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Fri, Feb 9, 2024 8:43 AM
1
iwin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推薦一下這篇對立法過程的完整整理
配合遠見雜誌的採訪看
宮崎駿都恐審查不過?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一次看懂 | 遠見雜誌
實際上有錯的不是范雲
衛福部高層早就已經被保守派宗教團體滲透了
miso133
Fri, Feb 9, 2024 8:52 AM
法律在執行上有問題,怎麼不設法質詢?
orange8698
Fri, Feb 9, 2024 8:59 AM
范雲本來就有責任吧,當初立法怎麼沒經過腦袋?
啊,抱歉我忘記人家專門是進步議題不是法律
wolf5568
Fri, Feb 9, 2024 9:54 AM
王婉諭說得很好:
當初審查刑法討論到這部分的時候就已經有一些爭議,所謂「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其實我完全沒有辦法理解這個「客觀上」要如何定義,因為它既然是一個感覺,那就絕對不會是客觀,而是主觀,所以這種更廣泛的包含,反而顯示這些價值的選擇是我們沒有辦法從立法方面加以處理的,而是全權交由法官去判斷。我們既要主觀的判斷,然後又說這是「客觀上」,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和限定的範疇還是得要思考。的確我們看到一些國外的立法例可能會很細緻地去討論很多樣態,但如果現在很廣泛的包含下去,雖然範圍很廣泛沒有錯,但究竟是很廣泛地有辦法定義,還是很廣泛地沒有辦法定義?這部分我尊重召委用保留的方式處理,但我還是提出我的意見,請大家思考一下,因為我完全不知道所謂的感覺要如何叫做「客觀」,我覺得這兩者是完全衝突的定義。謝謝。
ferret481
Fri, Feb 9, 2024 10:07 AM
本來就不是范雲的問題,一堆人帶風向黑而已
ferret481
Fri, Feb 9, 2024 10:07 AM
wolf5568: 這個叫馬後炮
miso133
Fri, Feb 9, 2024 10:08 AM
ferret481: 王修法時有提出異議,被跳過不理。
miso133
Fri, Feb 9, 2024 10:09 AM
ಠ_ಠ - 查立法院黨團協商紀錄 這個條文改動是由司法院給出的建議 民進黨立委范雲和吳玉琴照單收下,並據...
orange8698
Fri, Feb 9, 2024 10:18 AM
ferret481: 笑死,整段都是她塞進去的,這叫黑她?
miso133
Fri, Feb 9, 2024 10:22 AM
Fri, Feb 9, 2024 10:22 AM
ferret481: 對啦還有洪申翰那些,以及任用這些立委的政黨,怎麼可能只是范雲的錯。
donkey6265
Fri, Feb 9, 2024 12:52 PM
范雲這種攪屎棍也有腦粉幫洗地護航喔,腦粉不要那麼不挑好不好
almond5349
Fri, Feb 9, 2024 1:00 PM
范雲也有人挺 突然覺得台灣蚵粉一堆好像也沒什麼了
donkey6265
Fri, Feb 9, 2024 1:09 PM
almond5349:
ox6294
Fri, Feb 9, 2024 1:13 PM
Fri, Feb 9, 2024 1:13 PM
最致命的是修條文的部分呢
[爆卦] 范雲修條文 讓iWIN能無限膨脹毀滅動漫 - 看板Gossiping
salt3093
Fri, Feb 9, 2024 1:23 PM
Fri, Feb 9, 2024 3:13 PM
衛福部超進步的,多元為同志鋪代孕的路、女性住院有未術男跨女進來同住不準抗議不準拒絕不然會被醫院依行政命令請出去全都來,明明是進步人士的天堂...
國外SJW也是只打二次元,不管三次元,進步價值滿滿
donkey6265
Fri, Feb 9, 2024 1:23 PM
政客:只准你傷害真人,不准你傷害紙片人
tofu4144
Fri, Feb 9, 2024 3:20 PM
笑死,PPT那篇還有綠粉想拼命切割結果被打臉
miso133
Fri, Feb 9, 2024 3:35 PM
我是覺得那個peter開頭的文一直在踩所謂的宗教保守勢力挺范雲啦,但是他們都是被某黨被任用的,根本蛇鼠一窩。
viper3729
Mon, Feb 12, 2024 4:24 AM
都2024年了還想把鍋甩給護家盟,怎麼不去看看有戀童傳統(美國同運)的同運2018年就打算要做三次元的兒童與青少年的性自主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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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推薦一下這篇對立法過程的完整整理
配合遠見雜誌的採訪看
衛福部高層早就已經被保守派宗教團體滲透了
啊,抱歉我忘記人家專門是進步議題不是法律
當初審查刑法討論到這部分的時候就已經有一些爭議,所謂「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其實我完全沒有辦法理解這個「客觀上」要如何定義,因為它既然是一個感覺,那就絕對不會是客觀,而是主觀,所以這種更廣泛的包含,反而顯示這些價值的選擇是我們沒有辦法從立法方面加以處理的,而是全權交由法官去判斷。我們既要主觀的判斷,然後又說這是「客觀上」,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和限定的範疇還是得要思考。的確我們看到一些國外的立法例可能會很細緻地去討論很多樣態,但如果現在很廣泛的包含下去,雖然範圍很廣泛沒有錯,但究竟是很廣泛地有辦法定義,還是很廣泛地沒有辦法定義?這部分我尊重召委用保留的方式處理,但我還是提出我的意見,請大家思考一下,因為我完全不知道所謂的感覺要如何叫做「客觀」,我覺得這兩者是完全衝突的定義。謝謝。
國外SJW也是只打二次元,不管三次元,進步價值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