還不知道會不會把自己回台灣出庭的交通費也請求進去勒,真有趣)
lynx9848
ಠ_ಠ: 說不定對方會連去機場的交通、來回機票、回台灣在外面住的住宿費高鐵費等等都請求喔
curry9358
看了一下邱乙己的河道,他根本很愛講自己是法律系呀,隨便滑滑就看到他在噗首提至少兩次耶
但以這個科系來說他的工作經歷也太淒慘了
eagle3819
原來是他
滑了一下河道覺得照片有點眼熟
之前他開當地代購 等了半年還沒出貨
因為沒收錢想說算了
witch7935
吃瓜看到乙己文不得不讚一下
human1369
哇這個直接黑單了,有夠誇張
pamelo2911
誰以後請律師請到他幫忙誰倒楣吧光看都尷尬 (rofl)
curry9358
他應該沒考到律師吧,有律師執照的人才不會想做他現在的工作w
lynx4670
謝謝大家指路,已經別名收讓票討保險吸血鬼
pamelo2911
那應該改口,這樣的人就是他口中那種最中二最尷尬的法律仔
pony3494
curry9358: 大概他的人生經歷也沒有其他能拿來說的了還有中文參雜日文真的看得好尷尬
pony6240
結果發現是早就黑單的人但沒設別名忘記理由了
pony6240
身為法律系學生我可不敢沒念書還大聲嚷給人聽 丟人現眼
我真的沒聽過有哪個教授教損害賠償的回復原狀是升等回復的
ibis1767
身為法律仔覺得這種同行有夠丟臉,民法怎麼念的,他最好不是道長,要不然在遇到我先來收妖
goji4357
半瓶水響叮噹的最佳例證
他這個解讀能力二試寫題目的時候,早就偏題落榜了
ಠ_ಠ
goji4357: 像她這樣引用法條的程度一試能過嗎
pony6240
一試選擇題可能還有機會
libra7418
一試刷考古題還可以吧今年商法那張除外
deer8240
雖然我不是法律仔,以我的理解,運送物不是指票券嗎
既然是要現場交那它一直都會在目的地阿 (價值也就只會有本體的價格),會消失的因素不是因為人遲到無法取,那機票錢啥的不會是這張票券,它本身該附的運費吧?
如果我有誤解請跟我說?
ಠ_ಠ
deer8240: 他們之間沒有物品運輸契約,瓜主不是付錢「請賣家提供幫她運送票券的服務」,他們只是買賣契約(一個出錢一個出票),約定在日本交付票券而已。
ಠ_ಠ
物品運輸契約大概就是物流、lalamove這種的,他們主要提供的就是幫你送東西的服務,你付的運費就是買這個服務。物流公司提供的運輸服務和你支付的運費有對價關係,所以出事了他們應當負責,也才有相關的債各法條規定。
今天這個個案,買家只有付票錢,賣家只有收到票錢,而他們約定在日本面交交付,僅此而已。如果在不可歸責於賣家的情況下對賣家請求超過票錢的賠償額,是否過苛?他根本沒多收他半毛錢,卻要負擔所有的交易風險?
bbq6084
進來吃瓜看到邱乙己笑死了
tomato3680
另一噗有人提到B可能是另一個季節
eel7434
tomato3680: 想問哪邊有B的指路? 這麼極品的買家就算現在沒有同坑還是想預防性黑單
A已黑
eel7434
giant6592: tomato3680: 感謝 我去看看
alien3460
有人知道那個日幣八萬怎麼變成32萬的嗎
libra3539
https://images.plurk.com/nLRbdhZyWb6VcJtSIkrpZ.jpg
請問是這一位嗎?
wizard7226
libra3539: 是
deer8240
alien3460: 因為她喊了一組4張
1張市價8萬這樣吧?
libra3539
wizard7226: 謝謝
alien3460
deer8240: 喔喔原來如此!感謝解惑!
