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長鴻的原創BL漫活動
確定不是以「許願池」之名,行「免費靈感徵集」之實嗎?
https://images.plurk.com/QBCM1hmZcdQemtRWi1BVA.png https://images.plurk.com/7rjtvewqHjbPtSy4Oh570u.jpg https://images.plurk.com/F1DHu1JPLjXFOEPoOzUtO.jpg https://images.plurk.com/3nOByS0MHsQFbCpARNoSO.jpg https://images.plurk.com/3suVQ1rBjO0hH4yKCGoYwJ.jpg https://images.plurk.com/5uiedPNTgovcF10wKbfOOO.jpg
規則看下來,已經不只是提供「主題」,而是提供靈感~故事大綱的程度了,而且也確定會上架漫畫平台。
過程中需要配合後續發想、簽切結書,卻沒有劇本署名權(只能掛名「發想者」),唯一酬勞是「一張特典卡」,會不會太誇張?
台灣原創 BL漫畫 長鴻出版 台耽
cock464
第四點搭第五點整個惡感狂生
fly5958
好麻煩,應該給錢(薪水)了吧
duck950
看了覺得超誇張...
bison2801
這什麼爛東西,要變瓜了嗎
noodle5402
免費勞工
walrus2421
我不懂上面同為創作者為什麼會同意?
這不是簡單給tag 是給腳本ㄟ
ಠ_ಠ
cock464: 完全感受到一種「漫畫家願意畫你的靈感,就要感恩」的態度
還要免費配合採訪,不能配合他們「有權」取消資格喔!
ಠ_ಠ
fly5958: 對,那怕1%分潤,或直接小額買斷都好!
finch7337
獲獎了還要被免費訪談???
配合這麼多只能換來一張紙片
https://images.plurk.com/Y6HiEU0G9Kv3UebZk6rC9.jpg
knight9906
沒靈感去用AI也可以吧
butter123
哇...剛剛看到貼文還沒仔細看
噗主點出來才覺得有可怕
pamelo2133
真的超爛 剛剛河道滑到宣傳就覺得讓人有點不舒服
靈感是超珍貴的資產,真的不懂活動怎麼敢這樣辦⋯⋯
bull914
沒有被選上的靈感 是要免費給他們了是嗎
喔但選上的也相當於免費給就是了
mochi4857
企劃發想是不錯,但真的好像是在找免費勞工
gin9867
就是要騙騙未出社會小朋友或作者粉絲們的靈感吧
almond314
如果只是徵集2~3個TAG讓創作者自由發揮還滿正常的,但要求提供漫畫開頭的詳細提案就有點太超過了吧
mussel4418
好爛的獎品,真的有人會去嗎
wolf4250
今天一出來我還看超多遍,確認酬勞真的只有一張特典卡後笑出來
wolf4250
如果是這幾位的粉絲應該會很開心吧,自己的腦洞被作者大大畫出來~

但不是粉絲+回饋很爛就www
brandy9481
我自己覺得出版社的活動本意應該是想讓讀者與作者互動同樂,比較像是共同創作的感覺,其實還滿新穎的
而且總共就只能寫100字以內(點進表單看過)
合作漫畫家要另外畫成32P漫畫的內容,還有調整的可能,又不是要給32P的內容www
真的覺得填3個tag比較合理就這樣填啊,又沒有規定最少要填多少,或是直接不要參加也可以吧?
跑來這邊偷偷說酸真的不知道什麼心態,我是很樂見出版社願意持續在原創漫畫這個領域發揮創意規劃活動啦
chili1662
上面的留言證實了粉絲會很開心🥳
如果覺得很棒那歡迎👏參與!期待粉絲都能喜提與喜愛作者合作的機會喔
ಠ_ಠ
brandy9481: 要讓原創持續發展,先懂得「尊重原創」吧!
用回饋的名義包裝,再考霸王條款拿走別人的靈感,這樣是有助於原創發展,我也就笑笑。

