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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就能平安長大!前保母本想收養遭拒 男嬰轉頭被兒盟安排枉死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被虐男童原本可以被收養。
有實際照顧過,也願意收養的,應該要優先給收養吧!

收養還要磨合,有照顧過不是比較好嗎。
papaya7443
就以前亂收養矯枉過正,修法後除了姑姑叔叔阿姨伯伯收養的那種都要透過機構,真的有點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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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443: 對啊,不是要以兒童福利為主,這根本就不是阿
mink3444
天啊還拔指甲……好可憐
taurus2640
才一歲多的孩子…而且虐兒的保母居然還有兒福認證?原本的保母明明也是合法保母,真不懂為什麼要搞成這樣
hawk7601
照查到的資料前一個保母是要考的那種保母證照,現在這個是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不需要考的,只要條件合格就可以申請,是由地方社會局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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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7601: 我有保母執照,依照法規有上完126小時課程,就可以等登記成合法居家保母(現在叫托育人員)。所以是合法的沒錯。

而且如果願意給收養,是不是保母並不是最重要的,是照顧孩子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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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是有考過證照,但居家托育,沒有證照也可以
papaya7443
之前在某板上看過有人說很多月嫂跟保母是89妹8大妹老了去做,因為沒有其他技能然後考照不難,又以為顧小孩很輕鬆,真的要慎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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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443: 這是兒福聯盟合作的保母喔,而且還有定時去探訪
papaya7443
ಠ_ಠ: 那這個人比八大蝶還可怕耶,真想知道這兩個女的什麼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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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其他篇新聞,原本保母可能未婚(有提到這件事情是由原保母男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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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443: 兒福出來說沒有喔
plum5130
應該是為了避免販賣兒童的行為,所以開始嚴格過濾限制領養人資格。前保母就算有意願,也得乖乖排隊算分數算序位。應該要修法盡量不要更動待領養兒童的主要照顧者才是
plum5130
應該輔導讓原本保母可以轉成寄養家庭,小孩完成出養程序前不用更動太多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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