ginger5167
好可怕
sun2205
到底哪家學店法律系?再廣設大學啊
salmon3947
cat6880: 我的天(rofl)(rofl)(rofl)
beer1525
耶就算是學店老師也是認真的(好幾個有才的同學當教授都很認真),別把號稱前法律仔都怪學校好嗎
steak4990
說不定根本沒讀法律系
只是網路看過幾個案例,報過補習班就說自己是法律人的怪人
curry9358
翻到瓜主前幾年的噗很常自稱以前唸法律系怎樣怎樣,還很自豪自己出席率不高也能畢業
就不知道是哪間學校教出這種法學大師w
melon7253
法師跟律師要分ㄟ
papaya4755
收了四張到現在只確定找到其中一位,好想知道其他人是誰
ramen422
也是有可能對方只留他自己跟B,其他兩張又賣出去
mule3881
到底為什麼可以定性成640 都翻出640了為何不往上翻翻622
mule5223
幫補充民法第 622 條

「稱運送人者,謂以運送物品或旅客為營業而受運費之人。」

真的是把賣家當lalamoveㄟ
papaya4755
ramen422: 也是,畢竟他這麼精打細算😍
lamb418
雖然我不是法律仔但我問了gpt他告訴我不是用那一條法律
lamb418
https://images.plurk.com/6ma8UE3H9hJd8LWkaNbeBJ.png GPT的回答
ibis1767
lamb418: gpt都比他懂法律
ಠ_ಠ
季節的回應
因為會刪留言所以備份一下
wizard7226
好好笑還刪留言
ibis1767
他自己沒看到賣家有留本帳,然後擅自在那裡起肖的意思嗎
ಠ_ಠ
ibis1767: 對,季節老三直到在「澄清文」裡面都還堅持賣家沒有給本帳。賣家真的是十分謹慎,截圖中還包含了賣家沒有修改過留言,而是從最一開始就提供了本帳。真的是非常優秀欸~
curry3980
ibis1767: 他說是噗浪吞了
會不會向噗浪求償
ಠ_ಠ
curry3980: 對啦噗浪吞他訊息一輩子他都看不見那個訊息
ibis1767
是不是有人在其他噗帶風向說,一直說賣家沒提供本帳,然後有旅人截圖又在裝死
salad50
貪仔發噗了w
goat5260
libra3539: 不懂就問,純血種腐女是什麼物種?
udon8276
goat5260:笑死我也看不懂
waffle4346
貪仔自介:最討厭杞憂民
貪仔整噗唯一自證出來的就是他最杞憂了
ಠ_ಠ
看澄清噗就知道為什麼瓜主可以一直活到現在還是這種樣子,不管跟他講什麼道理他還是執迷不悟堅持己見,各位最後累到放生,所以他依然逍遙,真是一段佳話。
eel7434
覺得原讓票者很衰的同時 又很感謝他如此犧牲炸出這麼個極品黑單瓜主 而且整理截圖條理清楚讓對方想圓謊只是圓的越來越難看
taco4095
法律仔可是被公司開除只好去日本麵包工廠打工度假
最後社會會捶打他的
waffle4346
taco4095: 這是他自己打出來的經歷嗎?
還在想他說中文都講不清楚了,怎麼在日本工作
longan3835
太精采了
papaya4755
waffle4346: 打工度假的日文不用太好
salmon3947
度假>打工吧(rofl)
sesame9041
隔壁有人猜他日文不好不敢上推特收票才找噗浪收,原來是真的不好嗎
papaya4755
畢竟跟日本人可能吵不贏,遑論還想叫對方付機票住宿費
就欺負同鄉啊,也不想想是誰抽到票的😊
zebra8949
但看瓜主的河道,她說她是日文比較好的一組,被分配到比較不用晚上班的組別。
waffle4346
我覺得她的自我認知和對自己評價都不是一般人的標準
她不只覺得自己是前法律人,還覺得逆風是因為她的公關能力有待加強而已
donut439
欸欸欸對方鎖帳號了
mule3881
好想知道為什麼說自己是法律仔很中二,好吧我以後都叫自己大法師
bean4104
zebra8949: 其實日文好的話……一般也不會挑工廠的工作,最現實就是薪資問題了(
owl5612
雖然離題
我記得打工度假
不少工廠其實比旅館多錢
但旅館的日文要很好
cream6898
WH日文不好+缺錢通常會優先考慮工廠
bean4104
owl5612: 其他需要技術的工廠不確定開價,但食品生產線的話(ry
cock8129
工廠食品生產線真的用不到日文,我去做過兩天過,但要做大夜而且冬天真的太冷了。優點就是可以週領跟不管日文能力
會講一點的話東京都內很多服務業都收。如果連一點也講不出來的話…還是工廠吧
moose718
他前陣子就自爆身上完全沒有現金
買三騎隨機周邊只能用刷卡
還刷爆好幾張卡??
打工的錢都給舞台劇了吧 (rofl)
papaya4755
天啊,都30路了可以不要這樣嗎?
sesame9041
日文不好+刷爆好幾張卡+邏輯死亡+台灣做不下去跑去日本打工度假+30路+雷包
嗯,好喔
egg5029
來朝聖一下,先不管她日文到底好不好但這種年紀還講得出如此不合理的要求XDDDDDD
papaya4755
難怪這麼缺錢想貪想瘋了,另一個B也差不多在那邊看機票看老半天
ibis1767
B是不是現在噗浪搜尋不到了,想黑單但找不到
papaya4755
ibis1767: 直接google
cow3414
可以從賣家讓票噗找到
virgo8085
https://images.plurk.com/28yBxX4jvnU7ymvN8jZOxC.png
看到一半快笑死 好喜歡這個
brandy2274
毫無下限
mochi9713
離題問一下超過30歲不是不能去日本打工度假了嗎?
eel8761
mochi9713: 30可 滿31不行
mochi9713
喔喔感謝
gnu1262
隔壁噗的重大進展太強了(rofl)
papaya4755
太好吃了,乾脆讓這個人再也不敢回台灣
crepe4593
這個噗也轉生一下,我是認出夏綠的苦逼人

順帶一提她還是會敢回來台灣的啦,她臉皮很厚
saturn797
不好意思剛好路過吃瓜
最後應該是交易成功大家也能看到了吧?

