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點七、麥人杰要求團隊不要管讓他自己完成? 是,但同時無法分派動畫工作又鬧失蹤。「『我怎麼做你(指黃黎明、王小棣)都不要懷疑我。』便單打獨鬥,日夜作畫」他老婆表示「ㄧ切都要聽他的,照他的做法,東西別亂發外包」但事後並沒有如期完成「麥先生卻開始陸續出現無法如約交稿之情事,團隊到後期甚至幾乎完全聯繫不上他,導致製作陷入停滯。」當時已經外包韓國動畫公司Plus One Animation Co., Ltd.,(動畫導演並列韓國動畫師「朴俊男」之因)。而麥人杰無法如期給韓國構圖稿,製作團隊只好不顧約定找許多人救火 動畫公司頁面有《魔法阿媽》 프러스원 엔터테인먼트
●爭議點十三、「人家有背景,黨國後面撐腰啊」 否,如果背景跟黨國撐腰這麼有效,就不會賣房子拍電影、不會入圍還被踢掉。 至於王小棣父親是前陸軍上將王昇,這點一直被人拿來造謠說他沒能耐製作鄉土劇,但實際上他繳出了跟在地文化有關的電視連戲劇、電影,得到金鼎最佳編劇、國家文藝獎等成果。「一個簡單的道理,你們把黨國後代講得背景多麽硬,好像愛做什麼都沒人擋得住一樣,那請問為什麼《魔法阿媽》當年票房只有 400 多萬、賠了一堆錢,連金馬獎都被評審沒收?不覺得自相矛盾嗎?」 IP Meetup by TAICCA
●爭議點十五、「拿回來的稿都不能用,麥叔叔還要自己全部重畫一遍...拖垮整個進度」 否,從韓國動畫工作室的截圖,很難看出來需要全部重畫的狀況,然而從他老婆的敘述中,表示家中有非常多的修正稿,看得出麥人杰還是想要修改劇本跟畫面,進度自然炸裂「麥叔叔有個壞習慣,就是什麼都不丟!那ㄧ堆原始劇本、改編劇本、改了又改的設定稿、layout(包括外包退回的),根本整個製作過程,有好幾十箱」雖然可能是指補間、作畫修正上需要重畫或來回修正,但沒時間的狀況不能這麼玩,只能直接上作畫崩壞的畫面,賭日後是否有修正的機會。 프러스원 엔터테인먼트
《魔法阿媽》是1998年4月3日上映的台灣動畫電影
●2024/7/30 20:03,時隔26年fb發布《魔法阿媽2:魔法小豆苗》集資計畫
●9/20 11:12麥人杰FB發文回應「 沒有!我沒有參與!」
●9/23 19:21 網友林宛姿將脆文轉回FB,麥人杰在下方回覆「謝謝 🙏/這真是說來話長/孩子沒娘~」
●9/25 9:16麥人杰FB發文指稱「 各種攻擊抹黑」
台灣動畫電影整理
否,最早是編劇與製片黃黎明。
1996年影片編劇黃黎明因母親鄭彩霞女士隔代教養姪子黃遠的經驗,發想「阿嬤倘賣沒/把你阿媽賣掉」,想拍成動畫片才找王小棣幫忙。最早申請的名字是《阿嬤倘賣沒》,後來才改成《魔法阿媽》。黃黎明於2014年癌症過世。
否,是電影導演王小棣。
黃黎明擔任製片跟電影導演王小棣1996年申請1997年新聞局輔導金1000萬,限定一年內要拍出來不然「不但要退回保證金,還要繳交一百萬元的罰款」。麥人杰是後來前期製片王耿瑜找來畫人設的動畫導演。「王小棣和黃黎明看了麥人杰所畫的圖,很是喜愛,便邀請他加入一起參與故事版討論、設計角色、構圖等吃重工作,四人常常坐在咖啡廳一談就是好久,還樂得要命。」後續「當年王小棣老師邀請麥先生擔任《魔法阿媽》電影導演,然最終由於麥先生未能依約完整執行導演職務,電影導演一職便由接手完成作品的王小棣老師接任。」
