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人權貴
為什麼看似更複雜的金融系統與電子商務早已大規模電子化, 而專家們卻說電子投票不可行? 因為前者記名, 對電腦科學家而言, 這是普通的記帳問題; 後者則需要保持匿名。 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具有公信力的研究成果能夠同時滿足 「匿名」與「可驗證」 這兩個互相矛盾的要求。 為什麼一直都還沒有出現令人信任的電子投票系統?
John Smith
不能匿名就具名啊
John Smith
資料要在一定時間確實銷毀
John Smith
匿名投票沒那麼珍貴啦,極權國家例外,只要確保資料很難被窺視即可
John Smith
電子投票的更麻煩點還在幾點1.當天死亡的人,票被投了怎麼處理 ? 2. 癱瘓、植物人 票被投了怎麼處理 ? 3. 要是有人發起集體到特定地點,互相監視投特定人票,領獎品呢 ?
John Smith
癱瘓、植物人 要先剝奪電子投票權嗎 ?
John Smith
電子投票也要包括 多選(反正是廢票)、空白廢票的選項。
l1o69
實體(紙張、稅單、賬單...)回來後
要再過一次數目(賬)
數位資料、電磁記錄鍵盤按一按
就有結果
了不起出個磁帶、報表
現實
買東西遇到前面一個問他載具沒回應
刷卡或現金付費
店員給他發票再那邊灰
就想宰了他跟暗罵這些王八蛋公務員
JokerCatz
看來是 ZK 的範圍(零知識證明)
JokerCatz
and 單純提醒一下, BTC 沒隱瞞的意思,要隱瞞可以看看 LTC MWEB 或是 Zerocoin,當然 ETH 的各種池子也有類似的功能就是了
沃夫☆ 你要戰、便來戰
驗票也不是當下不可破解就堪用了
有些人會誤以為要花很多年解密所以安全,但只要運算速度和解碼方式對了,你的加密法形同不存在

因此實體紙還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還有,這不是錢遭竊盜而已,是一個國家可能因此動盪消失
John Smith
JokerCatz : 這已經進入純數學領域了,能驗證程式碼的人只怕更少了!而且有些代碼的缺陷可能尚未被發現。
JokerCatz
John Smith : ZK 現在是顯學,因為 MPC (Multi-Party Computation) 的關係(這是一個有錢賺的生意),而等 MPC 最終吵到穩定些了,自然這主題會被攻破才是

沃夫☆ 你要戰、便來戰 : 我同意你說的,但你現在所有支付包括信用卡等等都建構在已知的加密方式上面,你已經無法脫離這些才是,目前 ZK / MPC 系列已經上 NIST 之類單位的公開草案了,再吵一陣子大家就有方便的能用才是,類似現今的 RSA 那樣
JokerCatz
anyway 單純科普一下,身為一個在某數字金融機構上班的人,大致會知道除了當下交易外,其實還需要進行稽核的,簡單的來說我們不信任任何交易,所以需要二次或第三方證明這些交易的有效性,類似發生很多次的這種事件

悠遊卡遭破解 駭客被逮法辦 | 公視新聞網 PNN

所以對我而言會不會被破解一直都是偽命題才是,如同我們不信任選務人員需要驗票般,金融機構更不相信手上的任何數字就是,我想投票應該也能一樣罷了
John Smith
JokerCatz : 那個破解悠遊卡的人,當初應該弄個100張到處亂丟,讓別人去用的,或是發布方法,讓他被大規模破解 (LOL)
John Smith
是說現在監視器太多啦!
JokerCatz
John Smith : 圈子內的人早就都知道如何破解,甚至很久以前就有研討會說這點了,類似

有關悠遊卡事件一些誤會的澄清
John Smith
JokerCatz : 所以連線一比對餘額就被逮了啊,他如果是使用在離線場所,就不好抓了。
JokerCatz
對我而言任何科技都有陣痛期,也有利弊,但最終都會像空氣般的存在而不自覺,就像我們現在已經不對手機電磁波與微波爐恐懼般,當然所有人都能進行質疑,但必須有所憑據才行,而我們現在仍在黑暗時代罷了
John Smith
JokerCatz : 電子投票無法處理植物人被投票的風險啊,除非先剝奪其投票權。
JokerCatz
John Smith : 這就是我們仍在黑暗時代的意思,如果以後有插腦袋科技,能有第二層虛擬人生,甚至比真實人生精彩且更多應用時,大家都變成偽植物人時,是不是植物人這問題就會變成偽命題
自由行走的閒者-ㄐ ㄌ
John Smith :
匿名投票是在2024的台灣還是很重要好嗎
你看一下曾玟學談論他這次選舉的對手事績就知道為什麼了
現實和理想有多遠?ft. 苗栗戰神曾玟學【 阿苗的臺北百科全書】
John Smith
chinglan326: 我倒是忽略了鄉下派系的把持問題,所以說真的要搞電子化,就算是具名投票,也要不是那麼容易的反轉解讀資料啦!
John Smith
瑞士電子投票,但是人工作業產生錯誤
Switzerland revises election results after counting ...
自由行走的閒者-ㄐ ㄌ
電子投票的話,以「收買人員/破解系統」這些目標來說是有利的,因為把目標縮的很小(跟1萬7千個投票所+幾十萬選務人員來比)
二十四夜
我是不懂說匿名投票不重要的人的想法
John Smith
二十四夜 : 我上面有但書啦,但沒有考慮到鄉下派系是我忽略這個風險無誤。我是不在意具名投票啦。
二十四夜
John Smith : 可如果要更改成具名投票就要先修憲,其實也不只鄉下地方有狀況,先前公投時就有人在場外錄影
自由行走的閒者-ㄐ ㄌ
具名投票除了人身安全的疑慮,還有買票(證明我有投A),所以具名投票絕對不考慮
John Smith
豆腐妄想≠D
憲法129條規定,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要主張電子投票的人請找立委發起修憲程序。
豆腐妄想≠D
討論再多都只是暴言而已。
https://images.plurk.com/5vI0kxBocKXJCebylw5HUw.jpg
John Smith
豆腐妄想≠D : dpp想過,就會過啦!擴大解釋憲法啊!
豆腐妄想≠D
不會過
豆腐妄想≠D
修憲全員出席前提下立委席次要求85席同意
當年藍營佔絕對多數的前提下也沒有這個數字。
過了還要經過複決公投,
公投也不會給這種東西過。
豆腐妄想≠D
依照修憲公投要投票人總額過半,
起碼970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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