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火
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提點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附!
-資訊只會越來越流通,該跟上的是教育而非單純的限制
-限制不能僅靠"我覺得",得有更明確的調查或數據相輔
NGC4889
「偷拍外流只會越來越普遍 所以也不用下架或限制 反正這麼多大家看完就忘了」
以為你們內在邏輯有什麼不同ㄇ
天之火
NGC4889 : 不一樣耶 不做限制叫做放棄處理 不是個好選擇
病蘿@鹵素燈泡
偷拍有直接受害者,但虛擬世界沒有。要限制虛擬兒少會往影響社會環境去說,那就會遇到噗首的質疑了。
所以內在邏輯還是不同的,因為戰場不同。一個是針對人,一個是針對環境。
天之火
管控要有 教育也要有
而管控要再更多資料相佐 才會知道現階段控哪種項目最有效又副作用最小

單純的封殺看起來雖然簡單乾脆 但副作用和後續延伸問題會很多
[Dr.BUG]阿虫
" 如果二次元不用管,那OOO也可以XXX "
上次有人發出這種言論的時候是在支持同婚的時候
而當時衛福部也是公開反對同婚的
西爾維斯
已附議,求擴散,4000人實在太少了
二十四夜
想討論法條而附議我支持~只是怎麼好像釋字617在大家的眼中好像死了一樣?
[Dr.BUG]阿虫
即便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刑罰也比兒少法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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