(附註:那時候所有影視都要經過行政院新聞局審核,之後依新聞自由與政府改組於2012年廢除)
(附註:前期製片王耿瑜後來去法國念書,換廣告導演安哲毅接替執行製片的工作)
關於稻田
否,輔導金申請早於麥人杰入隊。電影字幕導演都寫王小棣,麥人杰是動畫導演。
「麥人杰因資格無法掛名無法申請」其說法,來自2017年麥人杰要宣傳動畫片時表示「因為當年的法規要求導演要有大專以上學歷,而他只有復興美工畢業,所以無法掛名當導演。 」但業界並無此事。太太表示「有人問那為什麼麥叔叔不自己去申請輔導金?他沒背景,沒靠山,自己申請根本做夢!連個學歷都被嫌,太低,不能掛導演!(這話是對方跟麥叔叔講的)現在說學歷不是頭銜的問題,怎麼?這也是騙的嗎?」,不知是誰跟他說的,但事實並非如此。
否,不管修復前後,麥人杰都是動畫導演。幕後攝影也標示他的工作是「造型、故事版設計」。
「有許多人質疑麥人杰在作品中沒有得到該有的 credit,但事實上在電影片頭就很明確給了他『動畫導演』的頭銜,片尾也有『故事板、造型/場景設計、構圖』等相關 credit」
截圖取自1998年《魔法阿媽》開頭與幕後工作人員名單,紅框為筆者所加
否,輔導金時間點不是考慮一年多,是必須在審核過簽約一年內分四期提交進度核發。1997年王小棣找曾指導過的石昌杰列名申請,但偶動畫無法在一年內完成,只能放棄偶動畫決定用2D手繪動畫,找了台灣團隊卻不看劇本、中國不保證品質等不合條件、最後才敲定韓國,也低估手繪流程所需時間,導致時間極端緊迫。
(附註:分期輔導金完成後才核發,導致電影製作方須先貸款抵押家產,以支付拍片的所有開銷跟薪水,令新人或無資產者卻步,動畫公司很難配合得來)
(附註:石昌杰本身是動畫導演有多部停格動畫與偶動畫作品,現為台藝大教授)
(附註:偶動畫屬於停格動畫,通常比2D手繪/賽璐珞動畫更花時間)
《魔法阿媽 我把阿媽變卡通了》
是,同樣的,製作團隊所有人也是只剩八個月。
倒推應是1997年9月(推估) 在前期製片王耿瑜介紹下認識漫畫家麥人杰,擔任人設、動畫導演,「麥人杰接下工作時只剩8個月」。麥人杰電影幕後自述「做過國外的卡通片」,但應指卡通製作公司宏廣代工時期的工作,沒有接觸動畫編劇。等到剩八個月,王小棣才注意到動畫不是棚拍不能快速完成(除非要學庵野秀明),造成時間非常緊迫。動畫製作相關的網友「以過往的工作經驗來推,結果他還真的以為是進棚拍,學學原始動畫就知道了。」
《魔法阿媽》幕後訪談
是,但同時無法分派動畫工作又鬧失蹤。「『我怎麼做你(指黃黎明、王小棣)都不要懷疑我。』便單打獨鬥,日夜作畫」他老婆表示「ㄧ切都要聽他的,照他的做法,東西別亂發外包」但事後並沒有如期完成「麥先生卻開始陸續出現無法如約交稿之情事,團隊到後期甚至幾乎完全聯繫不上他,導致製作陷入停滯。」當時已經外包韓國動畫公司Plus One Animation Co., Ltd.,(動畫導演並列韓國動畫師「朴俊男」之因)。而麥人杰無法如期給韓國構圖稿,製作團隊只好不顧約定找許多人救火
動畫公司頁面有《魔法阿媽》
프러스원 엔터테인먼트