辦這活動的立意本身沒有問題,也沒有針對這點說什麼,從頭到尾該文的重點都是「該給酬勞給酬勞,才叫尊重原創」,這你要說是酸,那閱讀能力再加油!
長期關注出版業,出版業的辛苦都能懂,但活動規劃有問題就是有問題,這不是無限上綱的理由。
walrus2421
其他出版社都懂得找小說家合作寫漫畫劇本(給酬勞的)
就長鴻聰明懂得找粉絲用愛發電
deer3642
brandy9481: 噗主也不是在偷偷酸,是很客觀的事實...
畢竟牽扯到切結書,想不想參加當然是個人選擇
但今天以推廣原創的出版社我不認為將創意發想以這麼廉價的方式對待是一個好的現象
很認真希望出版社或是活動企劃者可以看到這則噗,再好好構思一下原創的獨特性是基於什麼樣的初衷
感覺都本末倒置了。
goose1520
因為酬勞不夠才會被討論吧
就算當成和粉絲互動的活動也不太行,靈感是很珍貴的
deer3642
一個成年人必須好好看清楚為什麼這件事會需要簽下切結書,具法律效益的文件是那麼輕易能夠被打發的嗎?
knight9906
brandy9481: 100字內的概述和簡單主題是兩個很大的差距,不該被你簡單用出版社已經很用心了這樣草草帶過ㄟ
畢竟你看過表單,應該看過範例知道差異吧
star1713
特此頒發獎狀乙張
但要簽切結書+接受偵訊(x
ox7555
割韭菜囉
brandy9481
為什麼扯到閱讀能力問題www
問題是這個活動又不是一開始說會給酬勞,然後填完表單後又說不給。一開始就白紙黑字說明清楚規則,不就是覺得可以的人就參加,不可以就不參加嗎?又不是強制要別人提供靈感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大家都覺得有問題,那自然不會有人填,活動就會無法進行吧?
真的不用在這邊這麼迅速就上綱到不尊重原創吧?
python3893
brandy9481: 白紙黑字說明規則?你是不是不了解切結書的嚴重性?
需要你的靈感時他們想用就用想改就改,到時候撞梗他們只要兩手一攤說是靈感提供人的問題,就解決了
這個還不夠嚴重喔
walrus2421
brandy9481: 有寫得很清楚,有意見的是酬勞不合比例
這種看低靈感價值的行為,就是不尊重原創
你還覺得這不是閱讀能力的問題?
參不參加是一回事,會有這種思維本身就是沒有把別人的靈感當成有價之物在尊重
almond314
出版社發的範例寫得很明確,他們不是要讀者提供短短幾個TAG,而是完整的開頭提案,已經偏向漫畫文案了欸

兩者的資訊量和創作的發揮程度完全不一樣,怎麼會說你想給TAG你就給TAG
deer3642
brandy9481: 提到閱讀能力是因為您真的沒有理解到噗主想講的,出版社自己的提案範例就已經是一整句的具有設定的梗,而你又說「真的覺得3個Tag比較合理就這樣填啊」請問您這不是就矛盾了嗎?感覺連出版社的貼文都沒有看懂

且,沒人參加不代表不尊重原創的這個行為因此而不成立

你在構想一個企劃的時候連切結書都留意到了,難道不會留意到這樣的行為是一個不尊重靈感發源者的行為嗎?
都知道要簽下切結書以保障公司方,那麼靈感發源者是什麼很可憐的人嗎?
ಠ_ಠ
brandy9481: 大家都看的懂問題點在哪裡,為什麼你還覺得閱讀能力沒問題?
寫的清楚明白是一回事,但清楚明白的表達不尊重也是事實啊!
要求提供靈感,但不給酬勞是什麼很尊重原創的行為嗎?還要強制參加才叫不尊重,是土匪在明搶嗎?
walrus2421
brandy9481: 你真的讓我震驚台灣人對於版權智慧的薄弱。
lion3789
從行銷的角度講,就是想靠讀者和繪師互動,達到宣傳效果,但是不想為這筆宣傳費用負責!
raisin5830
客觀來說,本身有在創作的人應該會比較懂這種感覺。

