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monchen
民調的用法,是參照再引申主張。
但,通通都是要嘴,其實民調就沒啥意義和參考性了?!
1.憲法裁判法等司法歸司法、一碼歸一碼。就修法,正當程序吧。
2.反廢死民調是一回事,現在釋憲也沒有廢除死刑,是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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