否,麥人杰一個人是物理上的不可能。
一人動畫要是這麼好做麥人杰自己早就完成鐵男孩了也有網友指出「如果一個人承諾要獨挑大樑、接下重擔,發現無法如期完成後又讓人聯繫不上,那當然會造成整個團隊莫大的壓力和陰影。而考慮到韓國公司、輔導金期限等時間壓力,換人來接手完成自然就成了不得不然的選擇」。拖稿部分的狀況是在12月2日「原本預計要給韓國方製作的構圖稿交期,兩個半月內就需要一千四百四十八卡,但是原本計畫麥要畫的53卡只畫了20卡(並且已經三天沒睡覺)」
否,麥人杰本來就是動畫導演。如果麥人杰想要當電影導演的位置,他要負責編劇兼製片的黃黎明討論劇本跟資金控制,要負責錄音指導跟找到音樂製作、要人員調配跟為申請輔導金苦惱,以及對電影製程整體全面掌控跟調整刪減改變下判斷。很明顯,他並沒有負責到這些所謂「電影導演」應該要負責的部分,而在無法完成動畫「構圖暨 Key pose」及「場景設定」部分後,由王小棣完成律表,加上其他動畫師一起完成構圖跟Key pose。並由本來就執行導演的職務的王小棣為導演。
是,常常找不到人,自己也承認不接電話不應門又不想給人看,還會外出跑到其他店家。
1.麥人杰家裡沒電話,會躲在家裡畫,現場按門鈴不一定應門,「麥人杰調皮笑說:沒畫完就假裝沒聽到有人按門鈴」
2.不在家就會窩在爾雅咖啡店畫圖,製作團隊要去打去給咖啡店請老闆留言
3.他認為作畫不能有人在旁邊盯著看,故此他不會去回應門鈴跟電話。
「麥人杰則苦哈哈:『有人(指安哲毅)按門鈴,我當然不讓他上來啊!上來你知道會怎樣嗎?他會在旁邊盯著我看啊!那我還怎麼畫啊?所以我只能狠心(假裝沒聽到)。』」
5.「那期間也沒搬家,有時還有粉絲在他信箱放東西」間接證沒有搬家但不應門......
是,王小棣也承認佩服麥人杰的設定「道士阿媽,中元節、貓狗、鬼魂都是麥叔叔改編的」這點是對的,但若要說只有麥人杰推薦文英就說不過去了,文英跟王小棣他們早就認識,還一起拍過許多片子。「補充一個小花絮,似乎有許多人以為小棣老師是因為麥人杰的力薦才認識文英阿姨的,但實際上王小棣導演與文英阿姨早就有非常密切的合作。從小棣導演 1989 年的單元劇《全家福》開始,到後面的《佳家福》、《母雞帶小鴨》等單元劇,都有文英阿姨參與演出/而《魔法阿媽》是 1998 年的作品。也就是說,小棣老師本來就非常可能找文英阿姨來擔任阿媽的配音,而她也是當年的不二人選」
否,當時原版叫《阿嬤倘賣沒》,後來大家共同完成的劇本也已有著作權。
劇本若是多人的集合創作,則不會專屬於某一位,而須平均(「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著作,其各人的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麥人杰可說提供了民俗跟生活經驗,但不能說整個劇本「麥叔叔重寫的」,若要主張「或者著作人死亡後無繼承人或消滅後無承受人時,對該著作人享有的『應有部分』,由其他共同著作人依其應有部分的比例來分享。」那就是更糟的「仗著編劇黃黎明已經去世,主張劇本是一己的」道德問題。
由二人合作完成的創作,如何定其著作權的歸屬?若日後二人各自獨立創作時,如何確定個人創作的權利部分?