如同文案所提到「一道甜點的誕生,有賴新鮮美味的原料,以及巧手製作的甜點師,而一篇好故事,也像一道美味的甜點!」
一份靈感就像新鮮美味的原料,經過巧手製作才會有美味的甜點(作品)誕生。那麼這份共同的榮耀,又是誰呢因此獲利呢(笑)

另外很有趣的一點是,出版方對於原創的不尊重性從字裡行間便可悉知,不然怎麼會在提及酬勞時使用「提供者還可以獲得該作品之扉頁特典卡乙張!」呢?
noodle5402
原創真的被當笑話
ಠ_ಠ
python3893: 你這個角度來說,深想很不妙,而且著作權人是漫畫家。
他們真的懂著作權的概念嗎?著作的範疇包含語言創作,即使是100字內的短文也是擁有著作權的,而且明明都有改作和共同著作的條款可以使用,他們卻選擇「你只能掛名,但不是著作人」。
https://images.plurk.com/661im7uxcFsC88Vj67EKGi.png
然後說這樣尊重原創?我也就笑笑。
walrus2421
這樣延伸
如果有人被選中,但最後靈感被改得面目全非
想以文字創作還原我的原本故事
是不是也要被告啊
walrus2421
相關規範也不明確
如果這次沒有被選中
隔了幾年後,看到長鴻或漫畫家出版了類似的漫畫
是不是也只能當自己想太多?
banana3173
只給特典卡也太摳了,薪水版權費酬勞等等暫時不討論,最低至少要給一套首刷吧,是自己想出來的故事想看做出來的成品不行嗎?
bread4693
可以用表單寫疑慮嗎
gin9867
banana3173: 看起來短篇是在網路公開,不會印成單行本
banana3173
gin9867: 這樣子啊,看到特典卡還以為會出成薄薄的本子,幻視同人本
walrus2421
gin9867: 也沒有承諾不會印
如果只是現階段確定網路公開,等到切結書簽下去,版權不是自己的,他們再出書也管不了
walrus2421
版權這種東西,切結書簽了,版權歸別人的,你想怎麼維權都沒辦法了,畢竟是自己同意都給漫畫家的
gin9867
walrus2421: 這個就是另一個問題啦~
saturn329
好歹正規的出版作品也會寫上原作是誰、作畫是誰,還有酬勞薪資/獎金可拿
作畫的很偉大,那提供靈感的原作呢?⋯⋯我看了之後產生這樣的疑問
還好他白紙黑字和你說明的很清楚了,如果有疑慮真的別參與
oreo2770
先不論報酬的部分,直接無限上綱到免費徵集靈感是不是太扯?更何況這個就只是徵集靈感欸,還不是徵集段子;看範例出版社徵集的靈感就只是一個情境開頭甚至是一個發想。
這就好比一個漫畫家結束連載,在煩惱下一個連載時,忽然編輯跟他說『老師,下個作品來畫個霸道總裁穿越異世界,在異世界找到真愛但被真愛背叛,最後跟小三在一起的故事吧。』那這樣這個漫畫家畫出來了那這個故事算誰的?漫畫家是不是在免費靈感徵集?好吧,編輯是領薪水的,所以可能這是他的業務範圍,那今天換個角色,編輯換成隔壁的高中生腐女小妹妹呢?那這要漫畫家是不是在做免費靈感徵集?
拜託,要想劇情、對話、分鏡、轉折、衝突的是漫畫家欸!!
Btw如果我是漫畫家,如果小妹妹跟我這樣提議,我一定會想『⋯⋯出一張嘴。』
cheese6884
以稿費要給完整的文章(甚至這篇只是徵集一個大概的tag和一些靈感),然後大方一點一個字0.1的話⋯⋯10元一張明信片,的確差不多
pamelo2133
好好笑
幫出版社護航的到底知不知道一個「好的」靈感到底有多珍貴?
先不說給多少酬勞,「靈感」這種東西丟出去就不能保證會不會被拿走,我想一個真的重視且珍惜自己靈感的人不會願意丟出去參加這種「靈感不知道會給誰畫、靈感到底會不會被誰拿走」的活動,想想就覺得可怕,那是一個商業作品,如果我的靈感好到我其實能透過創作他有所一番成就,那我不就拱手給一個根本不確定會拿來幹嘛的人(出版社)嗎?
udon9123
創作點子跟版權是滿重要沒錯。