票也算了但其他錢也太過
deer8240
saturn797: 旅人是指這次的話交易是完成的
但賣家對這兩位交易過程行為無法接受
才決定掛黑講出所有過程這樣
crepe4593
kiwi8740
噗友在秋乙己鎖河之前截到的圖xd https://images.plurk.com/2SCNqaQLcqAKVOLfjavQyg.jpg 他自己也講過真好笑
bull3973
這位的邏輯真的好神奇......是說如果日文好,還有附加專業技能的話,只要在求職網站上打開履歷,專門的日商人力公司就會直接聯繫你了
sesame9041
有人說他可能沒有大學畢業,他說自己也缺課嚴重,如果真的沒畢業那現在這情況不意外
bull3973
然後法律有很多種,就算同樣念法律系,也有分專攻哪方面的法律吧......怎麼他的發言好像是念法律系就所有法律都精通似的
難道念設計系的話,包括室內設計、舞台設計、廣告設計跟遊戲設計全部都會?
turtle7618
能考進法律系和法律系能畢業是兩回事吧?
salmon3947
說真的是不是有念過法律系也沒人能證實
cream6898
crepe4593: 她如此有特色,以後現地看到都會?!喔 是蕭貪仔
libra7418
其實覺得以台灣來講是能法律系畢業跟能考上律師司法官是兩回事
台灣的大學畢業不難吧XD
&只有大學的法律系畢業的話應該沒有什麼專攻的至少我覺得我讀完是都不專攻啦XD,然後法律一堆,連大法官都不會說自己所有法律都會吧XDD
bull3973
確實能大學畢業跟能把專業用在工作上是兩回事
然後看了他回覆別人問題的方式......嗯,社交能力很重要(
papaya4755
聽說他是有畢業啦,念到畢業年限
brandy2274
就跟你會計系畢業但是要考高級會計師是少數一樣
mule3881
基本上她念法律系還可以把這個交易定性成運送契約就⋯⋯滿奇特的法律見解
這不用討論到專攻什麼(一般來說其實台灣的法律系要到碩士才比較會說專攻某個領域),這連債各都沒學好啊⋯⋯
pony6240
以他對損害賠償的獨特見解,債總也沒學好,應該說,民法總則開始就沒學好
民總要舉例離不開後面的篇章,你教授最常拿來舉例的八九不離十買賣契約
mule3881
我真的第一次看到回復原狀是這樣解釋的
taurus1038
請求權基礎契類無物不侵.....再怎麼樣都不可能走到侵權行為損賠......
goose5939
看不懂樓上在講什麼,契類無物不侵不是指債之發生嗎,而且瓜主應該是用契約責任請求賠償,不是用侵權行為。光是無故意過失這點就用不到侵權行為了。
scone414
crepe4593: 居然還有後續,居然還能扒出更多事
cow3414
有人回覆過但編輯掉了
他是財金法律系
taurus1038
goose5939: 回復原狀原則。
taurus1038
goose5939: 我覺得你需 要回去看教科書🤔
pony6240
原本不就是雙方在討論最後票無法送達(等於債務無法履行)的情況怎麼賠償損失嗎?這怎麼會沒有請求權基礎?瓜主的狀況是連自己的債權契約屬於哪一種類型都搞不清楚,連自己的請求權基礎是怎麼來的都說錯,最後連自己可以請求的損失範圍都胡說八道而已(以法律系來說不是而已
pony6240
瓜主之所以是瓜主,是因他什麼損害都沒發生約定日期也還沒到就已經當別人會爽約在威脅恐嚇討錢了
pony6240
我突然意識到,瓜主該不會是覺得,他錢是自己入金給官方所以他的買賣契約是跟官方訂的吧
所以他才用運送去跟受害人吵
kiwi8740
誰以後還敢讓票給瓜主啊wwwwwwww
deer8240
看瓜主拿JOJO當例子就知道啦
把賣家當官方凹額外補償www
bull3973
mule3881: 多謝科普
bull3973
就算不是念法律,跟人買票因為天災不能取票,不就是賠票錢的部分而已嗎?而且用不同價值和種類的東西去舉例要求賠償也很奇怪
這應該算常識……吧?
bull3973
按照他的邏輯,就像預約了餐廳也預付訂金,因為路上交通堵塞可能不能順利到場,所以向餐廳求償,要求餐廳返還訂金(但訂金以其他米其林餐廳的價格為準),還要餐廳支付乘車的費用跟其餘花費(
scone414
bull3973: 不是向餐廳(官方)要求,而是向司機(運票者)要求
sheep1810
他認為賣家賣了票就要用盡方法貼錢也要讓他看到那場,很奇怪
保險公司有時還能拒保,誰賣他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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