否,如果背景跟黨國撐腰這麼有效,就不會賣房子拍電影、不會入圍還被踢掉。
至於王小棣父親是前陸軍上將王昇,這點一直被人拿來造謠說他沒能耐製作鄉土劇,但實際上他繳出了跟在地文化有關的電視連戲劇、電影,得到金鼎最佳編劇、國家文藝獎等成果。「一個簡單的道理,你們把黨國後代講得背景多麽硬,好像愛做什麼都沒人擋得住一樣,那請問為什麼《魔法阿媽》當年票房只有 400 多萬、賠了一堆錢,連金馬獎都被評審沒收?不覺得自相矛盾嗎?」
IP Meetup by TAICCA
否,王小棣除了外包韓國,也有找台灣動畫師幫忙,由安哲毅收發遞件統整聯繫麥人杰。
諷刺的是,孤軍奮戰是他一開始提出的要求(「『我怎麼做你都不要懷疑我。』便單打獨鬥,日夜作畫」、「ㄧ切都要聽他的,照他的做法,東西別亂發外包(因為時間不夠,他要用特殊的方法,才有可能在短時間完成」)。麥人杰負責的「完成『故事板』及『人物造型設計』後,堅持要一人獨力進行『構圖暨 Key pose』及『場景設定』」後面兩個因身心狀況不佳、失聯而未如期完成。目前確定最終背景作畫是李鴻祥、補間跟上色跟特效由動畫公司包辦。訪談中只確定包含阿媽形象、配音的建議。
否,從韓國動畫工作室的截圖,很難看出來需要全部重畫的狀況,然而從他老婆的敘述中,表示家中有非常多的修正稿,看得出麥人杰還是想要修改劇本跟畫面,進度自然炸裂「麥叔叔有個壞習慣,就是什麼都不丟!那ㄧ堆原始劇本、改編劇本、改了又改的設定稿、layout(包括外包退回的),根本整個製作過程,有好幾十箱」雖然可能是指補間、作畫修正上需要重畫或來回修正,但沒時間的狀況不能這麼玩,只能直接上作畫崩壞的畫面,賭日後是否有修正的機會。
프러스원 엔터테인먼트
是,同時製作團隊每一個都是。
導演也是過勞精神出狀況的狀態「一年拚出動畫長片 王小棣:當時我整個人是灰色的」、「極大的時間壓力、負債千萬、找不到資金、團隊組織…種種都讓人喘不過氣。」麥人杰老婆替先生叫屈,「有來關心過他有沒有吃飯?有沒有睡覺?任何人看到他當時的樣子,只要不是瞎子,都會覺得他快升天了,你們沒看到嗎?。」但根據2018年的訪談,妳先生不希望人家來看他的狀況......
否,他們沒有倒閉,也無法證實該公司是否因此受到嚴重影響(亞洲金融風暴於1997年從泰國擴散,韓國受到很大影響,國際金融風暴在1999年後)。該動畫公司是用淡季製作換版權金比較便宜,而非僅是掛名換製作費,外包的錢還是要繳。「當時可以提供的製作費還有一段差距,最後是用韓國播映權的方式換來折扣,讓plus one願意接案,同時也為韓國動畫產業的發展用來練手的」。「其實以我們的預算根本請不起他們,但Plus One的老闆李春滿看到我們要做原創故事,他就問我們能不能用韓國版權和他換合作」。
根據媒體訪談,當年動畫找了台灣與中國業者都沒人願意承接,輾轉找到韓國第二大動畫公司 Plus One——本來他們的製作費是天價,但對方願意趁公司淡季時以購買地方版權的條件來幫忙製作/在這個前提下,一旦稿件無法如期交給他們,就會進入到他們的忙季,而這就會完全違反了當初雙方合作的條件,因此在時間壓力下,才必須趕緊找其他動畫人來協助完成」
《魔法阿媽: 我把阿媽變卡通了》,引文引用自狂君十二斬此噗發言
看不見的最珍貴 關於那些「魔法阿媽」教會我們的事 | 文化+ | 中央社 CNA