只是有點好奇,依出版社開出來的條件,大家認為要得到怎樣的酬勞才正常,還有身為發想者的權利,可以參與到哪裡?(例如:稿費少錢?如果要印書,可以得到什麼?之類
brandy9481
覺得自己的靈感很棒想留下來,等有商業出版機會再去談完全沒問題啊~
如果今天出版社要給酬勞、要出書就會正式去談職業的劇本家了吧?
在網路上辦活動,也沒提到要出書,本意不就是想跟讀者互動嗎?
不知道為什麼要一直在這邊討論不同的兩件事
knight6077
我覺得靈感和大綱、故事腳本是不一樣程度的東西,要討論之前是不是應該各自定義清楚比較不會有歧異?
如果靈感相當於梗這一類的東西,像是一閃而過的想法、畫面,其實應該是最不值錢的,也不需要把自己的靈感當成多值錢的東西藏著,很多時候靈感是人之前接受到的眾多記憶之一而已。
當然如果覺得靈感等於完整的腳本,或是有起承轉合的大綱,那就是不同的事情了。
雖然這樣說,但我也不認同出版社還要求後面要採訪等等的事情,要求到這種程度,對比報酬很不合理。
「看起來」出版社可能是想把範圍從靈感畫到大綱,徵到大綱就算賺到,可是出版社又知道如果真的蹦出詳細大綱,後續會有版權問題,所以才搞出後面一堆但書。
基本上就是一個僥倖的心態吧。
knight6077
看第四張圖的範例,就是概梗的程度而已,像是作者問讀者想看什麼主題的番外的程度。這種程度的梗(靈感、發想)通常也不會被著作權保障列入。
但後面的切結書和採訪看起來像是提供劇本的程度了。就有點莫名其妙。
我覺得如果追求讀者互動,直接公開討論區讓大家發表想看的主題就好,用填寫表單的方式,又加上這種注意事項和什麼提案切結書,會讓人聯想到免費拿大綱也無可厚非。
otter4347
這讓我想到有一種是用A網友提供的開頭,後續再由網友B C D E...接龍創作
bread4693
之前有一部是噗浪安價完結被出版社簽約的作品 也因為版權問題?被開場外討論了一些
cobra1793
蛤,靈感最不值錢?
corn2064
靈感、梗值不值錢應該是因人而異,對本身有在創作的人來說很珍貴,因為是自己創作的泉源;對純讀者來說也許沒那麼有價值,因為就算有很棒的靈感也不會創作出來;活動方式個人沒意見,不過要簽切結真的要確認會被使用到什麼程度⋯⋯不然假設出版社跟作者藉此謀取到很多利益,自己得到的只是一張小卡,一般人很難心態不失衡⋯⋯不過作者的鐵粉也許能憑著對作者的喜愛不去計較這些吧。
ಠ_ಠ
oreo2770: 哪裡無限上綱?照你的邏輯這只是「靈感」,但就法律而言,即使是這樣100字內的靈感都是受保護的,不是可以說拿走就拿走。
但事實是,以他規則敘述,出版社就是想用一張卡當酬勞,讓人簽下切結書,並拿走這部分的版權。
如果這部分版權這麼無足輕重,出版社還要特別要求「著作權人完全屬於漫畫家」的意義是什麼?
就如我前面回得,改作、共同創作智慧財產權內也都有相關規範,那為何出版社不採用這種模式執行,而是直接要求「只能掛名,不具著作權」,這本身就是在剝奪著作權的行為。
漫畫家的工作繁複是沒錯,但那難道他沒有酬勞,今天質疑的點是對拿走靈感的酬勞不合理,何況還是包含所有智慧財產權的情況。
ಠ_ಠ
舉例來說,網路上有人發表自身經歷,即使只是一個場景,爆紅後出版社想做後續改變,也是需要簽約授權。難道會覺得,因為後續創作都是出版社方的創作者,所以就與原發表者無關,會開出「我們在出版後會給你一本書籍作為酬勞」為條件,來要求對方放棄著作權嗎?
ಠ_ಠ
brandy9481: 如果照你說的只是粉絲活動,那簽「切結書」和「只能掛名,著作權人歸漫畫家」的意義是?
他們後續是否會出書是未知的,但在合作當下把這些都簽出去,就代表未來想討論都不用討論了。
walrus2421
噗首就說清楚
重點在“一張卡片”換“之後要配合、切結書和署名權(也是上面說的著作權人)”這很扯
newt9224
oreo2770: 您的這個舉例前提就有些爭議
例舉「編輯是領薪水的所以這可能是他的業務範圍,如果換成的隔壁的高中生腐女小妹妹呢?」

