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提死刑合憲 不違反生命權保障等7大理由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就算合憲有屁用?法務部敢執行嗎?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掰噗~
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阿基@GJ運動會B17
維持著總是好事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維持現狀比廢掉好
𝕤𝕙𝕚𝕣𝕠🦄大叔控勝利組
維持現狀比廢掉好+1
黑白喵
台灣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共識,民意有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 <—— 幹 這政府竟然說了人話? 同樣道理也可以套用到同婚上吧?一樣是大法官濫權強姦民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