否,訪談中,王小棣從來沒有對麥人杰有多少惡言,反而一直稱讚他。「最近『魔法阿媽』在桃園展出動畫設定原稿,那些原稿可以看出麥人杰的繪畫功力,『每個角色都是那麼傳神,你如果去看那個畫稿,你就知道他的才氣,竟然可以畫出這麼生動的角色。』」,「26 年來,王小棣老師和團隊成員一直沒有公開揭露這段往事,是出於對過去合作的尊重;在後來的訪談中,王老師也多次表達對麥先生才華的肯定,並感謝其當初的貢獻,從未想過佔麥先生一絲便宜。也因此,針對近期社群上一些誤解的傳言,製作團隊深感遺憾以及無奈。」反而製作單位fb有一些麥人杰粉絲發言攻擊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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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仍有更多評審不支持這部動畫所表現的神怪部分與非兒童面向,導致當年度入圍但動畫片從缺。
2016年 Re: [新聞] 近20年的經典!被金馬獎背叛的《魔法阿媽》
是。見FB發文,截錄如下
「要是早知道現在還要來挑起我的怒火,我當年就把魔法阿媽給掐了,真後悔沒趁上班時把整批原稿拿去喂碎紙機!我就看是畫得快,還是碎紙機吃的快。什麼魔法阿媽2 ? 連1都不會有。今天喜歡魔法阿媽的觀眾,還有製作團隊,你們要感謝善良的麥叔叔大人大量,在狀況那麼惡劣下還忍氣吞聲的把它完成。還有我的手下留情,讓魔法阿媽存活下來。魔法阿媽不只把阿媽賣掉,還:把麥叔叔賣掉!」
我覺得這次麥粉(?當時叫做「麥迷」)可能要接受魔法阿媽的團隊說的是事實
麥叔雖然在漫畫表現上是鬼才,但他的脾氣跟時間控管都不適合團隊合作
就算麥人杰2005成立「魔樹創意」,也沒有資金重畫魔法阿媽
2014拿「魔樹創意」賺到的錢去拍《鐵男孩》
然後現在因為《魔法阿媽2》沒有他在那邊不開心......
增加麥人杰說「孩子沒娘」發言。
增加王小棣發文。
最好是),但若是要求至少完整故事劇本的輔導金電影,就,完全不適合......那些認為麥人杰可以自己寫劇本去申請補助金的粉絲,我都覺得這種想法很驚悚,點子多不等於可以生出完整可過審的劇本欸,突然要挑戰職業編劇、編劇專業,會大暴死的八成是郝明義)情義相挺幫忙打動畫廣告,然後你現在沒有把鐵男孩放在心上,卻對26年前的事情翻舊帳酸言酸語......王小棣FB講說請先努力完成自己的作品簡直是一言中的而不是跟著其他粉絲的錯誤資訊一起亂罵亂酸亂踩啊,當個有口德的粉絲是有多難。
而支持《魔法阿媽》的粉絲,就恭喜了,我認為至少作品不會被流放,至少完成的機會比較大。該澄清的就澄清,不相信的就尊重也不用攻擊回去,好好支持新加入製作團隊的創作者,等作品完成
美術設計(包含背景)是李鴻祥
(麥人杰不負責畫背景)
王小棣將故事版按時間順序拍成影像供配音指導
擅長的部分
構圖要把麥人杰的分鏡
畫成這樣的構圖加上指示,才能給韓國畫成動畫
整個狀態是壓縮的,而且壓縮到非常緊
所以你就會知道說,很好,其實可以弄輕鬆的工作是最幸福的
那你說你就會覺得說,那個情況我不知道怎麼敘述
因為一方面,如果你一直沒有機會做這種事情
你沒辦法證明你跟人家講過的
於是你跟人家講說「我們可以做到」
沒有人相信
因為你沒有機會可以證明
可一旦有機會證明
他又會有很多的困難跟障礙還有痛苦在
你必須要付出這些代價
這些痛苦跟折磨,就是你要付的代價
你當然付得也很辛苦
可是,我還是覺得說
應該要這樣做
要有一些傻瓜去做這樣的事情
當然跟這部電影有關的人都滿傻瓜的
所以可能這片才做得出來
1.出品人、監製、製片、編劇、導演均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已加入相關電影公會為會員之電影片製作業
3.合作者共同具名
4.民84(1995)/8/15後製作
5.其攝影、沖片、印片、剪接或錄音應部分在國內處理
6.原製片企畫書之編劇、導演、男女主角均不得變更
7.評委對企畫書及劇本有修改建議權
8.符合申請、簽約、開拍、申請輔導金、拍攝期限
