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15 AM
39
17
我覺得美國現在發生那堆霸王客的新聞, 最大的問題在於:
那些義憤填膺的美國人怎麼現在才知道自己住的地方通過了那些法案? 他們不知道這些法律已經通過好多年了嗎?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17 AM
這大概就是現在美國陷入的困境吧. 絕大多數人根本連自己投票投出來的政客通過了什麼法律都一無所知
他們為什麼會不知道在紐約跟加州等等地方, 一個人闖進別人房子住滿24小時就沒辦法被驅逐, 住滿30天就可以自稱是屋主? 一直到現在被濫用了才出來痛批說怎麼會有這種法律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18 AM
10幾年前就跟支持這個法案的左左筆戰過了. 所以知道的人是主張什麼人人都有居住權的左左, 但絕大多數人都完全不知道有這種法律, 你跟他講他還可能說你陰謀論, 怎麼可能有這麼不符合常是的法律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22 AM
加州那幾個奇葩法案也是啊
2014年通過Prop 47, 偷竊900鎂以下變成只能開罰單等級的輕罪, 導致盜賊有恃無恐. 2016年通過Prop 57, 將非暴力犯罪也全部降成輕罪, 包括性侵(只要性侵過程沒有使用暴力, 就只是輕罪)跟吸毒(以前還可以威脅毒虫不去戒毒就抓去關, 後來毒虫根本不鳥你了)
加州人也是到近幾年零元購猖狂才發現Prop 47這問題. Prop 57保證到現在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23 AM
Mon, Mar 25, 2024 4:23 AM
我在澳洲佔領的空屋,竟是4000萬的豪宅|方格子 vocus
在城市有限的空間之中,當還有人買不起房子(或房價所得比過高),或甚至租不到房子的時候,即使屋主有對物產的「隨意處置權」,空屋是合乎道德的嗎?還是人人有處可居,才是基本的「人權」? 當一個屋主超過十五年完全不曾過問房地產,連有人進住都不知道,他盡了對這個房地產看顧照護的「義務」嗎?法律又該如何保障他享有這個房地產的「權利」呢?
當他們談起佔領時,似乎化身為正義的代言人,眼中閃著光芒。我跟L馬上對這群人大大著迷,恨不得馬上跟他們一起開始佔領空屋!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24 AM
與體制對抗的佔領聽起來很浪漫,但是實際上卻是麻煩到不行,尤其對於每天要上班的我更是幾乎難以兼顧的。又重新回到那狹小的分居公寓時,雖然還是對廚房跟廁所有諸多抱怨,但我們卻清楚知道,付了一週的租金,在這週裡沒人能把我們踢出去,那晚睡得特別香甜。
但這個經驗,卻常常引發我思考,什麼叫做正義?法律大多是菁英所制定。然而法律的功能,是維護大部分人甚至菁英的權益,還是弱勢族群的權益?
土地真的是人類只要劃清地界就可以合法「擁有」的嗎?我們擁有土地,也合理擁有地上的所有物種及資源嗎?擁有的只是地表,還是包含地上地下呢?該延伸幾公尺、公里才算合理?演化了三十八億年的土地及各式資源,難道不是人類的公共財嗎?
Foxx
@lester850
Mon, Mar 25, 2024 4:24 AM
Mon, Mar 25, 2024 4:25 AM
幹這個是哪來的臭左?
想要偷佔別人的東西還滿口正義
yunamac島田宇宙一生跟隨
@yunamk2
Mon, Mar 25, 2024 4:55 AM
這是...小一屆的高中學妹
阿魯貝魯特
@albert1982
Mon, Mar 25, 2024 5:13 AM
是說有可能把屋霸騙出門24HR,屋主再進行二次佔有嗎?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tokiwayama
Mon, Mar 25, 2024 8:33 AM
公共財www他有種去跟政府討啊,最大的地主不就是政府嗎
鳳梨草
@abby2007
Mon, Mar 25, 2024 9:42 AM
美國人居然不知道嗎 ?! (我大概也是看了什麼左派理論時才知道有這條法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tokiwayama
Mon, Mar 25, 2024 10:23 AM
鳳梨草
: 這大概跟台灣人發現第一例免術要通過才知道性別團體在搞啥是一樣的道理吧
畢竟平常不影響自己啊
摸摸摸摸魚❄琉璃
@jpdall2019
Mon, Mar 25, 2024 10:33 AM
阿魯貝魯特
: 目前有看到有人分享拿回房子的方法是這篇
可以當參考
比零元購更可氣,無賴侵占他人房屋,竟然還受到法律保護
黑白喵
@amiaochu
Mon, Mar 25, 2024 3:21 PM
這招遇到對方根本就是偷渡犯或罪犯的話就沒用了啊
椰可也可啦
@sh98coco
Tue, Mar 26, 2024 12:45 AM
都在欺負中產小資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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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義憤填膺的美國人怎麼現在才知道自己住的地方通過了那些法案? 他們不知道這些法律已經通過好多年了嗎?
他們為什麼會不知道在紐約跟加州等等地方, 一個人闖進別人房子住滿24小時就沒辦法被驅逐, 住滿30天就可以自稱是屋主? 一直到現在被濫用了才出來痛批說怎麼會有這種法律
2014年通過Prop 47, 偷竊900鎂以下變成只能開罰單等級的輕罪, 導致盜賊有恃無恐. 2016年通過Prop 57, 將非暴力犯罪也全部降成輕罪, 包括性侵(只要性侵過程沒有使用暴力, 就只是輕罪)跟吸毒(以前還可以威脅毒虫不去戒毒就抓去關, 後來毒虫根本不鳥你了)
加州人也是到近幾年零元購猖狂才發現Prop 47這問題. Prop 57保證到現在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
在城市有限的空間之中,當還有人買不起房子(或房價所得比過高),或甚至租不到房子的時候,即使屋主有對物產的「隨意處置權」,空屋是合乎道德的嗎?還是人人有處可居,才是基本的「人權」? 當一個屋主超過十五年完全不曾過問房地產,連有人進住都不知道,他盡了對這個房地產看顧照護的「義務」嗎?法律又該如何保障他享有這個房地產的「權利」呢?
當他們談起佔領時,似乎化身為正義的代言人,眼中閃著光芒。我跟L馬上對這群人大大著迷,恨不得馬上跟他們一起開始佔領空屋!
但這個經驗,卻常常引發我思考,什麼叫做正義?法律大多是菁英所制定。然而法律的功能,是維護大部分人甚至菁英的權益,還是弱勢族群的權益?
土地真的是人類只要劃清地界就可以合法「擁有」的嗎?我們擁有土地,也合理擁有地上的所有物種及資源嗎?擁有的只是地表,還是包含地上地下呢?該延伸幾公尺、公里才算合理?演化了三十八億年的土地及各式資源,難道不是人類的公共財嗎?
想要偷佔別人的東西還滿口正義
畢竟平常不影響自己啊
可以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