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Sat, Jun 1, 2024 2:00 PM
Sat, Jun 1, 2024 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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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行動海外公媽紐約時代廣場應援,結果發起人被爆有欠錢前科 WOW
這是青鳥仔翻車現場嗎
saturn4573
Sat, Jun 1, 2024 2:14 PM
Sat, Jun 1, 2024 2:16 PM
吳伊婷都能被綠黨提名選立委了,這種金錢糾紛似乎是社運日常?
witch995
Sat, Jun 1, 2024 2:22 PM
表演型人格?
mule7256
Sat, Jun 1, 2024 2:43 PM
跟政治一樣,一堆人懶得自己動跟懶得查證,最後就是最投機有行動力的獲益
mule7256
Sat, Jun 1, 2024 2:45 PM
青鳥行動 紐約發聲廣告剩下的錢去哪? - 時事板 | Dcard
cow6483
Sat, Jun 1, 2024 3:06 PM
這種事就是捐錢的人開心就好
wizard7831
Sat, Jun 1, 2024 5:13 PM
只能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大家不要衝動課金,這麼說來這種課金連署是否等同贈與?如果後悔了是可以請求對方返還的嗎?
mink4765
Sat, Jun 1, 2024 5:17 PM
社運果然會有一堆衍生瓜 尤其這次又這麼亂
saturn4573
Sat, Jun 1, 2024 5:24 PM
wizard7831: 有的集資平台是可以接受退款的
wizard7831
Sat, Jun 1, 2024 5:29 PM
saturn4573: 我在思考這是否也算是一種委託型的契約行為?若契約成立,興許感到疑慮的贊助者們可以主張希望發起者交代清楚經費的用途,若無法交代便轉向退款。如發起者不同意,這樣的案例能透過消基會申訴自救嗎⋯⋯
saturn4573
Sat, Jun 1, 2024 5:34 PM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隨時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中斷或修改本服務內容,而無需向使用者另為通知,且本公司就此不負擔任何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
Keep Taiwan Free
saturn4573
Sat, Jun 1, 2024 5:34 PM
這個應援科技也不是過去常見的募資平台
saturn4573
Sat, Jun 1, 2024 5:35 PM
意思是6/4如果沒有在時代廣場播出廣告也不能索賠嗎?
wizard7831
Sun, Jun 2, 2024 12:16 AM
Sun, Jun 2, 2024 12:25 AM
就算平台寫了一堆免責也無法凌駕法律之上吧,不過該契約對象確實是這個連署的發起者而非平台。
我認為既然是契約還是受法律約束的,當發起者無法交代清楚計劃實施的內容與細節時,贊助者主張保護自己的權利也無可厚非。
wizard7831
Sun, Jun 2, 2024 12:20 AM
Sun, Jun 2, 2024 12:23 AM
至於如果6/4沒按照約定好的播出廣告,那完全就是違反契約內容了,更可能涉及到利用議題來不當得利的問題吧?
民法§181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除非發起者有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的理由可以交代,不然我是建議大家可以一人一書直接消費者保護申訴主張自己的權利。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saturn4573
Sun, Jun 2, 2024 12:21 AM
下載文章|法律百科 Legispedia
wizard7831
Sun, Jun 2, 2024 12:36 AM
至於旅人提到的索賠問題,針對契約的不履行,若發起者違反約定日期完成契約內容,贊助者得以要求返還贊助金。
除了發起者之外,若想要和平台索賠⋯⋯unmmm可能平台有涉及大家的金流的話會比較有可能可行吧?
wizard7831
Sun, Jun 2, 2024 12:50 AM
關於契約: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民法§250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這種委託型的贊助既然並非無償贈與而是有相互約定履行的內容(登廣告的計劃)就算是民法的契約範圍了吧。
wizard7831
Tue, Jun 4, 2024 4:52 AM
更新一下:
竹北不艱困 (@zhubei_not_harsh) on 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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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行動海外公媽紐約時代廣場應援,結果發起人被爆有欠錢前科 WOW
這是青鳥仔翻車現場嗎
我認為既然是契約還是受法律約束的,當發起者無法交代清楚計劃實施的內容與細節時,贊助者主張保護自己的權利也無可厚非。
除非發起者有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的理由可以交代,不然我是建議大家可以一人一書直接消費者保護申訴主張自己的權利。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除了發起者之外,若想要和平台索賠⋯⋯unmmm可能平台有涉及大家的金流的話會比較有可能可行吧?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這種委託型的贊助既然並非無償贈與而是有相互約定履行的內容(登廣告的計劃)就算是民法的契約範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