9.贈送拷貝帶給電影資料館,所有駐外新聞文化中心
1.35mm國產電影
2.獨立兩部、合作兩部為限
3.其攝影、沖片、印片、剪接或錄音應部分在國內處理
1.申請書x1
2.製片企畫書(含劇本)x16
3.改編須交原作者同事書
4.申請後提前拍要交證明文件
5.企劃書變更(須評審同意)
6.企劃書修改(評委對企畫書及劇本有修改建議權)
7.第四期輔導金時,應檢附相關公會或沖印廠之證明書
8.拷貝帶
9.發行報表
一部補助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各五部
(一)商業電影片類
(二)藝術電影片類
獲選後從缺遞補狀況
1.期限內未簽約
2.開鏡前放棄輔導金
3.期限內沒開鏡
4.未申請輔導金
5.違法
申請時間:民85/7/1-8/15
獲選公告時間:(沒有寫在要點內)
簽約時間:獲選通知兩周內
開拍時間:企劃書核定起三個月內
申請輔導金:開鏡後第一個月申請第一期
發給輔導金:依拍攝進度分第四期發給
拍攝期限:民87(1998)年2/28
發行期限:領取第四期一年內
贈送拷貝帶:領取第四期一年內
報表:發行完畢後三個月內
否,輔導金細則規定編劇、導演不得變更,違約需罰錢繳回輔導金。
「(六)完成之電影片應與原製片企畫書之主題精神相符(影片之主線意念)。製片企畫書內容有變更者,應報經全體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方得變更。除不可抗力並經全體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外,原製片企畫書之編劇、導演、男女主角均不得變更。」不是製作單位不願意,而是就算要改變也要
1.不可抗力(通常暗指失蹤、犯法、受傷、死亡,或是大型災害如地震颱風淹水瘟疫,人禍如火災食物中毒等無法防範的意外事故)2.半數評委同意。
來自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民95(2006)年,行政院新聞局公告新影三字第0950521274號預告修正「電影法施行細則」附表五
回頭找電影法施行細則沿革,也能證明1997年存在此資格(附表五)。
但就算如此,麥人杰還是能夠符合其中一個條件「三、 曾從事電影或電視實務工作者。」,而非「學歷不夠就不行」,故上面說爭議點三即言「事實並非如此。」
(附註:曾經執照跟檢查電影要給政府錢,現已廢止,見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行政院新聞局八十六年度國片製作輔導金申請要點
預告修正「電影法施行細則」
行政院新聞局八十六年度國片製作輔導金申請要點
認為劇組不願意說法出處Re: [討論] 魔法阿媽大戰中
引用部分增加標示截圖取自1998年《魔法阿媽》影片
註記截圖標記紅框
補充噗首的首映細節在 此,避免修正噗首與改變發文時間
2020年12月3日稻田啟動4K集資挖貝專頁、報導
2021年11月26日4K上映車庫娛樂專頁、報導1、報導2
另外,書中寫到可能是麥人杰太太講的「特殊的方法」在119頁。我留個情面在爭議點八只寫「否,麥人杰一個人是物理上的不可能。」有研究動畫製程的可以看一看問題在哪裡,這邊就不引用了。
最後是其實內容有誤可以有禮貌的跟我說即可,我會斟酌修正,因為我的論述跟你不同就抹黑,反而很不優。目前相關發言都已經截圖備份,視狀況依此噗採取行動。請對自己網路行為負責,在守法的前提下互相尊重彼此的發言,感恩。
補充金融風暴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