這個前提下是指:漫畫家聽了小妹妹的靈感,把他的靈拿去做創作使用嗎?
若是的話,漫畫家有使用了妹妹的智慧財產權這件事仍是一個肯定的事實。

漫畫家固然很偉大,我也很敬佩,劇情、對話、分鏡、轉折、衝突這些都是屬於漫畫家另外的創作和智慧財產權。

但不論你付出多寡,智慧財產權就是智慧財產權,不會因為你認為比例上靈感部分偏少,他就不存在。

另外,有一點蠻好奇的,
您特意提到「高中生腐女妹妹」,是認為這樣的身分是有什麼樣特殊性嗎?為什麼需要特地用腐女小妹妹這個身分來舉例呢?
tea3307
長鴻自己產瓜當靈感就好了啊,主角長鴻出版,粉絲,黑粉,漫畫家,四個下去大亂鬥
oreo2770
newt9224:
關於您好奇的點,因為我喜歡高中生腐女小妹妹跟大叔漫畫家這樣的互動屬性,請問這個很重要嗎?還是說這跟您的靈感或是小劇場撞梗了呢?
seal5298
這瓜直接變靈感,所有這噗的旅人都掛名故事發想者
oreo2770
老實說在座認為長鴻就是免費徵集點子的論述在這邊看來跟當年認為京阿尼抄襲自己的傢伙或是之前認為到遊戲公司面試,然後認為遊戲公司要抄自己點子的傢伙並無二致

而且我也無法理解,如果自己有連自己都覺得好棒的點子怎麼會不想要付諸實行去寫去畫

但道不同不相為謀,那就這樣吧。
berry5718
oreo2770: 整串爬完 看到這則回覆我先
newt9224
oreo2770: 您好,前面不是您先以高中生腐女小妹妹來做例舉的嗎?

您給我的回答是因為喜歡這樣的互動屬性,所以這又跟您上方提到的舉例有什麼關係嗎?

https://images.plurk.com/7e77j8OBGxtJrSKehSfJ0d.jpg 首先,您最初的文脈邏輯是編輯跟小妹妹做對比,怎麼現在又變成因為您喜歡小妹妹和大叔漫畫家了呢?
請問您的邏輯思考上是不是有些跳痛?
newt9224
oreo2770: 此外,此篇討論串最開始的目的便是切結書和酬勞不對等嗎?因為會扯到靈感部份的智慧財產權所以大家才在進行討論。

您先是意有所指的提出編輯和妹妹論述,再者我詢問您後您也文不對題的進行回覆。

最後覺得道不同而不相為謀這點可以理解,但您的舉例京阿尼和遊戲公司這兩件事都是當事人自主判斷為抄襲。
而我們這串所討論的內容並非抄襲而是智慧財產是該被這樣對待的嗎?您已經在模糊焦點。

