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不知火舞
位置足跡就是隱私,應釐清電信資料利用要件 | 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27日在政論節目上表示,透過電信資料能比對國會濫權抗議現場民眾與519民進黨部前集會、今年初總統大選前晚造勢活動參與者群眾屬性之異同。

姑不論其從事比對之具體實踐形式為何,王義川言論內容中所指涉的位置資料分析,已涉及個資目的外利用(或過度寬泛以致消費者無從得知的目的內利用)。

台權會建請電信主管機關、數位廣告與行銷業者之主管機關、政黨,應釐清及說明包含手機信令分析、基地台位置分析、Beacon室內定位等資料蒐用現況、法律依據等,並檢視其已否落實消費者的知情同意與退出權利。
三重埔阿雞
毫無個資問題~因為不會知道誰是誰~但擴大解釋跟觀感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askus
還是要有告知使用者 和讓使用者 opt-out 的選項吧 ( follow 歐盟 GDPR 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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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us : 樓上正解~
公館不知火舞
中華電信-個資蒐集告知聲明
像電信公司也只提到商業利用,政治利用在歐盟規範裡面是更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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