此外,創作該以什麼樣的形式呈現這是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去思考的,您若是認為出版社提供這樣的機會很棒!有歡迎您去投稿,祝福您成功被選上喔☺️
magpie8179
贊成 newt9224 ,講的很清楚
prince2730
為什麼大家覺得不會出書呀,我看報酬是扉頁特典卡,這是也有可能不會出書的意思嗎?
corn2064
prince2730: 會出書還不送靈感提供人一本就太沒下限了,期待看出版社會不會真的這麼無恥
gin9867
要出單行本的話這32Px4篇的頁數很不夠吧www
而且短篇合集只有老師真愛粉會買單吧,印出來感覺積庫存
snail5938
偷偷說文策院也是在徵集點子,給三十萬。
brandy9481
可是文策院的徵稿要有高概念、故事發想、角色介紹、完整故事(3000-5000字)
還要附上期望開發形式
無法相提並論吧?
你拿來這裡討論只是想引戰吧?
solar663
自從長鴻跟某C平台合作多了,便學會了「活動炎上」!
bee784
逆風一下覺得這種活動是真的不用認真的把自己能賣錢的靈感免費給別人用吧..........也只是給點契子, 能賣錢的梗自己留著用就好,單純是想看這些老師們在這種隨機梗裡面怎麼發揮集思廣益而已
(勸說就算了來炎上根本還沒採用的點子真的不用)
噗主如果是想勸說就好好講,可以阻止自己不要被消費你我都做的到(就是不要投)
如果被選上切結書有問題不簽或是拒絕採訪也完全沒問題的吧? 完全法律上能站住腳?
eel4200
隆重到要簽切結書,但只給一張特典,就算是粉絲我也會覺得太少啦,還以為至少會給一本實體印刷本本.......改天出成實體是不是獲獎人也要自己買?😂
eel4200
至少答應一下改天「如果出實體商業誌會送你幾本」,作者公關書至少有十本吧?只給特典真的有點(
hen8399
Facebook
看到公告暫時停止
peanut3338
不意外會中止
爭議點太多……要簽同意書又沒酬勞
獲得小卡一張,當我的靈感創意是好人卡發送嗎
parrot1190
把參與者抓來免費榨汁
jay3627
真不愧是長鴻啊 不ey
eel4200
從公告內容來看,對中選者提供的合約保障還不錯,下次公告可以寫得更完整一點,不用怕別人沒耐心看
garlic4371
如果正式切結書真的跟長鴻後來公告的一樣,那他們大可一開始就把後來公告講的事情寫上去吧......
caviar6459
如果一開始就有第三方公信團體或法律事務所做保的話或許情況就會改善許多,可惜了這有趣的企劃(嘆)
otter4347
garlic4371: 可能沒有想到會衍生出其他的問題吧

正常來說活動企劃有機率會牽扯到法律訴訟的活動內容,就算只有1%機率,只能嚴謹,不能只簡單提部分內容,因為很容易產生糾紛

就像 caviar6459提到的,如果這份企劃一開始有法律顧問參與,律師一定會用他專業的角度建議應該怎麼寫第四、五點,或是幫忙書寫切結書內文
squid489
提供100字以內的靈感卻要簽切結書與出讓屬名權,比例原則不對,覺得這樣沒問題真的是讓人不敢置信。
squid489
至於大家在意的點直到這個公告才有寫,如果一開始就有完整說明與交代就不會被場外炎上了。
fig496
其實出版社想要靈感故事可以用chatGPT生成...
怎麼會後來搞成這樣
squid489
fig496: 想要跟粉絲互動但沒有抓好那條底線吧。
salt5353
其實覺得活動暫停有點可惜(?
mochi3935
日本那邊也常辦類似的徵靈感活動ㄚ,暫停有點可惜+1
希望長鴻重新改一下公告內容和獎勵內容(起碼送一本書吧)後重新再辦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